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刑》是谁做的
《竹刑》是春秋时期郑国推行的成文法律,是由郑国大夫邓析编订,他也是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名辨之学”的倡始人。
邓析与子产同为新兴地主阶级利益革新派的代表人。他创办私学传播自己的学说,同时还广招门生讲授诉讼的技巧。在他的倡导和鼓动下,一股新的革新浪潮在郑国兴起,“学讼者不可胜数”以致“郑国大乱,民口欢哗”。邓析所编制的刑法就是在这时成书,他进行改革,将刑法内容篆刻在竹简上,因此该法得名“竹刑”。《竹刑》的出现是很大的一个进步,因为在这以前,公布成文法都是铸在鼎上,笨重且不利于流通,而邓析所作的《竹刑》很便于携带、交流。
邓析撰写、推广法律的行为严重威胁到了当时的统治者,故被杀害。他的《竹刑》起初并没有法律效力,在他死后,《竹刑》被郑国确认为国家法律,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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