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灵凤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叶灵凤

喜欢叶灵凤这个名字。名字是作家的标签,相貌是作家的符号。很多作家长得缺乏风范也就罢了,怎么连像样点的笔名也不会取?实在是不应该的。二流相貌是先天注定,末流名字实在不可容忍。黄永玉最初发表作品时用本名黄永裕,沈从文建议改为黄永玉。永裕不过是小康富裕,有商贩市井气,永玉则光泽明透,一字之改,气象有了意味有了。

一个人的相貌,能看出五官背后的分量。俞樾、章太炎、陈寅恪这样的老先生,即便提着菜篮子在巷子里孑然而行,也会让人觉得此人非同凡响。鲁迅、胡适、周作人、沈从文、于右任、李叔同,个个都有匹配自己文章学问的长相。

从名字上说,张爱玲三个字有烟火气,符合《传奇》《流言》的内容。钱锺书三个字感觉博览群书,配得上《管锥编》的文章。傅雷的名字力重千斤,翻译巴尔扎克非其莫属。老舍两个字几乎就是市井人生的缩写,《骆驼祥子》《四世同堂》的封面配上“老舍著”就显得熨帖。叶圣陶三个字的组合,古奥朴素,有陶器的家常味道。茅盾两个字,小说气十足。巴金的名字,洋气中藏着中国味道。废名之名奇崛,文章也略有废城气息。

叶灵凤不管是念出来还是写出来,都让人觉得阴柔气颇重,十分风花雪月。叶灵凤也的确风花雪月。他青年时代写的小品文,一篇篇文章,千字上下,感觉像刚出笼的猪肉小笼包子,又甜腻精致像小点心。

叶灵凤属于创造社成员,下笔成文,颇有创造腔。

创造社的人写作文章,主张自我表现和个性解放,常常信口开河。叶灵凤曾在小说《穷愁的自传》里写道:“照着老例,起身后我便将十二枚铜元从旧货摊上买来的一册《呐喊》撕下三面到露台上去大便。”十二枚铜元想必可以买不少手纸,叶灵凤何苦来哉,表面上侮辱了鲁迅,实质上却挫伤了自己。澳洲土著狩猎时用一种叫回力镖的武器,掷出去后会弹回来,一不小心就会伤到自己。有人说叶灵凤骂鲁迅,用的即是回力镖。

此前叶灵凤在主编的《戈壁》杂志上,发表了一幅名为《鲁迅先生》的讽刺漫画,并附有说明:“鲁迅先生,阴阳脸的老人,挂着他已往的战绩,躲在酒缸的后面,挥着他‘艺术的武器’,在抵御着纷然而来的外侮。”鲁迅不快如鲠在喉,先是讽刺叶灵凤青年貌美,齿红唇白,是天生的文豪。后来在《上海文艺一瞥》中又封了叶灵凤流氓画家的名号。

鲁迅提到版画时,总会把叶灵凤拎出来冷嘲热讽一番。演讲时几次拿叶灵凤开刀:“在现在,新的流氓画家出现了叶灵凤先生,叶先生的画是从英国的毕亚兹莱剥来的,毕亚兹莱是‘为艺术的艺术’派,他的画极受日本的‘浮世绘’的影响。”又说,“还有最彻底的革命文学家叶灵凤先生,他描写革命家,彻底到每次上茅厕时候都用我的《呐喊》去揩屁股,现在却竟会莫名其妙地跟在所谓民族主义文学家屁股后面了。”

写《为了忘却的记念》,鲁迅提到柔石的时候还忍不住这样一笔点过:一本《谷虹儿画选》,是为了扫荡上海滩上的“艺术家”,即戳穿叶灵凤这纸老虎而印的。鲁迅的冷嘲热讽,叶灵凤可以无动于衷或者视若无睹,一九四九年后大陆官方出版的一些鲁迅著作注释里,公开把叶灵凤说成是汉奸文人,却着实让其耿耿于怀。

叶灵凤比很多创造社同人的才气明显要大,有闲适派头,但作文多浮滑气。在性格上与文章上,鲁迅与周作人各有面目,但他们几乎不约而同地一致讨厌“红袖添香夜读书”式的才子气。

在《乡愁》一文中二十一岁的叶灵凤这样写道:“并不是故园寥落,不堪回首,也不是蜀道难行,有家归未得。家园是雍雍穆穆,依旧保持着世家的风度;假若立意回家,而遥遥长途,也只消一列征车,指日可达……是三年漂泊,书剑无成,无颜归见家园父老?还是燕然未勒,锦衣未就,不甘这样默默地言旋?”行文带文艺腔,但也有掩藏不住的灵性与光华。

说个题外话,才子气在写作者那里,本是好事,不足为怪。一个人年轻时候,学养与见识不足,写一点感觉,抒发一下情绪,甚至卖弄一番文采,无可厚非。怕的是到老才子气未脱,好像中年小生,一脸褶子下的青春,演技再高唱腔再美也让人觉得滑稽。

