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周永才 【本书体例】
【原文】:
子之还兮(2),遭我乎之间兮(3)。并驱从两肩兮(4),揖我谓我儇兮(5)。
子之茂兮(6),遭我乎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7),揖我谓我好兮。
子之昌兮(8),遭我乎之阳兮(9)。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10)。
【鉴赏】:
《还》诗可能出自一位猎人之手,赋叙了两位猎人互相夸赞对方打猎本领的情事,表现了两位猎手之间互相钦羡、友谊与合作;用自己的声音歌唱劳动生活,道出了彼此合作的愉快,丰收的喜悦。主题健康,情绪乐观,给人以积极向上的激情,是一首泥土气息浓烈的好诗。
全诗三章,围绕一个中心反复叠唱,真切地描绘了两位猎人行猎之后喜形于色的神情姿态。那么,两位猎人的合作是他们事先约定的吗?不是,一个“遭”字暗示出他们只是邂逅相遇,一个“”字点出了他们相遇的地点。相遇之后,他们奔驰于山间、小道、南坡,各显身手,追捕野猪、牡兽和豺狼,形象生动,呼之欲出,使人仿佛目睹一般。这里,诗人没有告诉我们他们行猎的结果,留下遐思余地让读者补充。我们从两位猎手猎后的愉快心情不难想象:不管是凶猛的野猪、牡兽,还是狡黠的豺狼,都逃不脱猎人的眼睛,他们一定是大获全胜了。但这不是《还》诗的主题所在,合作的愉快比什么都珍贵,所以用不着把猎获物全写出来。他们正是在这种共同活动中彼此认识对方本领的,情不自禁地夸赞对方,表示自己对对方由衷的倾慕之情。诗歌每章的前一句:“子之还兮”、“子之茂兮”、“子之昌兮”,是诗人夸赞对方的,对对方在行猎中表现出来的敏捷、熟练和强有力佩服之至;每章的最后一句:“揖我谓我儇兮”、“揖我谓我好兮”、““揖我谓我臧兮”,是对方对诗人的由衷赞叹。子、还、茂、昌和揖我、儇、好、臧相互呼应,写出了两个同样出色的猎手,简炼而巧妙,正如方玉润引章潢的话评论的那样:“‘子之还兮’,己誉人也;‘谓我儇兮’人誉己也;‘并驱’则人己皆有能也,寥寥数语,自具分合变化之妙。猎故便捷,诗亦轻利,神乎技矣。”
这首诗,除“自具分合变化之妙”以外,在语言上还有两个特点。其一,虽然三章并列复沓,但相应位置上更换的几个字,从总体上扩大了诗歌的容量。如“还”、“茂”、“昌”,从不同侧面表现了猎友的射猎本领;“之间”、“之道”、“之阳”,地点的不断转移有着丰富的内容:山兽多,惟其如此,两位猎人经常在山不期而遇;一个“阳”字还透露出打猎的季节:冬季。冬天,山北背阳寒冷,山南向阳暖和,故兽类喜在山南活动;又因为冬天树枯草黄,野兽容易暴露行迹,这正是行猎的好时候,收获是自不待言的了。其次,这首诗句句用韵,章章换韵:首章以还、间、肩、儇为韵,次章以茂、道、牡、好为韵,末章以昌、阳、狼、臧为韵,既整齐又有变化;再加之四、六、七言并用,句式参差,又有虚词“兮”句末收束,整首诗既整齐又有变化,读起来不仅节奏舒缓,而且响亮活泼,与诗歌主人公健康、乐观的情绪完全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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