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吕氏春秋·适音》原文鉴赏
耳之情欲声,心不乐,五音在前弗听①;目之情欲色,心弗乐,五色在前弗视②;鼻之情欲芬香,心弗乐,芬香在前弗嗅;口之情欲滋味,心弗乐,五味在前弗食③。欲之者,耳目鼻口也;乐之弗乐者④,心也。心必和平,然后乐。心必乐,然后耳目鼻口有以欲之。故乐之务在于和心,和心在于行适⑤。
夫乐有适,心亦有适。人之情:欲寿而恶天⑥,欲安而恶危,欲荣而恶辱,欲逸而恶劳。四欲得,四恶除,则心适矣。四欲之得也,在于胜理⑦。胜理以治身,则生全以⑧;生全则寿长矣。胜理以治国,则法立;法立则天下服矣。故适心之务在于胜理。
夫音亦有适:太巨则志荡⑨,以荡听巨则耳不容,不容则横塞⑩,横塞则振;太小则志嫌(11),以嫌听小则耳不充,不充则不詹(12),不詹则窕(13);太清则志危(14),以危听清则耳谿极(15),谿极则不鉴(16),不鉴则竭;太浊则志下,以下听浊则耳不收,不收则不搏(17),不搏则怒。故太巨、太小、太清、太浊,皆非适也。何谓适?衷(18),音之适也。何谓衷?大不出钧(19),重不过石(20),小大轻重之衷也。黄钟之宫(21),音之本也(22),清浊之衷也。衷也者,适也。以适听适则和矣。乐无太(23),平和者是也。
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平也;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也(24);亡国之音悲以哀,其政险也。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矣。故有道之世,观其音而知其俗矣,观其政而知其主矣(25)。故先王必托于音乐以论其教。清庙之瑟(26),朱弦而疏越(27),一唱而三叹(28),有进乎音者矣(29)。大飨之礼(30),上玄尊而俎生鱼(31),大羹不和(32),有进乎味者也。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特以欢耳目、极口腹之欲也(33),将教民平好恶、行理义也(34)。
【注释】 ①五音:宫、商、角、徵(zhi)、羽。这里泛指音乐。②五色:青、黄、赤、白、黑。这里泛指各种色彩。 ③五味:酸、苦、甘、辛、咸,这里泛指美味。 ④之:犹“与”。 ⑤行适:行为合宜适中。 ⑥夭:少壮而死。 ⑦胜理:依循事物的规律。胜:任。 ⑧以:通“矣”。 ⑨太巨:过分巨大。荡:摇动。 ⑩横塞:充溢阻塞。 (11)嫌:通“慊(qian)”,不满足。 (12)詹:通“赡”,足。(13)窕:细而不满。 (14)危:高。 (15)谿极:空虚疲困。 (16)鉴:察,鉴别。 (17)搏(zhuan专):专一。 (18)衷:指声音大小清浊适中。(19)钧:古代度量钟音律度的器具。 (20)石:古代重量单位,一百二十斤为一石。 (21)黄钟之宫:古乐以律确定五音音高,用黄钟律所定的宫音叫作黄钟之宫,又称黄钟宫。 (22)音之本:古乐中的十二律以黄钟之宫为本,以次相生,故云。 (23)无:通“毋”。太:指上文“太巨”、“太小”、“太清”、“太浊”。 (24)乖:乖谬。 (25)此句前脱“观其俗而知其政矣”。 (26)清庙:宗庙。宗庙肃然清静,故称。 (27)疏越(huo活):镂刻的小孔。疏:镂刻。越:穴,瑟底的小孔。 (28)唱:领唱。叹:继声合唱。 (29)进:超出。 (30)大飨(xiang响):古代一种祭祀。把远近祖先神主集中在太庙合祭。 (31)上:献上。玄尊:盛玄酒的酒器。玄酒:指上古行祭礼时所用的清水。水本无色,古人习以为黑色,故称“玄酒”。俎(zu 祖):古代祭祀时用的礼器。用如动词。 (32)大(tai 太)羹:古代祭祀时所用的带汁的肉。和:指调和五昧。 (33)特:只,仅仅。 (34)平:端正。