叶灵凤的散文,不乏涂脂抹粉的描述,有某种女性化的东西。李欧梵曾说,叶灵凤很想成为一个沪上有名的花花大少,赢得很多女人的芳心,可是,没有邵洵美帅,也没有邵洵美有钱,但偏偏就存了那样的念头。所以,他没有邵洵美的浮纨,有的只是介于浮纨和颓废之间的气质。这是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事,那时候,叶灵凤很年轻。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施蛰存主编《现代》杂志,曾托叶灵凤向郭沫若约稿,写一篇关于创造社的文章。郭沫若作长文《离沪之前》,在《现代》杂志上分三期连载。在发第一期时,目录上把郭沫若的名字放在周作人之后,叶灵凤见了,告诉了远在东京的郭沫若,郭沫若立即通知《现代》杂志不要续载,他要马上出书。施蛰存为难,连载的预告已经打出去了,只好在已排印的当期杂志上附加一行小字,申明郭文因即出单行本,下期不再续载。与此同时又求叶灵凤向郭解释,说目录上虽是周先郭后,正文却是先郭后周。郭沫若这才同意《现代》继续刊载。施蛰存只好在新一期杂志上再次声明:“本刊上期刊登郭沫若先生《离沪之前》,本拟不再续载,现承好多读者来函要求继续刊登,因此又在本期上出现了。”

有了前车之鉴,施蛰存和《现代》另一个编辑杜衡生怕再有变故,联名给郭沫若去了一封非常宛转、非常恭敬的信。郭沫若的复信很有意思:

杜衡施蛰存二先生:

大札奉悉,前致灵凤函,所争非纸面上之地位,仆虽庸鲁,尚不致陋劣至此。我志在破坏偶像,无端得与偶像并列,亦非所安耳。大致如此,请笑笑可也。专复,即颂撰安!

郭沫若

一月十日

“志在破坏偶像”云云,施蛰存显然不这么看,他将上引短札视为“郭沫若的《争座位帖》”。施蛰存回忆往事,感慨道:“大作家不容易伺候呀!”在这件事情中,叶灵凤扮演了一个颇不光彩的角色,有失身份。

一九三八年,广州沦陷,叶灵凤随即去了香港。在香港定居,叶灵凤以创作随笔和收藏图书出名,基本停止了小说创作。

叶灵凤在香港三十多年中,除了编辑副刊之外,还积极参加抗日活动。日军占领香港期间,其一度被捕。其后编过杂志,写过《甲申三百年祭》和《苏武吞旃》之类的应时文章,更配合国民党地下工作人员,搜集抗战资料。

一九四九年后,叶灵凤曾以作家身份回内地,参加国庆观礼和李宗仁的记者招待会。五十年代,萧红的骨灰迁葬广州时,叶灵凤亲送骨灰到深圳。人戴望舒曾走六小时寂寞的路途凭吊萧红墓,陪他一起去坟头放上一束红山茶的,也是叶灵凤。

叶灵凤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写过一组随笔《文艺行脚》,记录到访北京的见闻,沈从文陪同观赏湖南民间工艺美术展览会,阿英陪同逛琉璃厂,徐迟陪同参观中国文联大楼,看到揭批丁玲、冯雪峰的大字报。因为是局外人,叶灵凤客观谨慎地写出了一个香港文化人在特定年份里对内地文艺界状况的观察和感受,为那个时代留下了难得的另一种声音。

作为小说家、出版人与新闻工作者的叶灵凤逐渐被人忘记,今人最熟悉的是他的读书随笔。叶灵凤的读书随笔或是读感或是逸事或是经历,笔触直抵趣味,内容闲散,读来快意。

叶灵凤是知名的藏书家,买书藏书读书,成为人生中的重要元素。在平静的日子里如是,在烽火漫天、朝不保夕的日子里亦如是,在香港陷入日寇之手的困境中更如是。他曾引宋人所说的一段话以明志:

饥以当食,寒以当衣,孤寂以当友朋,幽忧以当金石琴瑟。

手头收存有不少叶灵凤的集子,这些书一律装帧艳丽,封面设计容易让人想到上海滩的美人招贴,当然还有香烟广告之类。想必出版人还是受了鲁迅“流氓才子”一说的影响。

叶灵凤晚年写的几本小书,谈书论学,日月风云,民俗人情,山川草木,花鸟虫鱼,烦躁祛净,无一丝烟尘。有一册随笔是有关香港掌故和风物的《香港方物志》,既是科学小品,又是文艺散文。叶灵凤希望“将当地的鸟兽虫鱼和若干掌故风俗,运用自己的一点贫弱自然科学知识和民俗学知识……用散文随笔形式写成”。这本书有闲情,无闲气,淡淡的文采中摇曳着知性之美,入了化境,很适合枕畔翻读。

叶灵凤藏有一套清朝嘉庆版的孤本《新安县志》,实际上就是香港志。香港官方和一些外国人欲以巨资购买,那时香港尚属英辖,他认为这样有价值的文献不能落在外人手里。叶灵凤去世之后,遵其遗愿,这部书被送到广州中山图书馆。罗孚陪叶灵凤的太太去广州,把书送到中山图书馆。

叶灵凤晚年承认当初对鲁迅态度不够友好,专程去鲁迅纪念馆凭吊,表示了歉意,替《星岛日报》组织文章纪念鲁迅。

前几天翻到高中语文课本,鲁迅文章里有对叶灵凤的注解:“当时一个庸俗无聊的文人。有一个时期常为刊物和文艺书籍设计封面或者作插图,大都是模仿甚至剽窃谷虹儿的作品。”对叶灵凤这样一个文化人,用简单的脸谱概而化之,又武断又粗暴,似乎并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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