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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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蟠



李蟠, 字大根, 铜山(今属江苏)人, 康熙三十六年(1697)丁丑科状元。

民间流传着一个关于李蟠中状元的传说。

康熙三十六年二月,李蟠考中会试。殿试将于四月举行。殿试以一日为限,清晨入场,日落交卷。李蟠像汉代有名的大将周勃一样,身材高大,又特别能吃。文章虽说写得不错,但素来有个行文太慢、含笔毫腐的习惯。所以,进考场之前,他悄悄在怀里揣上36个小饽饽(麦饼),意思是,今天无论如何,赖也要赖在考场上把试题写完。怕到时候饿肚子,所以,干粮必须带够。

果然,当殿试进入申时(下午4点左右)之后,别的考生已纷纷起身交卷了,惟独李蟠才仅仅开了个头,他求胜之心又特别强,于是越心急,就越写得慢。

傍晚,其他考生都交了卷,但监考官一看,空空的殿内居然还有一个人在座位上咬着笔杆发呆! 他正是李蟠。于是,监考官过去催他交卷,李蟠急得满头大汗,声泪俱下地对监考官说道: “学生毕生之业,在此一举。请千万不要催逼,容我慢慢写完,以成鄙人功名。”监考官看他这般模样实在可怜,于是就发给他几枝蜡烛,叫他快快写来。

李蟠点燃蜡烛,挑灯夜战,一直写到深夜才交了卷,随身带去的36个小饽饽也不觉吃得精光。后来,据说康熙皇帝知道了这件事,不但不怪罪李蟠,反而认为他是一个难得的“苦心之士”,破例把李蟠点为状元。

和李蟠同榜的第一甲第三名即所谓的“探花”,是清代著名诗人姜宸英,他特地为此作诗一首,戏谑李蟠。诗云:



望重彭城郡,名高进士科。

仪容好绛勃,刀笔似萧何。

木下还生子,虫边更出番。

一般难学处,三十六饽饽!



从此,“饽饽状元”的雅号便传遍了士林。

此科进士共150名,是取士较少的一科。

中状元后,李蟠依例入翰林院为修撰,掌修国史; 遇上乡试、会试,则出为考官。

康熙三十八年,李蟠被任命为顺天乡试主考官,和他同榜的姜宸英为副考官。

考试之前人们就发现,许多京都大员和李、姜二人的故旧亲朋暗中奔走于李、姜二人的寓所,尤其是与李、姜同榜的榜眼严虞惇,更是公开为参加这次考试的儿子说情,并且还明目张胆地为许多参加考试的富商子弟充当行贿的掮客。考试中,人们也发现许多“枪手”(混入考场,为人代考者)。尤其奇怪的是,放榜之前竟传出了举人的名次!

放榜之后,这科举人中果然出现了达官子弟多,李、姜二人亲朋子弟多和盐商富贾子弟多的现象,而且名次居然与放榜之前的传闻几乎一样。

于是,士子愤怒,京师沸腾。人们通过调查发现,这次“贿买举人”的丑剧主要由李蟠导演,他获利最大。于是,嘲弄说: “小李大有甜头,老姜全无辣味!”后来,人们又写了一篇很长的“文揭”(即大字报),张贴在京城。“文揭”开头写道:

朝廷科目,原以网罗实学,振拔真才,非为主考纳贿营私,逢迎权要之具。况圣天子加意文教,严饬吏治,凡属在官,自宜洗涤肺肠以应明诏。不意顺天大主考李蟠、姜宸英等,灭绝天理,全昧人心。上不思特简之恩,下不念孤寒之苦。白镪(即白银)熏心,炎威眩目。中堂四五家,尽列前茅; 部院数十人,悉居高位……不阅文而阅价,满汉之巨室欢腾! 变多读而务多藏,南北之孤寒气尽。取人如此,公论何谓!

接下去,详尽地揭露了这一舞弊阴谋的来龙去脉。最后,呼吁朝廷严办李、姜二人。并宣称,如果朝廷不按律论处,人们就用刺杀的方式惩罚李、姜二人。同时,御史鹿佑也对此事提出了正式的弹劾。

康熙皇帝得知此事之后,非常气愤,下令将李蟠和姜宸英等人逮捕入狱。这科所有举人重新参加考试,凡考试不合格者,一律取消举人资格。80多岁的姜宸英未等开庭审判,就吓死在狱中了。严虞惇公开奔走请托,下令降级。至于“饽饽状元”李蟠呢?则将其充军塞外,永不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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