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老舍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老舍

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满族,北京市人。现代作家和人民艺术家。

老舍一生辛勤笔耕,为人民留下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他虽然没有亲身投入伟大的“五四”运动,但是却受到了时代新思潮的影响。他在《“五四”给了我什么》一文中说,正是“五四”运动给了我“一双新眼睛”、 “新的灵魂”和“新的文学语言”。老舍早期文艺思想的产生正是基于那种“我们必须立志不叫我们的笔落在社会后边”的思想。

老舍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特别重视文学的本质及其社会作用,他认为“文艺并不是神秘的”东西,它要反映生活,不能脱离社会现实,并且要有一定的宣传目的。作家要写出他的爱和恨,理想和希望。解放后,老舍认识到文学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新时代服务,乃是艺术家应尽的责任。他强调,文艺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作家就应有“及时创作的热情与魄力”,“我们要具有高度的政治热情,与深入新事体的敏感,我们确是能把作品在短时期内写好的。”他主张作家要有强烈的创作冲动,在形象上凝聚着自己的感情和理想,笔尖上要能“滴出血和泪来”,要求作家要歌唱伟大的时代,要“做个革命的文艺战士,热爱祖国,热爱党,拥护党的政策,只有这样,我们的笔下才能有新的感情。”

在论述作家和生活的关系时,老舍强调作家要有厚实的生活底子,要注意在生活中积累知识,丰富经验。他批评“有些作者没有充分的创作准备,作品的主题思想并不是自己从生活中反复思索得来的,而是把政策当作主题,却又不知道政策是怎样得来的”,“这样写成的作品只是拿一些临时找来的材料来拼凑”,当然是写不好的。他认为, “我们的时代是英雄的时代,在工厂、在农村、在部队里,每天都有新英雄出现”。作家的“首要任务”就是及时正面地描写歌颂这些英雄人物。

老舍认为,创作不是随意编造,文艺不是生活事实的简单摹写和记录。艺术形象是作家按照自己对生活的认识、感受和美学理想,用典型化的方法去进行创作的结晶。他说: “一部文艺作品,找故事容易,写出人物困难。没有人物不算创作。”作品中人物“必须使他比那真人高出一头”,使读者“既看见了各色的人,也顺带着看见了一点那个时代的面貌。”

在运用典型化的艺术方法上,老舍主张,作家在创作典型人物时,“最好根据积累的生活资料运用想象,重新组织一番。”要用“几个类似的人物创造出一个人来,使他的性格更加突出”,这样才能写出具有高度典型性的艺术形象来。他主张, “我们写小说或剧本要创造人,眼睛要老看着人”。 “写戏主要是写人,而不是只写哪件事儿。……只有写出人,戏才能长久站住脚。”他重视剧本的故事性,他总是巧妙地安排戏剧情节,又总是把戏剧情节作为打开人物心灵大门的一把钥匙,从而更好地揭示人物内心世界。正如他在《论创作》中说的: “事实无所谓好坏,我们应拿它作人格的试金石。没有事情,人格就不能显明。” “写这件事情必定要跟这个人有密切关系,否则不写。”

老舍还主张作家要带着强烈真挚的感情去写人, “用艺术家所体验过的感情感染人。”这种真挚的感情来源于作家对生活的强烈感受和对生活中人物的深刻的熟悉了解。

作为一位语言大师,老舍认为: “使用语言的原则,应是一要通顺,二要精辟。”老舍在他的作品中采用的是活的北京话,简洁生动,极富表现力,毫无冗长沉闷、佶屈聱牙之弊。他说,他“不愿摹仿自有话剧以来的大家惯用的‘舞台话’。”在剧中力求“让每一句话都成为一支利箭,直接射中观众的心坎”。 “我们要寻找那种说得很现成,含义却很深的语言。好的语言,可以从一句话里看到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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