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生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 张增坤 【本书体例】

汉谈生者,年四十,无妇。常感激读《诗经》。夜半,有女子可年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来就生,为夫妇之言:“我与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后,方可照。”为夫妻,生一儿,已二岁;不能忍,夜伺其寝后,盗照视之。其腰己上,生肉如人,腰下但有枯骨。妇觉,遂言曰:“君负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岁而竟相照也?”生辞谢,涕泣不可复止。云:“与君虽大义永离,然顾念我儿,若贫不能自偕活者,暂随我去,方遗君物。”生随之去,入华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与之,曰:“可以自给。”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

后,生持袍诣市,睢阳王家买之,得钱千万。王识之,曰:“是我女袍,此必发墓。”乃取拷生,生具以实对。王犹不信,乃视女冢,冢完如故。发视之,果棺盖下得衣裾。呼其儿,正类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谈生,复赐遗衣,以为主婿。表其儿以为侍中。

(选自《列异传》)

汉代有个叫谈生的人,年龄到了40岁还没妻子。他常常感慨激奋地诵读《诗经》。一天夜半时分,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女来到他的房中,那姿态容颜,服装首饰,天下女子无人能与之相比,她主动来谈生这里,要求与他结为夫妻,说道:“我跟常人不同,切勿用灯火照我,过了三年,方可照。”于是两人结成夫妻。等生下一个儿子,这时已经两年,谈生忍耐不下去了,一天夜里,他等候此女睡着后,就偷偷地端来了灯火照看她。只见她腰部以上,长出的新鲜肌肤,如常人一般,而腰部以下,只有枯骨。恰在这时,女子一下醒来,遂即对谈生说:“你不听我嘱咐你的话。我已经快要复活了,为何不能再忍耐一年,而你竟然用火照我呢?”谈生急忙向她认错道歉,后悔地痛苦不止。女子过了一会,无可奈何地说:“我与你虽然夫妻名份不存在了,然而我顾念儿子,你贫困不能养活,请你随我到一个地方,我将送给你一点财物。”说罢,谈生随她来到一处豪华的殿堂,室内摆设非同凡俗。女子把一件缀满珍珠的锦袍交给谈生说:“可以凭此珠袍供给你们的衣食。”说完,顺手撕下谈生的一片衣襟,留下作为纪念,就让谈生离开了。

后来,谈生把珠袍拿到市上卖,被睢阳王府上买了去,换得千万钱。谁知睢阳王认识这件珠袍,他惊讶地说:“这是我女儿入葬时的袍子,这一定是被人掘开坟墓盗取出来的。”于是把谈生捉来审问。谈生只得把全部经过从实说了出来。睢阳王还是不信,就去查看女儿的坟冢,然而坟冢完好如故。挖开来细看,果然在棺材盖下得到了谈生的那片衣襟。叫来谈生的儿子看看长相,正象睢阳王女儿的模样。直到此时,睢阳王才相信谈生说的全是实情。立即正式召见谈生,又把女儿送给谈生的珠袍赐给他,把他认作郡主女婿。后来又上表汉朝皇帝,把谈生的儿子任命为出入宫廷的侍中官。

魏晋南北朝是志怪小说的鼎盛时期,此时志怪作品纷出,呈“千岩竞秀,万壑争流”之势。作者队伍庞大,成员复杂,文士、官员,僧道士众,无所不有。魏文帝曹丕本来在他的诗中对鬼神之事就喜称道,于是也有了“以序鬼物奇怪”的《谈生》小说之作。

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男女青年婚姻不自由,追求自由恋爱、自由结合,反对包办婚姻制度,这种情绪深刻地反映在为数极多的人鬼人妖恋爱的故事中。《谈生》乃是我国志怪小说中的第一个冥婚故事。

谈生作为一介贫寒书生,在特别讲究门第的魏晋时期,竟能得到封建王爷睢阳王女儿鬼魂的垂爱,人鬼结为美眷,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婚姻观念。它既表现了旧时代青年男女追求理想爱侣的痴心和执着,同时也表现出对于封建婚姻制度的反抗。然而它又是描写人鬼短暂相爱的悲剧故事。睢阳王之女,死后成了鬼魂才有自己选择丈夫的自由,仅仅两年她与谈生结为夫妻的幸福生活又遭受破坏,希望成为泡影。这一切都曲折地反映出封建制度对青年男女自由结合婚姻的压力和摧残。

虽是人鬼恋爱的悲剧,却不给人恐惧之感,故事十分优美动人。睢阳王之女是个夭折的女鬼。她美丽可爱,“姿颜服饰,天下无双”;她大胆热情,敢于冲破封建礼教观念“来就生,为夫妻”;她善良温柔,由于谈生的过失,在复生的希望突遭破灭的残酷现实面前,她虽感到惋惜、痛苦,但对于谈生并不怀恨,相反却表现得更加情深意厚。赠谈生珠袍一件,令其父子衣食无虞;留谈生衣襟一片,作永久纪念。女鬼形象善良可爱,使人读来不禁心往神驰。

需要指出的是,故事的结尾处理,谈生因祸得福,最后“夫荣子贵”,未免有失真实。因为在封建门第观念极重的社会里,象谈生这样40岁娶不起妻子的穷书生与王侯之女相爱,非但不被认为是有辱王侯显贵门庭,反而被睢阳王正式认作郡主女婿,即使是人鬼结亲这也是不可能的。它只不过是寄托了人民群众的美好理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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