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徐志华 【本书体例】
江东村落间,有丛祠。其始巫祝附托以兴妖,里民信之,相与营葺,土木浸盛。
有恶少年不信。一夕,被酒入庙,肆言诋辱。巫骇愕不知所出,聚谋曰:“吾侪为此祠,劳费不赀,一旦为此子所败,远迩相传,则吾事去矣。”迨夜,共诣少年,以情告曰:“吾之情状,若固知之,倘因成吾事,当以钱十万谢若。”少年喜,问其故,因教之曰:“汝质明,复入庙詈辱如前,凡庙中所有酒肴,举饮啖之。斯须,则伪言受械祈哀之状,庶印吾事。今先赂汝以其半。”
少年许诺,受金。翼日,果复来庙廷,袒裼嚣呼极口丑诋,不可闻。庙傍民大惊,观者踵至。少年视神像前,方祭赛罗列,即举所祀酒悉饮之,以至肴无孑遗。旋俯躬如受系者,叩头谢过。忽黑血自口涌出,七窍皆流,即仆地死。里人益神之,即日宣传。傍郡祈禳者云集,庙貌绘缮极严,巫所得不胜计。
越数月,其党以分财不平,诣郡反告:乃巫置毒酒中杀其人。捕治引伏,魁坐死,余分录诸郡。灵响讫息。
(选自《梁溪漫志》)
江东的村子里,有一座废弃的神庙。开始巫祝假托神庙来兴妖作怪,百姓们都信了神庙的灵异,一起来修葺,神庙越修越好,香火旺盛。
有一个凶悍的青年不相信,一天傍晚,喝得醉醺醺地进了神庙,大肆辱骂。巫祝又惊又怕,不知该怎么对付他才好,聚集在一起商议说:“我们修这座庙,花费不少,一旦被这家伙坏了事,远近相传,那我们的事就糟了。”到了晚上,一起去见这青年,很动感情地说:“我们的情况,你本来也知道,如果能成全了我们的事,就给你十万钱表示谢意。”少年很高兴,就问怎么办。巫祝教他说:“你天亮后,再进庙,象上次那样大骂,凡是庙中所有的酒肴,全喝掉、吃掉。一会儿,就装作挨打祈求可怜的样子,以此来证明神庙真有神灵。现在先给你一半的钱。”
青年答应了,接受了钱。第二天,果然又来庙里,光着膀子大叫大骂,满口难听的话,不堪入耳。庙旁边的百姓很吃惊,看热闹的人纷纷赶来,少年看到神像前正罗列着供奉的祭品,就拿祭祀的酒全喝了,菜肴也没剩下一点。接着就俯下身子仿佛挨打的样子,叩头谢罪。忽然黑血从嘴中喷出,七窍都流血,倒地死了。百姓更相信神庙,当天就纷纷传言。邻近郡县祈祷的人也纷纷赶来。庙经过装饰修缮,很威严。巫祝得到的钱不可胜数。
过了几个月后,他的同伙因为分钱不均,到郡府告状:是巫祝放了毒药在酒中,杀死了青年。官府逮捕了他们并给予了惩罚,头目被处死,其余的分到别的郡府去做劳役。神庙灵验的事才停止了。
小说不足三百字,却宛如一场有声有色的戏剧,描写一个少年因贪财中计被巫祝毒死的过程。情节简单,却反映了广泛的社会生活,表现了人性堕落的社会现象。
小说篇幅虽短,但具备了小说情节的四要素。少年酒醉闯入神庙“肆言诋辱”,这是小说的开端;巫祝夜访青年,以十万钱诱惑青年,这是发展;当青年依计行事,大闹神庙时,突然中毒死去,这是情节的高潮。最后才点明巫祝在酒中下了毒药,巫祝被捕,神庙停止了香火,这是小说结局。线索单一明朗,没有复杂的结构,叙事手法也很朴素。但小说却能产生一种“戏中戏”的效果。青年本是要演戏来迷惑村民,却成了巫祝迷信的工具,成了悲剧主角。读者和村民一样只看到了神庙的戏,而没看到舞台背后的戏——巫祝设计害死青年。
这场闹剧的实质是为了一个钱字。巫祝装神弄鬼的目的是为了骗取村民的钱,青年受骗中毒而死是为了那十万钱,巫祝被捕也是因为“分财不均”。世人攘攘,皆为利来,皆为利往。作者对这种“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现象司空见惯,连所谓普渡众生的庙宇,都为“钱”争得头破血流,甚至不惜害人性命,这世界上又哪里有干净的去处呢?因而,这场闹剧实质是世人灵魂的曝光,是大千社会,芸芸众生的一面镜子。
小说塑造的人物性格鲜明,青年的贪财,巫祝的阴险,都栩栩如生。人物不是静止地介绍,而是伴随情节的发展而表现出来的。如青年一出场时,很有一股豪侠之气,“肆言诋辱”,但当巫祝夜访少年,说给他十万钱。青年很高兴,小说只用六个字就揭示了他的贪财性格:“少年喜,问其故”,一个“喜”字,揭示出他“有奶便是娘”的性格。为了十万钱,他很卖力。第二天,到神庙“袒裼嚣呼”。无辜被毒死,又未免令人同情。他的死正是他性格合乎逻辑的结局,贪财的性格是在情节的展开中得到生动的表现,读者对他的感情也经历了赞赏——厌恶——同情的变化。
作者在小说叙述中力戒感情的介入,置褒贬于情节之外,如读者对少年的感情有大起大落的变化,作者的叙述却是平淡的。这就是现代小说理论中所谓的“零度创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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