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创作自由
是文艺美学、文艺理论、文艺批评中常提到的问题。文字表面的意思是文艺家可以自由地创作自己的作品,社会外在条件和主体内在条件都不存在对于创作的禁限和束缚。然而实际这种随心所欲的自由,总是难免要受到外在条件或内在条件的种种限制,因而创作自由不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成为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在创作自由的问题上,要分清社会自由保证和主体自由境界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主义创作自由与资产阶级创作自由的区别。
社会自由保证体现为掌握社会领导权的政府党派部门,从发展文艺的总目的出发,提供经济、政治、思想方面的保证条件,使文艺家得以自由地从事有益于社会的艺术创造。就这个意义来说,旧中国历史上的很多反动统治者,对进步的文艺家是一向不给创作自由的。鲁迅在上海十年是没有这种自由的。左联五位烈士更以血写的历史记载了这一事实。在西方的资产阶级社会里,包括象巴尔扎克、狄更斯、左拉、马克·吐温等人在内,也很少真正获有来自社会的这种自由。对比来说,新中国的成立,为文艺家的自由创造提供了广泛的经济、政治思想条件,个别阶段的政治失误所造成的对社会创作自由条件的损害,终归是以制度内的调整得到了克服,趋于正道。从这个意义上看,社会主义社会是最有创作自由保证的社会制度。
在创作自由中,社会的自由保证条件是为发挥主体合乎艺术规律的自由创造,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在这个意义上,创作自由的实现,在主体层面上主要是靠主体自身精神机制的全面协调发挥。我们看到在不同社会阶段上,有不少人经济上富有或卧享重禄,政治上飞黄腾达或并无扼制,但却是艺术枯竭,江郎才尽,在审美创作方面一筹莫展,这时还向哪里要创作自由?鲁迅却是在经济和政治都不得保障的情况下开创了他创作生涯中的艺术的高峰期。所以创作主体在把握了外在的规律性之后,不论是沐浴在自由空气中积极和谐的适应,如鱼得水;或是在不自由的条件下, “争天拒俗”、抵御压迫,进行韧性战斗,都必须真正以社会历史进步为出发点,在主体精神上超越个人的生存需要、安全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而达到社会历史需要、艺术规律需要与主体自我对美的需要的高度统一,这时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创作自由的实现。实现上述的社会外在条件与内在需要的统一,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创作主体的能动性,使感应力、想象力、理解力、表现力达到最佳状态;这种情形的普遍化可以带来广泛的社会性的文艺繁荣局面。 “躲进小楼成一统”的内心自我自由的实现,是一种畸形的自由,严格说只是一种争取自由的斗争手段。
在创作自由的问题上,还必须把社会主义自由与资产阶级自由区分开来。
社会主义是实现了社会政治解放的人民民主的社会。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与文艺家是目标一致、利益一致的,都以为人民,为社会主义为活动方向,因此,四项基本原则是共同利益的保证,不是谁给谁特别加的,所以就文艺来说,在坚持双为方向、四项基本原则的条件下,经济上有必要的保证,政治上有可靠的保护,思想上可以百家争鸣,艺术上可以百花齐放,本来这是历史上最自由的文艺。列宁认为社会主义文艺是“真正自由的”, 因为它与“伪装自由的”资产阶级文艺相对抗: “这将是自由的写作,因为把一批又一批新生力量吸引到写作队伍中来,不是私利贪欲,也不是名誉地位,而是社会主义思想和对人民的同情。这将是自由的写作,因为它不是为饱食终日的贵妇人服务,不是为百无聊赖、胖得发愁的几万上等人服务,而是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为这些国家的精华、国家的力量、国家的未来服务。 这将是自由的写作,它要用社会主义无产阶级的经验和生气勃勃的工作去丰富人类革命思想的最新成就,它要使过去的经验(从原始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发展而成为科学社会主义)和现在的经验(工人同志们当前的斗争)之间经常发生相互作用”。由列宁的总结中,不难清楚,社会主义的创作自由是有条件的,主要是不能离开“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这个根本方向。因为离开了这个,必然走向伪装自由的资产阶级方向;在今天就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在双为的方向下,在艺术规律下,无产阶级文艺家有广泛的自由。列宁说: “无可争论,写作事业最不能机械划一,强求一律,少数服从多数。无可争论,在这个事业中,绝对必须保证有个人创作性和个人爱好的广阔天地,有思想和幻想、形式和内容的广阔天地。”
资产阶级的创作自由,认真地进行历史实际分析,有两种情况:一是一部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文艺家所争取的创作自由,这确切点说是创作自由的目标。他们的创作并不是自由的,不用说经济,就是政治和思想上也是不自由的,英国的济慈,法国的福楼拜,俄国的车尔尼雪夫斯基,他们中有的作品受围剿,人身受政击,权利被剥夺,他们所争取的创作自由,是为了实现民主的思想精神,这种为自由的斗争矛头指向大资产阶级或封建贵族统治,具有进步性,属于社会历史前进的内容。是应予以历史肯定的。二是一部分资产阶级反动文艺家面对无产阶级创作自由所作的蛊惑,他们以依赖于帝国主义和资本家的钱袋豢养为自由,以出于阶级本能向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进行攻击为自由,以对反动统治的小骂大帮忙为自由,而诬说无产阶级文艺家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不自由。对此,列宁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中早已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对于创作自由问题上的列宁主义原则,真正无产阶级文艺家是信守不移的。鲁迅当年与资产阶级反动文人斗争时,就无情地揭露了那些自以为是“自由的”,而反诬无产阶级作家为不自由的形形色色人物的反动政治实质。他在《“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一文中指出:“在阶级社会中,文学虽自以为‘自由’, 自以为超了阶级,而无意识地,也终受本阶级意识所支配,那些创作终非别阶级的文化罢了”这话是正确的。
综上所述,可见创作自由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今天,我们的社会主义不能没有创作自由,但是我们所提倡的创作自由也必须是社会主义创作自由。创作自由是文艺社会学、文艺审美学中的一个环节中的具体问题,它自己不能规定自身,成为自律性的独立问题。仅是“创作自由”四个字本身,可以成为无产阶级的文艺主张,也可以成为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旗帜,我们,对它不论是提倡、认同、反对、批判,都必须明确涵义,认清实质,不能轻率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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