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曹雪芹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曹雪芹

(1715?—1763? )名霑、字梦阮,号雪芹、芹圃、芹溪。清代著名现实主义小说家。他在不朽巨著《红楼梦》中体现出来的进步美学见解,把“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在中国现实主义美学发展史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一) 打破传统,更新小说观念。 “宋时理学盛极一时,因之把小说也多理学化了”。这情形到曹雪芹时代就更加严重。为了冲破理学的禁锢,开辟现实主义小说创作的自由天地,曹雪芹严正驳斥了道学家们用封建史学和经学做标准来束缚通俗小说创作的传统文化观念。他虚设一个“空空道人”,从道学家立场出发,要求小说创作一要有“朝代年纪可考” (即要于史有征,贯彻朴学考据原则),二要写“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或“班姑蔡女之德能” (即要旨本经传,有裨于名教)。这种传统思想,使小说创作长期屈居于经史仆从的可怜地位,是危及通俗小说生存的大敌。曹雪芹假借“石头”的话,讥其观点“太痴”,并针锋相对地提出与之完全对立的小说观念:一、主张小说应摆脱对历史的依附而按自己特有的艺术规律进行创作: “不借此套,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二、指出道学家们所提倡的“理治之书”(即宣扬“善政”、 “德能”的虚伪作品)根本没人爱看,且其内容“淫秽污臭” “最易坏人子弟”,形式“非文即理”,“自相矛盾”,“千部共出一套”。只有彻底清除传统封建“熟套”的通俗现实主义小说——“适趣闲文”,才是最受“市井俗人”欢迎的有“换新眼目”、 “洗旧翻新”功能的有价值之作。曹雪芹这种新的小说观念和《红楼梦》创作实践的巨大成功,揭开了中国现实主义文学崭新的一页。

(二) 对现实主义艺术规律的独到理解。对于文艺创作的对象和内容这一美学基本问题,曹雪芹的回答是“实录其事”,把现实生活作为文学描写的对象,作为作品内容的来源。他强调自己“这半世亲见亲闻”的经历和体验对文学创作的重要性。谈到歌创作,曹雪芹称许的是用“真事”、表现“真情真景”,做到“意趣真”,把真实性作为一条重要的美学标准。其次,他还以“事体情理”为文学真实性的最重要因素。写小说要在生活真实的基础上酝酿构思, “取其事体情理”,加以“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写诗也要“有情有理”。他又通过香菱欣赏诗歌的体会,说明真实与否要通过艺术效果(即通过读者的欣赏实践)来检验。第三,他提出“真事隐”、“假语存”的命题,辩证地说明了塑造文学典型的艺术规律,明确地把生活真实同艺术真实区分开来。由“真事”过渡到“假语”,要经过作家头脑对生活素材的整理加工,用形象思维进行创造性的艺术想象——虚构。这就涉及到艺术构思问题。写到薛宝钗论绘大观园图的艺术构思: “如今画这个园子,非离了肚子里头有些丘壑的才能成画。这园子却是象画儿一般,山石树木,楼阁房屋,远近疏密,也不多,也不少,恰恰的是这样。你就照样儿往纸上一画,是必不能讨好的。这要看纸的地步远近,该多该少,分主分宾,该添的要添,该减的要减,该藏的要藏,该露的要露。这一起了稿子,再端详斟酌,方成一幅图样”。这段话说明:一、对描写对象必须事先在心中酝酿成熟,构成完整的形象,然后才能动笔创作。二、照抄生活表象的自然主义是必然要失败的。三、艺术概括是一项复杂的创造性劳动,包括剪裁(“该减的要减”)、虚构(“该添的要添”)、直接描绘(“该露的要露”)、间接描绘(“该藏的要藏”)等多种艺术方法。四、其典型观的哲学思想基础是关于正、邪二气所秉决定人性善恶的唯心主义的人性论。他通过贾雨村的口说: “天地生人,除大仁大恶两种,余者皆无大异。”这“余者”乃是《红楼梦》描写的对象,其中秉“清明灵秀之气”所生者居多,而偶秉正赋二气所生之人,便“在上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随所生家庭阶级地位的不同,分别成为“情痴情种”、 “逸士高人”、 “奇优名倡”,尽管地位不同,却皆是“易地之同人”。用这种含有民主性合理内核的人性观点解释贾宝玉一类“情痴情种”的性格。从而使他对人物性格的丰富性特别留意,舍弃以前小说描写人物的类型化做法,而“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塑造“真的人物”,“和以前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五、他批评以前小说中爱情主人公的形象不丰满(“只传其大概”),尤其是“并不曾将儿女之真情发泄一二。”他用创作实践证明了自己的主张,在惊人的细节真实基础上,塑造出许多“悉与前人不同”的有创造性的文学新人形象。

(三) 追求艺术创新、艺术趣味。以现实主义为最高创作原则的伟大作家,必然同以摹拟因袭为能事的形式主义水火难容。不过曹雪芹的态度更为鲜明罢了。这除了表现在前边叙述过的两方面而外,还有许多表现。如贾宝玉常强调写文作诗要有独创性: “须另出己见,自放手眼,亦不可蹈袭前人的套头。”他分析公式化产生的一项重要原因是: “奈今人全惑于功名二字,尚古之风一洗皆尽,恐不合时宜,于功名有碍之故。”自己“不希罕那功名”,也“不为世人观阅称赞”,因此“随意所之”、 “任意纂著”,甚至“大肆妄诞”,写成一篇悼念晴雯、猛烈抨击封建淫威的战斗檄文《芙蓉女儿诔》,黛玉听了不觉称赞: “好新奇的祭文!可与曹娥碑并传的了。”曹雪芹自称其《红楼梦》有“新奇别致”的优点。林黛玉在诗社中夺魁的菊花诗,得到众人的评价是“题目新,诗也新,立意更新”。宝钗赞黛玉的《五美吟》 “命意新奇,别开生面”。黛玉赞史湘云的《如梦令》“又新鲜,又有趣儿”。可见曹雪芹认为文学的艺术趣味同艺术创新有关。贾母憎厌才子佳人小说,主要因其脱离生活,形式公式化,内容也庸俗,故嫌其“最没趣儿”。《红楼梦》正因为是创新之作,所以“颇有趣味”。其更为有价值的创新,是在因礼教束缚而严重缺乏悲剧艺术传统和悲剧欣赏趣味的国家里,为文学百花园增添了一部具有可怕真实性的震聋发聩的伟大悲剧作品。这实在是一件了不起的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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