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在巴比伦的河边坐下,
一追想锡安就哭了。
我们把琴挂在那里的柳树上,
因为在那里,掳掠我们的要我们唱歌,
抢夺我们的要我们作乐,说:
“给我们唱一首锡安歌吧!”
我们怎能在外邦唱耶和华的歌呢?
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
情愿我的右手忘记技巧。
我若不记念你,
若不看耶路撒冷过于我所最喜乐的,
情愿我的舌头贴于上膛。
耶路撒冷遭难的日子,
以东人说:“拆毁,拆毁,
直拆到根基!”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这仇。
将要被灭的巴比伦城啊,
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
那人便为有福。
拿你的婴孩摔在磐石上的,
那人便为有福。
(简体中文和合本)
【赏析】
这首诗选自《旧约·诗篇》的第137首,是诗篇中最为著名的一首。该诗作于犹太王国被新巴比伦帝国灭亡之后。公元前586年,耶路撒冷城被攻破,犹太王国灭亡,当时犹太王国的祭司、贵族、官员、商贾和工匠等大批精英被掳往巴比伦,史称“巴比伦之囚”。这些人不得不在异邦生活,直到公元前538年,波斯帝国的创立者居鲁士攻占巴比伦。居鲁士下令释放以色列人回归故国,重建耶路撒冷的圣殿。该诗应是作于这一段时期之内,因为从诗的最后一节来看,巴比伦城在现实中尚未被攻破。
这首诗并未注明是何人所作,但有一种流行的意见认为是先知耶利米所作,他创作这样一首悲伤而又激越的诗,其目的是希望在巴比伦生活的以色列人记住亡国之痛,记住故国并且不要放弃生活的希望。确实,整首诗所包含的情感是非常复杂的。全诗分为三节,每一节都可说抒发了一种情感。
第一节表达了作者在仇敌的凌辱下哀伤的情感。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幅宁静的画面,被掳的以色列人坐在巴比伦的河边,追想故国的圣山锡安。环境固然平静,但人物的心灵却不平静,内外恰成一组对比,正是在这种宁静的氛围中,希伯来人的“哭”才获得了一种突出的效果,试想如果把这“哭”放到喧闹的街市,那么效果就会完全不同了。接下来出现的是挂在柳树上的琴的画面,这一画面出现得很突兀,但读下去我们很快就释然了,原来是仇敌要希伯来人唱歌并且作乐,以色列人则以挂琴的行为拒绝了他们。这里我们看到了以色列人所受到的凌辱。从希伯来人的角度来说,接受劳役并不是最痛苦的,但是要他们强颜欢笑,这才是无法忍受的,这是精神上的一种凌辱。特别是,仇敌要他们所唱的锡安歌,这是献给耶和华的歌,现在要唱给仇敌听,那么这无疑就是一种对神的亵渎,也是对自己作为上帝选民身份的侮辱,这对希伯来人来说是最痛苦的。
第二节表现了作者不忘故国,不肯屈就于仇敌的爱国之情。第一句“我们怎能在外邦唱耶和华的歌呢?”既是对上文仇敌所提出要求的回答,也是对下文爱国之情的开启。希伯来人只在故国唱耶和华的歌,在这里,作者用“耶路撒冷”代表了犹太王国,也代表了对神的信仰。为了表明自己不忘故国,坚持信仰,希伯来人发出了毒誓,若忘记耶路撒冷,“若不看耶路撒冷过于我最喜乐的”,那么他情愿“右手忘记技巧”,如此他就不能弹琴;他情愿“舌头贴于上膛”,如此他就不能歌唱。总之,以色列人表现出了决不屈就于仇敌的态度。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节里,人称代词由“我们”变为了“我”,这一变化强调了希伯来人每个个体都是忠于耶路撒冷的。
第三节则又跨越了一个情感层次,表现的是作者咬牙切齿的复仇之情。如果说第二节是希伯来人对自己发的毒誓,那么这一节就是希伯来人对仇敌的诅咒。他们要求耶和华记住仇敌的罪恶,在将来予以报应,这种报应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甚至要求将仇敌的“婴孩摔在磐石上”。“摔婴”这一意象突出地表现出了希伯来人难以抑制的愤怒之情,以致在后世引起了不少的争议,因为这一意象确实过于血腥了。在古代社会,这种复仇也许情有可原,但在现代社会,我们或许更应遵循耶稣的训诫:“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们告诉你们: 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马太福音》)
最后值得一说的是,对应于全诗情感的变换,全诗的情感基调也从哀婉低沉转而变为坚定昂扬又转而变为愤激暴烈。在一首诗中,情感基调发生三次转变,并且相互之间的过渡显得浑然天成,由此可见作者非凡的文学功力。
(程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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