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流派·意象派
二十世纪初流行于英国和美国诗坛的现代诗歌流派,因其被视为整个英美现代诗歌的发端而著称。该派的领袖人物是美国诗人艾兹拉·庞德,另外,英国的阿尔丁顿、体尔娅和弗林特,美国的杜利特尔和弗莱彻等都是该派的重要作家。后期的代表人物是美国女诗人艾米·洛威尔。它虽然发源于英国,但在美国的影响最大。
意象派对十九世纪后期以来的诗歌创作不满,在法国象征主义和我国古典诗歌的影响下,兴起了反对抽象说教,反对学院派风格,反对陈旧的题材与表现形式的诗歌运动。要求诗歌以浓缩凝练的表达方式来描述意象,刻画诗人心理,集中体现了以“物象诗”为主要倾向的西方现代诗的基本特征。1915年在《诗刊》杂志上刊出了由庞德起草的意象派创作的三原则: 一是直接处理无论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事物;二是绝对不使用任何无益于表现的词;三是节奏应写成音乐性短语的连续等等。庞德还明确主张“艺术家寻觅出鲜明的细节,在作品中呈现出来,但不作任何说明”,主张诗不应该象浪漫主义那样直接抒情,把诗当作“情绪喷射器”,诗应是“情绪等式”。故而任何抽象词均不可写入诗内。1915年以后,庞德因该派内部分歧而退出了意象派。后来,洛威尔修改了意象派宣言,修改后的宣言从理论上提出了六项原则性主张:一、语言要通俗、准确,不用装饰性词语;二、创造新的节奏,以表达新的诗情;三、题材完全自由; 四、 用 “意象”来写诗:五、表现要具体、确切,不抽象;六、简练、浓缩。后来洛威尔又加上了“要含蓄,不用直陈”的原则。这些主张和原则显示了意象派的艺术追求,是有一定的合理之处的。他们力求以鲜明的意象与短小精悍的“中国式”诗体,来保证创作的成功,乃至用意象叠用手法来完成作品。 “五四”前后,意象派对我国诗歌界也发生了影响。当时的胡适、 闻一多、刘大白等人的一些诗,在风格上就与意象派作品近似。 胡适在1916年还说: “此派主张与我所主张多相似之处。”从而足见其当时的广泛影响。当然,意象派的诗也有其明显的弊病,例如有些诗晦涩难懂,有些内容空洞贫乏,仅仅追求诗的新颖和精致,忽视作品的社会意义和思想价值,有“为艺术而艺术”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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