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伍蠡甫艺术美学文集》
当代著名学者、艺术美学家伍蠡甫著。书中文稿始撰于1939年。 1986年,复旦大学出版社将作者四十多年来写过的关于绘画艺术和绘画美学的文章,选了三十七篇,由作者加以修改,收入这本文集。全书内容大致分为:绘画艺术的本质与艺术想象;艺术想象的途径与表现——表现媒介与艺术形式美;绘画美学中自然、艺术或物、我关系与艺术形式美,上述诸方面如何体现在绘画专科、绘画理论发展、代表性画家及其艺术与风格中。中国的绘画美学占了全书较大比重,其次,是西方绘画及其美学。此外,环绕艺术想象与艺术形式美等问题,作了中西双方的比较研究。
作者在文集中较多地论述了艺术形式美。认为这是艺术美学研究的中心课题之一。形式美是“构成艺术形象时所凭的方式,它不等于艺术形象本身”;它的构成因素为“线条、颜色、面块、体积等”;它具有“比例、平衡、对称、虚实、奇正、节奏、多样统一、不齐之齐等规律”。这些规律,本身并不含有阶级性;它具有相对独立性,但考察某一具体作品的艺术形式美时,还必须联系作品的主题,内容以及作家的审美观点、艺术风格。作者把中西画理的“真”与“假”的辩证观点,提高到美学高度,指出: “在艺术家眼里,艺术形象是真,自然形象是假;他所产生的是艺术形象,而非自然形象,是美的事物,而非物,是雾的艺术形象,而非必伦敦之雾。”在进行中西绘画美学的比较时,认为唯美主义也好,现代主义也好,中国古典美学的审美范畴也好,都只能作为我们创造新的艺术形式美的借鉴,艺术家要真正把艺术形象的真、善、美关系处理好,不能不研究这透彻明朗,然而又耐人寻味的艺术美学。
书中对艺术的想象与抽象有非常深刻的论述。作者把诗与画并列或对照,认为诗、画相通,但各有特征、各有界限;诗胜过画或画胜过诗等诸方面,都有共同之处。 “一言以蔽之,画中求‘诗’包括了生活实践——感情激发——艺术构思——创作实践的全部过程,并且是绘画创作的终的。”在艺术抽象的研究方面,认为从客观事物和形象的感受,到艺术概括,运用艺术形式美,以塑造艺术形象、艺术典型,并表达艺术家的情思意境、审美个性与风格,这是任何艺术创造所必经之途。西方抽象艺术,则是从阴暗的“我”,或内在音响,将不反映客观事物的点、线、面、体布置于“虚幻的空间”,以满足“内在需要”,所以,我们在研究他们所产生的抽象艺术时,既要注意其艺术形式美方面的可供借鉴的方面,也要研究造成这种特殊艺术的社会背景和审美文化心理。在研究抽象艺术时,尤其应当注意我国书法艺术的特征,认识到它脱胎于象形,而发展为抽象表情、抽象表质的艺术。作者以为,倘若熟悉我国书法艺术的抽象功能,再看现代西方抽象派艺术,就不会对“抽象”这一审美概念感到陌生。又指出,我国书法所表之情与质,可以是浑朴、潇洒、肃穆、刚毅、奔放、沉酣、奇倔等,这种精神状态,和西方抽象画派画家的审美心理相比,有其积极与消极、正常与失常的差异。作者主张,应当吸取西方抽象艺术的合理内容和形式,发展我国积极、正常的民族抽象艺术。该书还对于中国绘画的自然美与艺术美、中国绘画的人与艺术、中国绘画美学史的几个新发展,如宋元以来文人画的审美范畴和艺术风格等问题,作了详细的探讨,提出崭新的见解。
本书对于画论的研究,特别注意在史的发展过程中分析中国画论的概念范畴,在思想上追本溯源,在实践中看其发展衍变,因此作者虽以现代眼光论析古代美学思想,但结果是对古代画论的科学总结,不是以现代思想强加古人,而古代美学的为今所用起点也正在这里。书中在分析“气韵”时,以谢赫“六法”为画论观点的起始,以荆浩对“气韵”的解释说明其意义,得出明确的认识:创作中的力是气,取得的艺术效果是韵,有“气”则“取象不惑”,得“韵”须“隐迹立形”。为了说明“气韵”中“韵”的价值,作者又进一步从司空图诗论中的“韵味”,以及苏轼、黄庭坚、范温、姜夔的有关理论见解加以论证,这就使画论中的“气韵”问题得到透彻明晰的论证。本书中对于类似的问题,如“形与意”。以及“简”、 “拙”等,都有同样的史论结合的深入分析。
书中的画论研究是以作者丰富的创作和鉴赏经验为基础的,因此阐发的理论准确深刻,评析的现象更富有审美引发性。在书中不论是概论问题,还是就具体现象进行分析,都收有这样效果。如对于画中的简约表现,作者从中国传统思想中儒家“尚俭”、道家“抱一”,说到陆云、刘勰、南宋禅学的简约观点,再具体进入艺术实践的品评,找出宋元时代绘画中的尚简实绩,证明了简的特殊艺术表现力。再如对于孔子讲的“绘事后素”,作者从实际绘画经验指明,绘是涂颜色,画指描线条,颜色涂成的面,须用白色线条界画清楚,显出“后素”之功。若不是有经验的画家是很难说得这样清楚的。
作者学贯中西,善于从实际到理论进行全面分析比较,所以本书非同一般艺术美学论著,而是在概括了中西艺术美学的共有规律之后,在更有超越的意义上讲着美学原则,因而理论令人信服,也启发人开阔思想视野。如对于线条的分析,作者从柏拉图、荷加兹、席勒等人的著名观点,分析到唐人的“一笔画”,清代石涛的“一画”指出中国画论中的线条概念, “已远远超越了艺术媒介的范围,一方面体现意境发展和艺术构思的绵延,另方面连贯起艺术构思和运笔造形,汇成一种动力以及动力所含的趋向。所谓‘线条’意味着,形而上的‘道’或表现途径,自始至终缀合意、笔,学、理、心、物,统一主观与客观,从而概括出艺术形象。”这是非比较方法不能明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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