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按》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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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按

【原典】

许圉师①为相州刺史,以宽治部。有受贿者,圉师不忍按②,其人自愧,后修饬(chì)③,更为廉士。

【注释】

①许圉师:安州安陆人(今湖北安陆)人。进士出身,博学多才。显庆二年(657),累迁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兼修国史。显庆三年(658),以修实录功封平恩县男,赐物三百段。龙朔中四迁为左相。后因事贬为相州(今河南临漳)刺史。上元中,再迁户部尚书。仪凤四年(679)卒。许圉师的孙女许紫烟(一名许萱),是大诗人李白的第一任妻子。《旧唐书》卷六十三有传。②按:查办。③修饬(chì):整顿、修改。

【译文】

许圉师在任相州刺史的时候,对待部下宽厚仁慈。有一个官吏受了贿,许圉师不忍心追究他,这个人自己感到惭愧,后来修身养性,变成了一个廉洁的官吏。

【延伸阅读】

刘备在《遗诏》中对后主刘禅谆谆教诲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真诚的建议中浸润了他多年的人生体验,然而刘禅未必能够听得进去,后代的许多人同样不能够听进去,所以我们才会经常听到对“小恩小惠”的抱怨和不屑,甚至于还会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这样的戏谑。然而实际上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人生中需要去做大事的概率很低,他们绝大部分的时光都消磨在小事上。所以小事不见得就小,而大事不见得就大,大小全视个人的具体情形而定。从古代的诸多历史来看,很多人早先无心种下的小惠,若干年后却结出了善果。许圉师善待下属是一个例子,而更著名的还有楚庄王灭烛掩饰臣子的事。楚王有一次宴请诸将,在酒酣耳热之际,有人在黑暗中拉了楚王妃子的衣服,却被妃子摘下了头盔上的帽缨,美人要楚王予以惩罚,但楚王不肯,他说:“赐人酒,使醉失礼,奈何欲显妇人之节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今日与寡人饮,不绝冠缨者不欢。”三年后楚晋交兵,有一员楚将异常勇猛,原来就是当初楚王宽恕之人。楚庄王一次对部下小过错的大度之举,却换来了一位忠心耿耿的猛将。虽然这种小恩结出善果的概率不见得很多,但对善良大度的人来说,他更愿意相信人的本质是善良的,于是愿意给别人更多改正的机会。俗话说的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圣贤也会犯错呢!从这个意义上讲,许圉师法外开恩的做法,虽然有失体统,但也有他值得赞许的地方。毕竟现实中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可以用法律来解决的,人情始终有它存在的市场。古人曾说“道虽近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对于我们来说,付诸实践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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