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叙述人称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文艺美学研究·叙述人称

即叙述人的身份。指作家在文学作品中叙说和交代人物、事件、场景时,所选取的观察角度和叙述的立足点。主要有第一人称叙述和第三人称叙述两种。

第一人称叙述指以“我” (或“我们”)的身份或角度展开叙述。有三种表达式方式:一种是“我”即作者,作者叙述亲身体验、感受、笔端流露无限深情,使人感到亲切自然、真实动人,常见于日记、书信、游记、自传体文章中;另一种是“我”并非作者,而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作者通过主人公“我”的言谈举止和内心活动深刻地表达出作品的主题思想;再一种是“我”既非作者,亦非主人公,而仅仅是一个次要人物,在作品中只起见证人或线索的作用。第一人称“我”虽有多种表达方式,作用各异,但在增强作品的真实感、亲切感这一点上却是共同的。

第三人称叙述指作者站在比较客观的立场,以“第三者”的口吻(称作品中的人物为“他”、 “他们”)来展开叙述、描写。也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是全知式。即作者对作品中的人物、事件采取全知的态度进行叙述、解释,仿佛作者对作品中人物的了解,比作品中的人物对自己的了解更为透彻似的。在侧重心理分析的叙事作品中多采用此法,它既便于表述人物的多种潜在的思想意识与内在感情,也宜于表现在不同地点而同时发生的事情。另一种是纯客观式,即作者赤裸裸地表现现实生活图景的方法。作者若写事实,则绝对客观而不加任何主观解释;若写人物,则只客观地叙述人物的容貌衣饰、表情动作等外在事实,而不加任何细微的分析与心理解释,给读者以清晰的印象。第三人称叙述是一种最为自由而应用广泛的叙述方法,它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灵活自如地展现复杂的生活画卷。

第一人称叙述和第三人称叙述各有所长,在具体运用时情况各异。有的通篇只用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来叙述,有的是两种人称交替使用。作家选用哪一种叙述人称主要根据刻画人物、揭示主题和表达思想感情的需要而定。

关于第二人称叙述有无的问题, 目前还存在着看法上的分歧。在叙述中,有时会有“你”、 “你们”的出现,有人认为这不过是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的变形;有人则坚持认为,只要叙述中出现了“你”、 “你们”就是第二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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