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讼卦第六《《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周易·訟卦第六·《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译文】《象传》说:“明决争讼,至爲吉祥”,说明九五居中持正。

【说明】九五爲“大人君主”之象,其德“中正”,适与卦辞“利见大人”、《彖传》“尚中正”之义切合。赵汝楳曰: “大人在上,平诸侯万民之讼,至于见逊畔逊路而息争,吉孰大焉!”(《周易辑闻》)

让更多人喜爱诗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