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女性文学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中国古代的女性文学

同中国古代政治史、思想史、文化史的普遍陈述一样,中国古代的文学史上,女性扮演的角色很不明显,女性文学的相关章节过于单薄。事实当然并不如此。中国女性文学自涂山氏、有娀氏以来至少也有三千余年的历史。而今的中国古代女性文学的讲述与研究主要落实在两条线索上:一条是三千余年来中国女性文学创作队伍的检阅巡礼;一条是中国古代女性文学的表现形态与精神风貌的描述。文学史家通常关注中国古代女性文学选择的体裁与形式,热衷表现的题材与主旨,并由此探寻中国古代女性的文学理念与现代女性的差异,以及这种历史比较中的审美启示。

2007年4月10日开始筹划讲座。18日先由陶文鹏和刘扬忠两位教授主讲,介绍旧体诗的欣赏与创作技巧,开局很好。当时就约定,没有特殊情况,每周三上午讲座。讲座的内容并不完全按照文学史的发展线索,可以根据情况随时调整。我记得徐公持教授讲建安文学,杨义教授讲盛唐诗歌,陈祖美教授讲宋词,王筱芸教授讲柳永和李清照,石昌渝教授讲《水浒传》,刘世德教授讲《三国演义》,邓绍基教授讲《牡丹亭》,胡明教授讲中国古代的女性文学创作。我本人讲《诗经》和《楚辞》,还围绕着“汉音”与“魏响”这样一个主题,讲过“三曹”“七子”,还有陶渊明。

这次讲座,据反馈意见,效果还不错。于是,2008年秋天,又安排了第二阶段的讲座。文学研究所另外准备了二十个专题,即:(1)《论语》与《孟子》;(2)《老子》与《庄子》;(3)楚歌;(4)汉赋;(5)《史记》;(6)乐府诗;(7)李白;(8)杜甫;(9)白居易;(10)田园诗;(11)边塞诗;(12)韩愈与柳宗元;(13)李商隐与杜牧;(14)李后主;(15)婉约词;(16)苏东坡与辛弃疾;(17)萨都剌与元代文学;(18)《圆圆曲》与《桃花扇》;(19)梁启超与林琴南;(20)胡适。

计划中的第二阶段文学讲座时间安排在翌年一月。为扩大学术讲座的影响,我们先在文学研究所安排“古典文学名家讲座”,前后举办了十四场。在此基础上,2012年又扩大范围,更名为“名家讲座”,首先请学部委员、老专家做主讲人,结合他们的学术研究,讲人生境界,讲学术心得。根据第一阶段的讲座经验,这次还特别制作了若干课件,以增强立体效果。2012年5月25日,文学研究所又接到任务,由王学泰研究员围绕着郑板桥与扬州八怪作专题演讲。

五年来,在文学所内外,总共安排了三十多场讲座,从先秦《诗经》《楚辞》,到近代文学,论题是非常广泛的。这些讲座与一般课堂讲授颇有不同,很多情况下,更像是学术讨论,而这些话题的背后,又常常牵涉如何理解古典文学的传统价值和当代意义。

我们知道,文学是人类的精神产品,与物质产品一样,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民族,物质上不能贫困,精神上也不能贫困,只有物质和精神都富有,才能成为一个有强大生命力和凝聚力的民族。就我个人经历而言,我曾长期在清华大学讲授中国古典诗歌,每期听众都有数百人。同学们对此课充满热情,给予积极评价。作为教师,我感到欣慰,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中国古典文学对于更年轻一代的巨大感召力。若干年前,我们配合教育部门制作了古典诗歌讲授的录像公开出版;近年,还配合中央相关部门组织编写干部人文教育读本,配合出版部门撰写各类普及读物。做这些工作会占去很多研究时间和精力,但我们认为这项工作有意义,值得花费心血投入。

在研读和讲授古典文学作品时,我们时常为之感动,也体会到古典文学传统在我们民族生存与发展过程中不同寻常的意义。中国文学,是华夏各民族心灵的反映。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屈原、李白、杜甫、苏轼、曹雪芹等之所以获得后人的广泛尊重与爱戴,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把自己一腔的理想、抱负与国家、人民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贴近生活、贴近人民,这就使得他们的人格得到升华与净化,就使得他们的作品真实地反映了各自时代的风貌,反映了人民的理想与追求,反映了时代的苦难与抗争,具有深刻的人民性和现实感。

古典文学的意义,还远不止于此,在凝聚民族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建设方面,也蕴含着强大的精神活力。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发展与振兴,需要综合实力来支撑。所谓综合实力,至少包括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实力,或曰“硬实力”,如科技、军事、经济等方面;还包括更深层次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的无形实力,或曰“软实力”。硬实力就如同一个人的骨架,高矮之分,强弱之别,一目了然。但是,生命的意义更在于活的灵魂。没有血液的流淌,没有精神的支撑,就没有生存的价值。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文学凝聚着这个民族对于世界的认知和对于生命的感受,因此也可以说是我们民族的血脉和灵魂。都说中国是礼乐之邦。文学,是传播礼乐观念的重要载体,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贾谊《陈政事疏》说:“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礼隐而法显,礼昭示于前,而法惩戒于后。防患于未然,所以要崇尚伦理教化,更要注重人文修养。法则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是确保社会稳定的最后防线。礼与法的关系,是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关系的缩影,是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此我们意识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过程中,人文学者也可以而且应当肩负起自己应有的职责,充分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丰富资源,为当代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拟将过去五年的讲稿集中起来,提供给广大的读者。需要说明的是,一些讲座,仅有大纲,即兴发挥,尚未成稿。这里所收录的,还只是部分讲稿。仅此,也可以大致领略到中国文学的精华。

发稿在即,特作如上说明。我们诚挚地期待着广大读者的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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