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气致戾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 王长春 【本书体例】

和气致祥,乖气致戾(lì丽)。处家固然也,即涉世亦何莫非然?狃(niǚ扭)于争气,往往以微末之事,或致亡身败家者,盖有之矣。

宁波城内席店张鸿盛者,设肆于市,历有年许。忽有蟹浦人郑某购一席,既纳价,尚短四蚨。肆主坚欲补足,当补其三,所缺者一文耳。肆主即置之,亦不值一噱耳。乃一则不与,一则坚索,口角喧然,继以拳殴。郑某以寡不敌众,竟为所伤。当时固未知也,旁观者劝而归,抵家即卧床不起,未数日一号而绝。其妻挈子侄素服诣该店索命,一切物件率行毁折,店伙逃匿四散。妻子遂邀地甲剖断焉。店主以一钱故,致人于死,律以“伯仁由我”之义,罪无可辞,其倾产也固宜。郑某竟以一钱殒命,尤可哂也。负气者闻之,当何如?

(选自《壶天录》)

对人和气就能导致吉祥,而性情过分执拗古怪就会导致罪祸。处理家务本是这个道理,就是涉足世事又何不是这样呢?贪图争一口气,常常因为一些很微小的事,而招致身亡家败的人,大概是有的吧!

宁波城内,有一个开席店的人,名叫张鸿盛,在市面上开了一个店铺,已经有多年了。忽然有一天,蟹浦的郑某买了一张席,已经交了钱,但还缺四文钱。店主坚持想让补足,郑某又补给三文,缺的只是一文钱罢了。店主就是不要,也不值一笑。但是,一个不给,一个坚决索要,吵了起来,继而又拳脚相加,打了起来。郑某因寡不敌众,终于被店主打伤。当时还不知道有那么严重,旁观的人劝开之后郑某就回去了,到家则卧床不起,不到几天,就死了。郑某妻子带领儿子、侄子穿着孝服到席店去要求偿命,店内所有的东西都给砸毁了,店伙计逃的逃,躲的躲。郑某的妻子于是邀请地方管事的来判断这个案子。店主因为一文钱的缘故,将人打死,虽然店主不是有意杀害郑某,但按照“伯仁虽然不是我杀的,但他的死却由于我的缘故”的说法来衡量,也是罪无旁贷的,他倾家荡产实属应该。而郑某竟然因为一文钱而丧命,真是可笑之极。爱赌气的人听了这件事,应该怎么办呢?

本篇用张、郑二人的悲剧说明了一个道理:遇事应讲礼让谦和,如果意气用事,偏执古怪,很有可能导致不良的后果。

张鸿盛、郑某本为路人,无冤无仇,只因一领席才打上交道。但却因为“一文钱”而负气相殴,最后竟闹出人命,一个命归黄泉,一个倾家荡产。这样悲惨的结局,想必当事人是万万没有想到的。

中国自古崇尚谦让、礼敬,并把它作为文明的标志之一。《周易》中特设一卦叫《谦》卦,意思是提倡人们去作谦谦君子。李汝珍的《镜花缘》中还特地描写了一个“君子国”。在那里,买卖双方一个多付,一个不要,争得不亦乐乎,让旁观者感受到一种意料之外的温馨之气。这实际上表达了包括李汝珍在内的许多人对谦让友好之风的追求和向往。但遗憾的是张、郑一类的人不懂得这些,更不去顾虑后果,只知道用粗暴野蛮的方式处理问题,到最后,祸起瞬间,悔之晚矣。张郑二人的故事很容易使我们想起汉代的淮阴侯韩信。当韩信遭受胯下之辱,“一市人皆笑之”时,他宁可克制自己,而不逞匹夫之勇。而最后终成大器。假如商人张鸿盛能有一点儿韩信的风度,厚义而轻利,不为一文钱大打出手,其生意或许会越做越大,财源滚滚也说不定。而郑某就更让人惋惜,他若能知道礼让,也不至于抛妻别子壮年早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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