【今译】 耳朵的天性想听乐音,如果心情不快乐,即使音乐在耳边也不听;眼睛的天性想看彩色,如果心情不快乐,即使彩色在眼前也不看;鼻子的天性想嗅芳香,如果心情不快乐,即使香气在身边也不嗅;嘴巴的天性想尝美味,如果心情不快乐,即使美味在嘴边也不吃。有各种欲望的是耳、目、鼻、口,而决定快乐或不快乐的是心情。心情一定要平和,然后才能快乐。心情一定要快乐,然后耳、目、鼻、口才有各种欲望。所以,快乐的关键在于使心情平和,使心情平和的关键在于行为合宜适中。
快乐要适中,心情也要适中。人的天性希望长寿而厌恶短命,希望安全而厌恶危险,希望荣耀而厌恶耻辱,希望安逸而厌恶烦劳。以上四种愿望得到满足,四种厌恶得以免除,心情就适中了。四种愿望获得满足在于依循事物的情理。依循事物的情理来修身养性,天性就保全了;天性得以保全,寿命就长久了。依循事物的情理来治理国家,法度就建立了;法度建立起来,天下就臣服了。所以,使心情适中的关键在于依循事物的情理。
音乐也要适中。声音过大就会使人心志摇荡,以摇荡之心听巨大的声音,耳朵就容纳不下,容纳不下就会充溢横塞,充溢横塞,心志就会更加摇荡。声音过小就会使人心志得不到满足,以不满足之心听微小的声音,耳朵就充不满,充不满就感到不够,不够,心志就会更加不满足。声音过清就会使人心志高扬,以高扬之心听轻清之音,耳朵就会空虚疲困,空虚疲困就听不清,听不清,心志就会衰竭。声音过浊就会使人心志低下,以低下之心听重浊之音,耳朵就不能把声音收聚起来,不能收聚声音就不能专一,不能专一就会动气。所以,音乐的声音过大、过小、过清、过浊都不合宜。什么叫合宜?声音大小清浊适中就叫合宜。什么叫大小清浊适中?钟音律度最大不超过钧的标准,钟的重量最重不超过一石,这就是小大轻重适中。黄钟律的宫音是乐音的根本,是清浊的基准。合乎基准就是适中。以适中的心情听适中的声音就和谐了。音乐各方面都不要过分,平正和谐才合宜。
所以,太平盛世的音乐安宁而快乐,是由于它的政治安定;动乱时代的音乐怨恨而愤怒,是由于它的政治乖谬;濒临灭亡的国家的音乐悲痛而哀愁,是由于它的政治险恶。大凡音乐,与政治相通,并起着移风易俗的作用。风俗的形成是音乐潜移默化的结果。所以,政治清明的时代,考察它的音乐就可以知道它的风俗了,考察它的风俗就可以知道它的政治了,考察它的政治就可以知道它的君主了。因此,先王一定要通过音乐来宣扬他们的教化。宗庙里演奏的瑟,安着朱红色的弦,底部刻有小孔;宗庙之乐,只由一人领唱,三人应和,其意义已经超出音乐本身了。举行大飨祭礼时,只献上盛着清水的酒器,俎中盛着生鱼,大羹不调和五味,其意义已经超出滋味本身了。所以,先王制定礼乐的目的,不仅仅是用来使耳目欢愉、尽力满足口腹的欲望,而是要教导人们端正好恶,实施理义。
【集评】 明·郭子章:“古圣王作乐,以振淹滞,以宣湮郁,故曰: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故作《成英》、《韶护》则适,作桑间、濮上则夭。危辱劳所,必致安能,心和而政平乎。此篇议论痛快,文字简洁,读之竦然警省。”(见明·归有光辑《诸子汇函》:)
【总案】 这是《仲夏纪》第四篇,旨在论述儒家“和乐”的思想。作者认为,“和乐”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心适”,一是“音适”。怎样才算“适”?只要“四欲得,四恶除,则心适矣”。怎样才算“音适”?要做到“衷”,即声音大小、清浊要适中。这样,“以适听适”,即以畅快的心情听适中的乐音,就达到“和”的境界了。文章强调了音乐的作用,指出,“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特以欢耳目、极口腹之欲也,将教民平好恶、行理义也”。这反映了儒家对于音乐的特殊重视。文章指出了“欲”与“乐”的区别,这可以说是我国最早提出的美学上的主客观关系的理论。文章层次清楚,逻辑性强,语言简洁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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