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梦龙·三人同卧》注释,意译与解说
三人同卧, 一人觉腿痒甚, 睡梦恍惚, 竟将第二人腿上竭力抓爬, 痒终不减, 抓之愈甚, 遂至出血。第二人手摸湿处,认为第三人遗溺也,促之起。第三人起溺,而隔壁乃酒家, 榨酒声滴沥不止, 以为己溺未完, 竟站至天明。
——《笑府》
【解说】
觉得腿非常痒,就拼命地抓爬,本是不错,但却抓在第二个人的腿上;手摸到湿处, 以为遗溺, 促之起溺, 本也自然, 但却 一误再误, 滴沥不止, 当然其溺未完,但不辨声处,竟站至天明,实在冤哉! 问题是什么原因使得他们如此失误呢?从根本上说,他们都是把手段当作了目的,把现象当作了本质。抓痒、促起、滴沥只是手段和现象, 然而此三人以为只要手段进行, 目的就能达到,解决了现象,也就解决了本质, 至于是否抓在自己的腿上,还是别人的腿上,他不管;湿处是血还是溺,他不管;滴沥之声是酒还是溺,他也不管,这怎么能不犯错误呢?而且, 腿痒不止, 居然不知; 出血湿衣, 居然不痛; 溺尿完事, 居然不晓, 如此麻木不仁,也就难怪要干出蠢事来。笑话毕竟是笑话,不过现实中诸如此类的例子也是不难发现的,有些人对于民生疾苦,充耳不闻,对于腐化堕落,视而不见,或者虽有所闻所见,也不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样的事实与笑话中睡昏了头的三个人在本质上又有什么区别呢!
【相关名言】
如果现象形态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
——德国·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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