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不欺骗,但有所冒犯,这是以下事上者应有的理念与行为。欺骗并非全部出于恶意或私意,有时出发点也是好的,但觉得话说得轻了,上司不当回事,便会不自觉地将事夸大,行欺骗之实。这种事做多了,渐成惯习,使自己心志不正,而且久了难免坏事。
直颜冒犯,既是职责所在,义所应当,也是心地光明,坦荡所为。其实上司如开明,自然能明白是下属的忠心。当然,忠言逆耳,可以冒犯,并不等于贸然。同样的一番规劝,如何讲,其实也是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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