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全集《三才章第七》原文赏析与注解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三才章第七

【原文】

曾子曰:“甚哉[1]!孝之大也[2]。”

【译文】

曾子说:“多么博大精深啊,孝道太伟大了!”

【注释】

[1]甚哉:对“孝之大”的赞叹语。甚,很,非常。哉,语气词,表示感叹。

[2]大:伟大,博大。

【解析】

曾子听了孔子所讲的五等孝道以后,赞美孝道的广大。接着孔子又更进一步给他说明孝道的本源,是取法于天地,立为政教,以教化世人。这也是儒家思想能够被推崇和发扬的重要因素之一。

典例阐幽

孝的标准

中国在南北朝时期,寺庙非常多。因此,做和尚的也非常多,而做和尚就要剃发。中国的传统观念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在当时就发生过好几次要不要剃发的辩论。认为不该剃的,是觉得佛教有悖中国的传统孝道。虽然当时的辩论不光光是说应不应该剃发问题。但是却因此而成为反对者最有力的一个证据。因为出家是一种回避隐居,这样父母就没人孝养了,君王也没人去辅佐尽忠(忠是孝的另一种表现)了。

当然支持出家的人也有他们的辩论词,或者说是佛门自己的看法辩解。梁释僧佑编辑的《弘明集》中有这样的论断:传统的孝道说割股疗亲是孝道,但是割股疗亲是很严重的毁伤行为,而剃发只能算是小儿科的毁伤行为。何以剃发就不孝,而割股疗亲却是孝呢?

还有一个东汉的牟蓉替佛教徒剃发辩护。他写的文章中说,有个齐国人在乘船过河的时候,他的父亲掉到水里去了,齐人将父亲救起来后,就将父亲的头倒过来,让水从口中出来,这样就救了父亲。牟蓉以此为例说,齐人将他父亲的头倒过来是大不孝,但是,他救了父亲的命,从这一点来说,齐人是对的。牟蓉就引用孔子的话说:“可与适道未可与?权所谓时与宜施者也。”意思是说是否合乎道理就不要讲了,主要是看当时的具体情况,要因时因地制宜,不可死守规矩不知道变通。牟蓉以此来驳剃发不是不孝,很有说服力。问题是风俗习惯是没多少道理可讲的,从古以来人们认为,割股疗伤是孝,而剃发是不孝。

李信换头

以前有个叫李信的,从小就十分孝顺长辈。38岁那年,半夜梦见小鬼来取命,把他带到阴司依法处分。正好经过阎王面前,李信向阎王诉说道:“李信自小丧父,与老母相依为命。既然命已尽了,哪敢有什么违抗。只是老母年迈,李信死后,无人照看,但愿大王开恩,让我死在母亲之后。”

阎王问李信母亲的寿命有多少,鬼使说:“有90岁,还有27年。”

阎王说:“只有27年,放李信回去吧。”

鬼使说:“像李信这样的,天下不知有多少,今天若放了他,怕别人照例。”

阎王听了有理,就仍判李信从死。

众鬼使恨李信上诉,就马上截了他的头和手,扔在锅里煮。正好阎王派人来,却是要放李信回去,侍奉老母。鬼使对李信说:“你的头和手已在锅中煮坏了,没法再捞起来,暂且借别人的头和手,等见过阎王再来换好的头和手,千万不要就走了。现在事急,只能先给你胡人的头和手了。”

李信一听能回去,非常欢喜,见过阎王后就回去了,忘了去换好的头和手。李信一梦醒来,头和手都是胡人的,他十分烦恼,对妻子说:“你听得出我的声音吗?”

妻子说:“声音与平时一样,没什么变化呀。”

李信又说:“昨夜我梦见一桩怪事,你早上起来时,用被子把我头脸罩住。要送饭来,就放在床前,出去时关好门,我自己会起来吃。”

到了早晨,妻子依从李信的话,用被子把他盖好就走了。等到送饭来时,问李信道:

“有什么怪事?”说着就把被子掀开了,只见一个胡人睡在里面。妻子大惊,急忙告知婆婆。婆婆拿起棒槌就打李信的头,丝毫不听李信解释。邻里听到声音赶来,问出了什么事。李信才得以诉说详情,他母亲才知道眼前的是儿子,不由抱头痛哭。

