《采苓》原文|注释|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一)采苓采苓,首阳之巅。人之为言,苟亦无信。舍旃舍旃,苟亦无然。人之为言,胡得焉!

(二)采苦采苦,首阳之下。人之为言,苟亦无与。舍旃舍旃,苟亦无然。人之为言。胡得焉!

(三)采葑采葑,首阳之东,人之为言,苟亦无从。舍旃舍旃,苟亦无然。人之为言,胡得焉!

〔注释〕  苓:甘草。一释为虎杖,两者均为多年生草本植物。  首阳:山名,又称雷首山,在今山西永济县南境。巅:山顶。  为:通“伪”。为言:伪言,虚假的谎话。  苟:诚,确实。  舍:抛弃。旃(zhān):之焉两字的连读。  然:是、对、正确。无然,没有真实性。  胡:何,什么。  苦:苦菜。  与:赞同。  葑(fēng):芜菁,二年生草本植物。  从:听从。

〔鉴赏〕 本诗三章,在结构上相同。先以采集甘草的生产活动为兴,引起假话不可相信之论。然后,进一步说明假话没有真实性,务必加以抛弃。最后,提出从假话中将得到什么的问题,供人们思索。

人们论说事物的是非往往与他们对事物的态度、情感和利害计较纠缠在一起,并受到后者的影响。态度、情感和利害计较,会使人看不清事物的真相,不愿认识事物的整体。也有人虽则了解事物的真相、全貌、始终和本质,但为着自己和所属群体、阶层、阶级、民族的利益,蓄意扭曲、中伤、丑化、诽谤、无中生有。这就产生了假话、谎言,诗的作者称作“为言”即“伪言”。

作者认为人的话语有真实,也有虚假。对于从他人处听到的话语,听到的叙说、感叹、议论,首先要辨其真伪、虚实,即“然”与“无然”。“无然”之话没有真实性,是一种实际上并无其事,造作出来的虚假存在,是无中生有的“为言”谎语。对于“人之为言”谎话,作者提出“无信”、“无与”、“无从”,加以“舍旃”。如此就能够不受蛊惑,也就能“舍旃”,将其抛弃。作者对“为言”的论说,不曾到此而止。他又提出“人之为言,胡得焉”的设问自诘句,感叹系之,供人们思索。这种思索可从四方面考虑。伪言的制造者,他要从中得到什么?伪言的中伤者,将会受何影响?伪言的受听者,所得到的又是什么?伪言的旁听者,又能从中得到什么呢?既然作者未曾将“胡得焉”的主体锁定在特定方面,而一句假话无论受听者听从与否,都会对造作者、受听者、中伤者、旁听者的处境、利害、认识发生影响,在那个时代这已是社会的常识。那末,我们有理由认为“胡得焉”的主体包括这四者,当然还有这首民歌的创作者、歌唱者和听众。

《诗小序》的作者认为:“《采苓》刺晋献公也。献公好听谗焉。”这是将它视为政治诗。晋献公公元前676—前651年在位。他打击强族,尽逐群公子,张大公室。他又讨伐北狄、西戎,灭耿、霍、魏、虢、虞等国,由此晋渐强大。为传位给骊姬之子奚齐,迫使太子申生自杀,次子重耳、三子夷吾出逃,死后引起内乱。古代的政治家、历史学家和文学家都认为,这是他听信骊姬等人谗言的结果。至少从《诗小序》的作者提出此说时起,《采苓》即被视为是君王和官员防止自己偏听受谗的“圣人之教”,在历史上有深远影响,起过积极作用。南宋朱熹认可它的讥刺听谗,而否认是针对晋献公。《诗集传》说:“此刺听谗之诗。言子欲采苓于首阳之巅乎?然人之为是言以告子者,未可遽以为信也。姑舍置之,而无遽以为然,徐察而审听之,则造言者无所得而谗止矣。”在朱熹看来,《采苓》诗是古代首阳山附近居民对人间关系的一种总结。作为一种防止谗言破坏人与人关系的思想,用之指导自己的认识和行为是十分有益的。《采苓》论说的道理来自民间生活。当晋献公信谗之时,很可能有人赋此诗;当晋乱平息,有人总结历史教训时,也很可能联系此诗。于是,有“刺献公”之说。它在历史上,对自上而下防止谗言,正确处理与亲属、邻里、朋友、同事、上下级等关系,都有着积极意义。

《采苓》在历史上还具有科学思想的价值。作者以在首阳山顶采苓、在首阳山下采苦、在首阳山东采葑,作为兴起说人世间的虚假不实之言,即认为首阳山顶无苓、首阳山下无苦、首阳山东无葑,也就是说其土壤环境条件,不适宜苓、苦、葑的生长。这是一种植物与其土壤环境相统一认识的具体表述。正是在此基础上,周代农学家提出“土宜”、“地宜”的学说。

从艺术上看,此诗三章句式十分严整,很有规律性,既富有美感,又极具表达力。每一章第一句都以采集可以食用的植物起兴,而且都是由重叠的两字构成,无论是诵读还是歌唱,都非常悦耳,具有音乐性。第二句都说同一座山——首阳山,前三字完全相同,只是第四字指明了山的不同地点,使人想见诗人满怀义愤,在山中转来转去,一面采集植物,一面思索着、在心中诅咒着说谎者、中伤者的卑劣行径,如见其人,如闻其声。三章的第三句完全一样,斥责说谎者,一再重复,痛快淋漓地宣泄着作者对造谣诽谤者的愤恨。第四句在三篇中稍有变化,从第一章的“信”,到第二章的“与”和第三章的“从”,作者的情绪越来越激烈,态度越来越坚决,心中下定决心同说谎者决裂,也希望别人同他保持距离,或者更进一步,不再与之交往。第五句到第八句三章又完全相同:弃之,弃之,真的不要听,这种说谎精,怎能得侥幸!反复讲述,有力地表现了作者对说谎者的鄙视。三章最后四句重复,反映了《诗经》作为歌词的特色。一而再、再而三地循环反复非常适合表达一种强烈的情感,不如此不能尽吐心中郁结已久、积聚很多的不平之气。《诗经》的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达到了完美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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