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万如导读及译注,中信出版社,11万字,2017年11月第1版,40元)
△《商君书》又叫《商君》、《商子》、《商君子》,是由商鞅及其后学所著。《汉书•艺文志》将《商书》归入法家,称“《商君》二十九篇”,实际上存二十六篇,其中两篇只存目没有内容,也就是说,具有完整文字记录的只有二十四篇。更法、垦令、农战、去强、说民、算地、开塞、壹言、错法、战法、立本、兵守、靳令、修权、徕民、刑约、赏刑、画策、境内、弱民、御盗、外内、君臣、禁使、慎法、定法(第一—第二十六)。
○商鞅(约前三九五—前三三八)属前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姓公孙,名鞅;卫国人,所以又叫卫鞅。他曾助秦孝公伐魏有功,秦孝公把商地十五个城邑赐予他,并赐号商君,是以后世又称其为商鞅。
○商鞅是个原创性很强的思想家。对于怎样治理国家,他认为效法古代不一定能成功。在《更法》《开塞》等篇章之中,他指出尧、舜、禹治国之法都不一样,可见治国无定法,既然如此,那就没有必要效法古人,只要找到自己所走的路,国家一样可以治理好。
○摒弃儒家思想,开创了一个治国的思维格局,那就是依法治国。
○商鞅是古代著名的政治改革家,他助秦国成功推行政治改革,建立了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爵位制度及官僚制度等,并推行农战,实行以法治国,赏善罚恶,以刑去刑,最终,令秦国在短短二十年间崛起,由西北边陲进侵中原,直至一统六国,建立秦朝。商鞅变法政道与治道兼备,成就了强秦霸业,对整个古代中国的政治发展影响极为深远。他确立管理的愿景,合理运用管理的策略和技巧,从立法、执法及教化三方面入手,简化法令,使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以法治国的理念一直沿用至今。
○“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穷巷多怪,曲学多辨”。
○“劳民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削”。
○“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
○壹言,就是论统一、专一,那是立国的原则。
○治国的总原则,就是统一赏赐,统一刑罚和统一教化。这是商鞅学说的核心。
○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
○疑行无成,疑事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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