汉帝听说了这件事,惊讶地说:“自古以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事,虽然换了胡人的头和手,但可见他的孝道,已通于神明了。”

于是就拜李信为孝义大夫,李信得以侍奉老母至终。

久病床前有孝媳

人常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而久病不起的婆婆又能要求一个儿媳妇尽多少孝道呢。然而,长安区郭杜街道羊塬坊村五组村民王月英,却用自己多年来的一言一行为人们讲述了一个“久病床前有孝媳”的故事。

44岁的王月英,1988年嫁到羊塬坊村后,和婆婆生活在一起,丈夫上班,她在家种庄稼,公婆帮她照看小孩,一家人生活得美满幸福。2004年春季,月英74岁的婆婆王玉芳因脑梗、心脏病,突然昏倒在家不省人事,家人急忙把她送往医院,经过抢救,老人的性命保住了,却落下了半身不遂的后遗症。

月英的丈夫在基层单位上班,工作繁忙,根本没有时间照顾母亲,而她的儿子当年又面临中考,平时家里只有婆媳两人,所以照顾婆婆的重任就义不容辞地落在了月英的肩头。从此月英开始了白天上地干活,回家做饭洗衣,晚上照顾卧病婆婆的辛劳生活,一天也没有耽误。为不影响孩子上学和丈夫工作,脏活累活全由她承包,但从无一句怨言,也从没有嫌弃过婆婆。

为了让婆婆恢复得更快,她除了每天给婆婆服药喂饭外,还给老人翻身擦背。婆婆僵硬的身体毫无知觉,但是月英还是硬搀扶着老人鼓励她走路。为了使老人早日恢复语言表达能力,月英时常和婆婆拉家常,给婆婆念书念报,讲一些笑话。老人,由于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有时大小便失禁,王月英不但没有嫌弃而且更加精心照料,按时给老人整理梳洗,病床收拾得干干净净,让老人生活得安逸舒适。老人有便秘的毛病,有时吃药也没有效果,为了减少她的痛苦,月英戴上手套,用手指将老人的大便抠出来。春夏秋冬,年复一年,功夫不负有心人,婆婆终于可以走路了,也可以和月英进行简单的语言交流。

因为照顾老人又家务繁忙,虽然离娘家只有二里路,但是月英却很少回娘家,为此娘家人没少埋怨她,她总是笑着说明情况。

经过月英多年来的悉心照顾,现在老人虽然生活还不能自理,但七十多岁的王玉芳面色红润,头脑清醒,心情开朗,幸福的笑容总是洋溢在她的脸庞,当乡亲夸她身体硬朗时,老人便高兴地说:“我能活这么些年,能和你们说话,全凭我家月英,要不我早就见阎王爷了,她比我亲闺女还亲啊!”

【原文】

子曰:“夫孝,天之经[1]也,地之义[2]也,民之行[3]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4],则天之明[5],因地之利[6],以顺天下[7],是以其教不肃而成[8],其政不严而治[9]。”

【译文】

孔子说:“孝道,犹如天有它的规律一样,日月星辰的更迭运行有着永恒不变的法则;犹如地有它的规律一样,山川湖泽提供物产之利有着合乎道理的法则。孝道是人的一切品行中最根本的品行,是人民必须遵循的道德,人间永恒不变的法则。天地严格地按照它的规律运动,人民以它们为典范实行孝道。效法天上的日月星辰,遵循那不可变易的规律;凭借地上的山川湖泽,获取赖以生存的便利,因势利导地治理天下。因此,对人民的教化,不需要采用严肃的手段就能获得成功;对人民的管理,不需要采用严厉的办法就能治理得好。

【注释】

[1]经:常规,原则,永恒不变的规律。

[2]义:对世道有益的正理,不变的道义。

[3]行:行为准则。

[4]民是则之:是,加强语气的助词。则,以·……为准则。之,借指孝。

[5]则天之明:取法上天的光明。

[6]因地之利:凭依大地的恩惠。

[7]以顺天下:以,用来。顺,理顺,治理好。

[8]是以其教不肃而成:是以,因此。肃,严厉。成,完美地推行。

[9]其政不严而治:严,严刑峻法。治,平治,指天下安定太平。

【解析】

古代的人们最讲究的就是“天人合一”,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顺应天意,假如违背了天意,便会被视为“不祥”之兆。孝道就像天体运行一样地顺应着天意,它指导着人类一步步走向文明。

