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观卦第二十《《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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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觀卦第二十·《象》曰:“觀其生”,志未平也。

【译文】 《象传》说:“人们都观仰他的行爲”,说明上九修美道德的心志未可安逸鬆懈。

【注释】 ①志未平——平,犹言“安宁无爲”。此言上九虽居不任事的“虚位”,也得时时修美德行,不可安逸其志。《程传》:“不可以不在于位故,安然放意无所事也。”《本义》:“言虽不得位,未可忘戒惧也。”皆合《象传》之旨。

【说明】 居“大观”之极,犹发“志未平”之义,可见上九的喻旨在于:欲以美盛可观的道德化同“天下”,实非轻而易举之事。马其昶曰:“圣人之志,必使下观而化,天下皆爲君子,大舜之善与人同是也。志未平,即尧舜犹病,邹鲁悲悯之心。”(《重定费氏学》)此说甚合本爻旨趋。

【总论】 春秋时吴国季札观乐于鲁,欣赏到《韶箾》舞蹈,深受感染,认爲这是周朝“盛德”的高度体现,于是极力讚歎说:“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巳!”(《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观》卦大义,正是阐发“观仰”美盛事物可以感化人心的道理。卦辞取观仰祭祀爲喻,说明观毕初始的盛礼,即使不观其后的细节,心中的“信敬”之情已经油然萌生。此中的喻义,实与季札“观止”之歎至相切合。卦中六爻,四阴主于自下观上:初、二离九五阳刚最远,或如幼童浅见,或如隔户窃观,均不能尽获“大观”之美;六三接近上卦,能观仰美德以自省察,未失其道;六四亲比九五,犹如亲临观光于“王朝”的盛治,获“作宾于王”之利,爲尽见“大观” 的象徵。而五、上两阳,主于自上观下,既具阳刚美德让人观仰,又须自观其道、修美德行,故两者均发“君子无咎”的意旨。可见,本卦阴阳上下所寓涵的意义颇有区别。朱熹的学生曾经问道:“《观》六爻,一爻胜似一爻,岂所据之位愈高,则所见愈大耶?”朱子答云:“上二爻意自别,下四爻是所据之位愈近,则所见愈亲切底意思。”(《朱子语类》)当然,《观》卦揭示的“观仰”作用,除了强调“上”者以美德感化于“下”之外,还体现了观“民风”可以正“君道”的思想,这从五、上两爻“观民”自省、其志“未平”的义理中不难看出。《毛大序》说道:“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此论虽是针对《诗经·国风》而发,但与《观》卦的象徵意义甚有相通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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