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辩证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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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2】照辩证法办事

(王伟光主编,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9月第1版,17万字,24元,“新大众哲学”系列丛书之一)

△共6部分:[1]用辩证法看问题:辩证法总论;[2]学会矛盾分析方法:对立统一规律;[3]要把握适度原则:质量互变规律;[4]新事物终究战胜旧事物:否定之否定规律;[5]用系统的观点看世界:系统论;[6]把握事物联系与发展的基本环节: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范畴。

〇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事物往往是作为系统而存在、变化的;事物总是作为过程而存在、发展的。

〇矛盾规律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法则。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统一的。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善于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矛盾的精髓。

〇既要认识事物的量和质,更要研究事物的度。认识质量互变规律,促进事物质的飞跃,把握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要研究质量互变特殊性。

〇坚持辩证的否定观。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客观的、普遍的。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要研究否定之否定的特殊性和多样性。

〇用整体观认识问题。以结构观点观察系统。从层次出发分析事物。凭开放的眼光看世界。

〇反对形式主义。透过现象看本质。善于认识原因与结果的辩证关系。通过偶然性把握必然性。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现实。

〇辩证法是关于宇宙万事万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最普遍规律的科学。

〇怎样才能真正做到照辩证法办事?[1]坚持观察的客观性,防止主观地看问题;[2]坚持观察的全面性,防止孤立地看问题;[3]坚持观察的深刻性,防止表面地看问题;[4]坚持观察的发展性,防止静止地看问题;[5]坚持观察的重点性,防止片面地看问题。

〇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辩证法第一原则,普遍联系的观点是辩证法的重要观点。

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贯穿于一切事物发展的任何过程、任何阶段,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内在源泉。事物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这是事物生生不息,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〇什么是度?质与量的统一就是度。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又有量,度是质与量的统一体。

〇肯定一切,把一切都看作完美无缺的,就否认了事物发展前进的必要性。丢掉了事物发展前进的条件和前提;否定一切,就否认了事物发展前进的可能性和必然性。无论是肯定一切还是否定一切,实质上都是形而上学否定观的不同表现。

〇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等基本范畴,都以对立统一的形式,各自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普遍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补充。基本规律和基本范畴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分析、认识、解决问题,要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范畴,运用到改造主客观世界的实践中,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战略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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