典例阐幽

中元节的由来

中国古代人认为佛教不讲孝道,理由就是佛教把受之父母的身体发肤,头发给剃光了。但是佛教也是讲究孝道的。印度最为著名的阿育王曾经说过,“应该服从父亲和母亲,同样也应该服从年长者”。这些话与《孝经》中的说教相似。

印度有一部《盂兰盆经》,是印度佛教的经典之一,传到中国后,有人将它比作印度的《孝经》,字数约800字,这点和孝经很相似。只不过孝经是分篇章以说理讲孝。而《盂兰盆经》整篇讲了一个故事。故事是这样的:释迦牟尼的弟子目连,通过勤奋修炼,取得了佛家的六神通。六神通之一是天眼通,就是能够看到别人看不到的。目连用练就的天眼看到了母亲在地狱里受到恶鬼的折磨,瘦成了皮包骨头,非常心痛。于是,目连赶紧施法术,送给母亲吃的,母亲虽然得到了吃的,但是当食物送到嘴边的时候,食物马上就变成了火炭,无法入口。目连见此情景,更是痛苦不堪,于是向释迦牟尼求助,希望佛祖能够告诉自己拯救母亲的方法。佛祖告诉目连,办法是有的,就是在七月十五(阴历)这天,多预备一些百味饮食,放在盂兰盆中,供养众僧,这样就可以借助众僧的力量救出你母亲。目连就照着做了,结果真的救出了母亲。于是目连,就问佛祖,其他人是否也能够这样,集百味,施舍于众僧,也能够救出自己的母亲呢?佛祖告诉目连任何其他人,只要他一心向佛,采取同样的方法,一样能够救出自己的母亲。可以看出,这部《盂兰盆经》在劝人信佛的同时,教人尽孝。

《盂兰盆经》传到中国后,人们就把七月十五这天作为了一个节日:中元节(和正月十五、十月十五合称三元)。到了这天,无论僧俗都会参加。活动有,做法事、还愿、答谢父母的养育之恩等。

【原文】

“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1]也。是故先之以博爱[2],而民莫遗其亲[3];陈之于德义[4]而民兴行[5];先之以敬让[6],而民不争[7];导之以礼乐[8],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9]。”

【译文】

先代的圣王看到通过教育可以感化人民,所以亲自带头实行博爱,于是,就没有人会遗弃自己的双亲;向人民讲述德义,于是,人民觉悟了,就会主动地起来实行德义。先代的圣王亲自带头,尊敬别人,谦恭让人,于是,人民就不会互相争斗抢夺;制定了礼仪和音乐,引导和教育人民,于是,人民就能和睦相处;向人民宣传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人民能够辨别好坏,就不会违犯禁令。

【注释】

[1]化:使变善,使变好。

[2]先:以·……为先。

[3]遗:弃置不管,不予赡养。

[4]陈之于德义:陈,施行,宣扬。德义,伦理亲情方面的道理。

[5]兴行:兴,感悟之后奋身而起。行,履行,实践。

[6]先:同[2]。

[7]不争:指不为获得地位、钱财等而与他人相争。

[8]导之以礼乐:导,循循善诱,因势利导。礼乐,都是儒家制定的从外部规范人们行为方式,使之符合当时社会等级制度的手段方法。

[9]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示,讲解,指明。好,美好的。恶,丑,丑恶。禁,道德禁忌,法律条令。

【解析】

道的本质,是顺乎自然的规律,应乎民众的心理。把孝道作为国君教化民众的日常行为准则,不但可以使教化推行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是对于政治,也有莫大的益处。所以圣人告诉我们“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

典例阐幽

宾客敬母

裴秀,字季彦,西晋河东闻喜人。父亲裴潜曾经担任三国曹魏时的尚书令。而裴秀也凭借自己的才华和才能,成为西晋的名臣,官拜尚书令,并且被封为济川侯。裴秀从小就天资聪慧,博览群书,八岁即能赋诗作文,人称其有神童之目。而且,裴秀从小就是一个非常孝顺的孩子。裴秀是小妾所生,其生母身份卑微,因此常常受到嫡母宣氏的歧视和虐待。有一次,家里大宴宾客,嫡母宣氏命裴秀生母给客人上菜,客人看到端菜的是裴秀生母后全都站了起来,并且全都对她行礼,接过她手里的菜不让她再端。宣氏在屏风后面看到了这一幕,心中顿时明白这都是因为裴秀,于是感叹道:“像她这样卑微的身份而能受到宾客们如此的礼遇和尊敬,这都是因为秀儿的缘故啊!”从此以后宣氏再也没有轻慢过裴秀的生母。

