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处女遇盗》注释,意译与解说
处女婴宝珠①,佩宝玉,负戴黄金,而遇中山之盗也②。虽为之逢蒙视③,诎要桡腘④,若卢屋妾⑤,由将不足以免也⑥。
——《荀子·富国篇》
【注释】
①婴:系在脖子上。②中山:即山中。③逢蒙:夏代的善射者。④诎要:通“屈腰”,即弯腰。桡腘(nao guo):曲膝。桡,通“挠”,曲。腘,膝窝。⑤若卢屋妾:若,像。一作“君”。卢屋,即“庐屋”,居室的泛称。卢屋妾,屋里役使的婢妾丫环。⑥由:同“犹”,还。
【意译】
有个少女,脖子上挂着闪闪发光的珍珠项链,腰间佩戴着玉环,浑身珠光宝气,肩上还背着黄金,一路步态轻盈地在山路上行走,不料半路上钻出了强盗。强盗看见满眼的珠玉黄金,眼里射出了贪婪的光,马上持刀抢劫。少女被这突来的灾祸吓懵了,双眼不敢正视强盗,双膝着地,下跪求饶,卑怯得像人家屋里的奴婢一样, 但还是免不了被杀的命运。
【解说】
残暴的强盗看中了少女的黄金首饰,不管少女怎样哀求,钱财被掳,少女香消玉殒的结果总是免不了的,原因只有一个:少女打不过强盗。面对强暴,眼泪与下跪绝对救不了自己,向大张着血盆大口的老虎下跪乞求毫无用处,唯一的办法是站起来抵抗,才会有从老虎口边生还的一线希望。
【相关名言】
砥柱中流障怒涛, 折冲千里独贤芬。
——侯克中
一苦一乐相磨炼, 练极而成福音, 其福始久。
——洪自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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