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贵伤民,谷贱伤农》原文与赏析
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以为地方百里,提封九万顷,除山泽、邑居参分去一,为田六百万亩,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不勤则损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石矣。又曰: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益劝。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而令籴至于甚贵者也。(《汉书·食货志》)
【注释】魏文侯:战国时期魏国君主,名斯。尽地力:充分利用土地。教:教令。提封:共,大凡。九万顷:即九百万亩。石:古代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籴(dí):指买进粮食。百亩:合今三十亩左右。社:古代指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祭礼,一年两次,春天举行时叫“春社”,秋天举行时叫“秋社”,春社祈神赐福,祈求五谷丰登;秋社报神,在丰收之后,答谢社神。闾(lǘ):古代二十五家为一闾。尝新:古代于孟秋时节以新收获的五谷祭祀祖先,然后尝食新谷。祠: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辞。
【译文】李悝任魏国丞相时提出了一些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的主张,他以地方百里计算,共有九百万亩,扣除山川河流都城以及城乡居民住宅占地,共三分之一,还有田地六百万亩,如果勤于耕作,则每亩地可以增产三升;不勤于耕作,则每亩地要减产三斗。这样,方圆百里的土地的增产和减产之差,就是一百八十万石的粮食。他还认为,粮食太贵伤害一般人的利益,粮食价格太便宜又伤害农民的利益。一般人的利益受到伤害,他们就会四处流散;农民的利益受到伤害,国家就要贫穷。所以,粮食价格太贵或太便宜,带来的伤害是一样的。善于治理国家的人,一定要使一般人的利益不受到伤害,同时又能够鼓励农民搞好生产的积极性。一般五口之家的农民,耕田一百亩,每年收获粮食一百五十石,除去纳税十分之一即十五石,剩下一百三十五石。口粮,每人每月一石半,五口之家一年的口粮是九十石,剩下四十五石的粮食。每石粮食可卖得三十钱,共计可卖一千三百五十钱,除去春秋两次祭祀社神的费用三百钱,还剩下一千零五十钱。添置衣服,每人需要三百,五口人家每年需要一千五百钱,还缺四百五十钱。除此之外,还有不幸生病、丧葬的费用,以及交纳国家增加的苛税还没有包括在这里。这就是农民之所以长期贫困,生产的积极性又得不到鼓励,从而使得粮食价格太贵的原因。
【评说】为解决农民的困难,李悝设法充分发挥土地的潜力,以增加单位面积产量,这种“尽地力之教”的办法在当时是成功的。粮食问题与民生密切相关,国家有必要采取相关措施,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伤农”与“伤民”都不是好事,但是按理来说,解决“伤农”的问题属于当务之急。只有让农业有利可图,才能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地尽其力,人尽其用,从而使民众衣食无忧,国强民富。但是现实中的“谷贱伤农”往往不是由于一般的价格波动造成的,“伤农”的原因在于谷价降低到低于成本的程度,这种情况多是由于一些政策性干预的结果。如果是这样,不仅无利润可言,而且农民种的地越多越亏本,甚至即使是丰收对农民来说也未必是好事。因为粮食作为生活必需品,需求价格弹性小,人们不因为粮食便宜而多吃粮食,这样可能会造成由于丰收而粮价下跌、农民收益减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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