一个人显赫的身份固然可以使人畏惧,但是高尚的品德和节操却更加能够令人敬佩。孝道是构成中华民族传统思想和人格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一个普通人的孝心可以感动身边的人,而一个位高权重的人的孝心却可以引导整个社会的正气。

身在曹营心在汉

徐庶,字符直,东汉末年颍川阳翟(今河南省禹州市)人,汉末颍川一代名士。归曹后,在魏官至右中郎将,御史中丞。对于徐庶,因中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对其有精彩的描写,中国人对他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书中许多情节虽与正史有所出入,但他至孝侍母,力荐诸葛,史籍却有详细的记载。

徐庶在少年时代,是一名远近闻名的少年侠士。

他曾经杀死了当地一个豪门恶霸,为一位朋友报了家仇,自己却不幸失手被擒。官府对徐庶进行了严酷审讯,徐庶出于江湖道义,始终不肯说出事情真相。又怕因此株连母亲,尽管受尽酷刑,也不肯说出自己的姓名身份。老百姓感于徐庶行侠仗义,没有一个人出面揭穿他的身份。后经徐庶的朋友上下打点,费尽周折,终于将其营救出狱。

徐庶为人忠厚诚恳、豁达大度,才识广博、见解独到,具有卓越的军事才能,很受刘备赏识,并委以重任。后来在一次战争中,刘备战败,徐庶的母亲不幸被曹军掳获,并被曹操派人伪造其母书信召其去许都。徐庶得知此讯,痛不欲生,含泪向刘备辞行。他用手指着自己的胸口说:“本打算与您共图王霸大业,但不幸老母被掳,方寸已乱,即使我留在将军身边也无济于事,请将军允许我辞别,北上侍养老母!”刘备虽然舍不得让徐庶离开自己,但他知道徐庶是出了名的孝子,不忍看其母子分离,更怕万一徐母被害,自己会落下离人骨肉的罪名,只好同徐庶挥泪而别。

徐庶虽然离开了刘备,但是却把更有才能的诸葛亮举荐给了刘备,使他能够大展宏图,建立了蜀汉政权,而且徐庶并没有背叛刘备,身在曹营心在汉,孝使他身不由己,但是也更坚定了他对刘备的忠诚和承诺。徐庶归曹后未向曹操献过一策。

【原文】

》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1]。”

【译文】

《诗经》里说:“威严显赫的太师尹氏啊,人民都在仰望着你啊!”

【注释】

[1]赫赫师尹,民具尔瞻:赫赫,声威显赫,很有气派的样子。师,指太师,是周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中地位最高者,辅佐天子治理国家。尹,尹氏,周朝人,官太师。具,通“俱”,都。尔瞻,即瞻尔,注视你。

【解析】

前代的君王都非常清楚孝道的妙用,故此他们都以身作则,率先倡导。所以不论你是官大还是官小,就算你是一国之君,只要身体力行,也会受到民众的爱戴与推崇。

典例阐幽

买肉孝父

冯玉祥将军不仅是个著名的爱国将领,还是个远近闻名的孝子。

旧社会当兵是个苦差事,当兵的经常发不上军饷,逢五排十还要打靶。每到打靶的日子,父亲念其年幼身弱,总想方设法给儿子凑几个小钱,让他买个烧饼充饥。可懂事的小玉祥看到家里日子艰难,父亲又伤了腿,正需补补身子。但如果不要这钱,父亲会生气。于是他就把父亲给的钱一个不花,攒了起来,过些天再把自己平时省下的一点饷钱凑在一起,到肉店买了二斤猪肉,请假回家给父亲烧了锅焖猪肉。父亲见后顿时生疑,便质问这肉的来历。冯玉祥深知父亲的严厉,只好如实道来。听后老父亲一把拉过懂事的孩子,一句话也说不出,眼泪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樊寮卧冰

樊寮是个非常孝顺的人。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父亲娶了新妻子后,樊寮像对待亲生母亲一样侍奉他的后母。

