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谦卦第十五《《象》曰:“无不利撝谦”,不违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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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謙卦第十五·《象》曰:“无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译文】《象传》説:“无所不利、发挥扩散谦虚的美德”,説明六四不违背谦虚的法则。

【注释】①不违则——《程传》:“凡人之谦,有所宜施,不可过其宜也。”“惟四以处近君之地,据劳臣之上,故凡所动作,靡不利于施谦,如是然后中于法则。故曰‘不违则’,谓得其宜也。”

【説明】六四处“多惧”之位,乘三承五,其“利”在于敬慎自修、努力“撝谦”。朱熹曰:“示不敢自安之意”(《本义》)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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