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禺》原文、赏析、鉴赏
曹禺(1910~1996),原名万家宝,祖籍湖北潜江,生长于天津。1922年在南开中学读书时积极参加该校文学会、新剧团的活动。1928年进入南开大学经济系。1929年转到清华大学专攻西洋文学。毕业后转入清华研究院,专门从事戏剧研究并在保定中学和天津河北女子师范学院任教。这时他系统地阅读世界文学名著,为后来的戏剧创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曹禺在天津时,他的家庭和当时天津的一个封建官僚买办的周氏大家族有密切来往。这使曹禺从小接触和了解了封建官僚买办阶级的腐朽生活,感受到封建制度的黑暗,萌生了憎恨旧社会的情绪。当时的天津是革命与反动、光明与黑暗激烈搏斗的地方,曹禺积极参加反帝反封建的民主斗争,进一步激发了他改造社会的责任感。在二十三岁(1933)时,写出了轰动文坛的剧作《雷雨》;不久,又写出了另两部名著《日出》、《原野》。从此,他便成为一个杰出的、受人欢迎的戏剧作家活跃在文坛上。抗战时期写了《蜕变》、《北京人》,以及把巴金的小说《家》改编为同名话剧。抗战胜利后赴美讲学,写了电影剧本《艳阳天》。
新中国成立后,他担任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中国文联委员、北京市文联副主席、《人民文学》、《收获》编委、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院长,当选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同时,继续从事戏剧创作,作品有《明朗的天》、《胆剑篇》、《王昭君》等。
曹禺的剧作标志着“五四”以来的中国话剧创作进入了成熟期。他善于通过尖锐的戏剧冲突和高度个性化的语言来塑造典型人物,情节结构紧凑而缜密,在描述中又饱含诗意,给人以强烈的艺术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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