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朱承爵提出的关于写诗和评诗的标准。他在《存余堂诗话》云:“作诗之妙,全在意境融彻,出音声之外,乃得真味。”他认为诗的妙处全在“意境融彻”,即诗里的情与景相融浑成,形象鲜明而意蕴深厚,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这样的诗才具有“真味”。“真味”就是指诗歌达到一种较高的艺术境界时,使人产生的一种较高层次的审美品味。朱承爵还举“孙康映雪寒窗下,车胤收萤败帙边”一联,他认为这一联里的使事用典并不是不确切,对仗也很工整,但只是组合罗列了两个古人刻苦学习的典故,而缺少诗的“真味”——情景相融的意境和艺术感染力。故朱承爵斥之为“恶”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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