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礼有节,展示良好风度
礼节、礼貌是人们在交往时相互表示尊重或友好的行为规范。从表面上看,礼节、礼貌是一种交际表现形式;从本质上讲,礼节、礼貌反映出一个人对他人的关爱之情和这个人的内在修养。
古人把人际交往中的礼节、礼貌看得很重,认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要求人们交往时“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并规定交往时“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即不要在行动上失礼,不要在态度上失礼,不要在言语上失礼。
礼节、礼貌在社会生活中,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的风格和特点。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时代以及在不同的环境中,礼节、礼貌的表达形式和具体要求虽然有所不同,但其基本准则是一致的,即要做到诚恳、谦恭、和善、有分寸。
礼貌和“客套”是有本质区别的。礼貌是基于相互尊重并表里如一;而“客套”则往往是不真诚的、表里相悖的。
在现代社会,人们交往时的礼节、礼貌,不仅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和友好合作的新型关系,还可以缓解和避免某些不必要的个人冲突。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曾说过:“礼仪是在人的一切别种美德之上加上的一层藻饰,使它们对他具有效用,去为他获得一切与他接近的人的尊重和好感。美德是精神上的一种宝藏,但是使它们生出光彩的则是良好的礼仪。一个能够受到他人欢迎的人,他的动作不单要有力量,而且要优美——无论面对什么事情,必须具有优雅的方法和态度,这样才能显得优雅,得到别人的喜爱。”正是因为礼貌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争取别人好感的一种具体表现方式,所以,礼貌成为在日常生活中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维持社会生产的正常秩序的需要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在日常交往中,我们在礼节、礼貌方面至少要注意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尊重的原则。礼节、礼貌是以尊重他人和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的。人际交往时要尊重对方的人格,尊重是讲究礼节、礼貌的情感基础。
二是遵守的原则。礼节、礼貌属于社会公德,是社会中维系正常的生产方式和交往中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准则,是一个社会全体公民共同遵循的最简单、最基本的公共生活准则,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自觉遵守的。
三是自律的原则。礼节、礼貌是要通过教育与训练、自我约束、自我克制而逐渐形成的自身的道德信念和行为修养的准则。
四是适度的原则。礼节、礼貌在实际运用中要把握适度性,在不同场合、不同对象的交往中,要坚持不卑不亢、落落大方的态度,既要彬彬有礼、热情好客,又不可轻浮谄媚、妄自菲薄。
在待人接物的过程中,一个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其内在美的外在表现,都应展现出自己的风度。良好的风度集中表现为不卑不亢,落落大方。
不卑不亢是一个人待人接物时的基本要求。不卑即不妄自菲薄,不在别人面前低三下四,不丧失做人的气节,不见利忘义。不亢即不盛气凌人,不自傲自负。
落落大方是指举止自然,不拘束。“大方”一词出自《庄子》,说的是河伯开始时自以为了不起,后来见到大海才自愧不如,发出感叹:“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这里的“大方”指的是见识广博,懂得大道理,后来这一词语逐渐演变成不吝啬、不拘束、不俗气的形容词。一个见识广、善于学习的人,才能适应各种环境,才能在待人接物、处理各种人际关系时显得落落大方。
所以,在很多时候,一个人只要言辞谦恭,语言得体,就会使人感到他有教养,会让人愉悦,甚至会使人肃然起敬。高尚的品德一旦与不雅的言辞连在一起,同样会使人生厌。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重礼节和礼貌,注重优雅的言行,从而使社会交往过程更加轻松愉快,也有助于个人形象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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