后母长了个毒疮,疼痛难忍,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樊寮为此愁肠纠结,心乱如麻。他衣冠不解地日日夜夜守候在母亲身边照料她。这样过了一个多月,母亲的病还没有一点点好转的迹象。而樊寮自己也憔悴得不成人样,人们见到他都快认不出来了。

眼看着母亲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樊寮打算请医生用针灸给母亲治疗,但又怕针灸太痛,母亲会承受不了,便用口在母亲的疮上吸吮。在吸出了几大口脓血后,母亲感觉稍微好了一些,晚上也睡得安稳了。

樊寮晚上梦见有一仙人对他的母亲说:“只有吃鲤鱼,你的疮才会痊愈,以后还会无病无灾延长寿命,不然你的死期就会很快到来。”

樊寮听到这些话,又担忧又恐惧,仰天长叹说:“都是因为我不孝顺,才使母亲落到这个地步。十一月正是天寒地冻的时节,哪来的鲤鱼呀!”

樊寮和母亲抱头痛哭了一阵,便告别母亲出去找鲤鱼了。他来到一个大湖边,看到湖面上结起了厚厚的冰。樊寮越想越伤心,哭得好不凄惨。他对着天空大声哭喊:“天啊!你如果哀怜我,就让鱼感应而出吧!如果你没有这个神力,那就算了,我也不会怪你。”

樊寮想就这样哭也不是办法。于是他把外衣脱掉趴在冰上,想以身上的热量来融化冰。趴了好久,身体都快冻僵了,冰还是没有动静,鱼当然也没出来。他又把里面的衣服也脱掉,赤体卧在冰上。

上天得知了他的孝行,便感召出两条鲤鱼。当樊寮卧在冰上奄奄一息的时候,这两条鲤鱼冲破了冰层跳到他面前来了。樊寮欣喜若狂,带着鱼飞奔回去给母亲。母亲吃了鲤鱼,又敷了一些在疮上,病很快就好了。

之后,母亲活了很多年,直到110岁才去世。

爱比恨只多一笔

父母离婚后,他和妹妹跟了母亲。父亲搬出去,和那个叫李晓娟的女人一起离开了小城。

母亲常常坐在家里,精神恍惚,单位领导替她打了病休报告。

长大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那时,他只恨自己长得不够快。为了省几个钱,他去很远的郊外打荒草,再背进家门。母亲的间歇性精神病发作了,他把泪往肚里咽了又咽,终于没有哭出来。

他没考大学,工厂子弟学校正在招老师,他居然考上了,做了体育老师。

后来,他结了婚,日子过得磕磕绊绊。就算母亲犯了病,损坏了东西,妻子也不吭声。他觉得,这就够了。

日子刚过安稳,有一天,父亲回来了,原来,那女人花光了他的钱,跟别人走了。父亲说:好歹你是我儿子,有血缘关系。”

妻子说:“该养儿子时,不见你的影子;快要养老时,你就跑出来当爹。”

母亲走过,拉住儿子的手,说:“让他回来吧……”

儿子不吭声,抽了一地的烟头。末了,他问母亲:“你真的不恨他?”既是问母亲,又是问自己。

他去了父亲居住的小屋。已是深秋,那里冰冷冰冷的,只有一张小床、一个小电炉、几包方便面。

父亲见到他,紧张得像一个孩子,说:“坐吧。”

他坐在床上,居然比父亲高了一截。两个人对着抽烟,很快,屋里烟雾缭绕。

后来,他站起来,走到门口,父亲跟在后面。他说:“星期天,我来接你。”

他在离家很近的地方,给父亲租了房,跑前跑后地忙着装修,墙壁是他亲自刷的,屋里的桌椅碗筷,都是他去买的,做这些事时,他好象不恨父亲,居然有些欣喜。

妹妹来了,说:“哥,你想好了?”

他点点头。

母亲跟着父亲生活,很久都没犯病。他经常去,坐在小院里,很少说话。

他看到父亲给母亲梳头,很轻很轻,掉的头发,他一根根拾起来,放进一个小盒子里。

父亲说:“老伴啊,叶子都掉光了,我们这两棵老树,就该走啦。”

母亲微微一笑。

他站起身,他的心第一次变得宽广了。

那天,他教邻居的孩子写字猛然发现,爱比恨只多一笔。就这么一笔,写出的却是人间的冰火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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