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与共和——梁启超的宪政观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君主立宪与共和——梁启超的宪政观

早在戊戌维新时期,梁启超就主张,救中国,必须变革君主专制政体,推行君主立宪。其理论基础就是公羊三世六别说。所谓三世六别,即社会之进化须经三世:多君为政之世、一君为政之世和民为政之世。每世又分两阶段,三世遂共六别。这六个阶段,是所有民族都要经历的阶段,不能逾越,也不能超前。当时中国已经历了长久的一君为政之世,现在要向民为政之世过渡,因此要提倡民权,实行君主立宪。

戊戌之后流亡日本,梁启超接触了更多的西学知识,开始更多的提倡民权,宣扬新民学说,极力批判专制。其倡导民权的理论基础不再是传统的公羊说,而更多的具有了进化论的色彩,认为人世进化分为六级:族制政体、临时酋长政体、神权政体、贵族封建政体、专制政体、立宪君主或革命民主政体。从戊戌流亡到辛亥年间,梁启超始终坚持当时中国应该从专制政体走出来,向君主立宪或共和立宪迈进。至于中国究竟是要实行君主立宪还是共和立宪,整体说来,他倾向于君主立宪。在1902年前后,他一度对共和立宪比较推崇。1902年,他在著文介绍孟德斯鸠的生平和学说时就非常不满意于孟氏对君主立宪的推崇。“然其(指孟德斯鸠)论所以统一之法,则以为舍君主末由,此盖犹拘墟于一时之耳目,而未达法治之大原也。……孟氏必欲举行法权,归诸累世相承不受谴责之君主,又欲调剂二权,置贵族于君民之间,以成所谓混和政体者,此由心醉英风太甚。而不知英国此等现象,实过渡时代不得不然,非政法之极则也。”梁启超之所以在君主立宪和共和之间有此游移,除了他与康有为师徒关系之影响外,还有其思想上的原因。梁启超思想大致包含两个基本方面,其一为政治进化有一定之阶段,其二为民权政治为最后之归宿。其思想之游移取决于他对此两方面强调的侧重点的转移。方其重视民权之时,则主张共和宪政;方其注重政治进化必经阶段之时,则主张君主立宪。不管他这一时期是主张君主立宪还是共和,对君主专制的批判则是一以贯之的主题。

梁启超对专制的批判可以说是不留余地,相当深刻。他认为,中国之所以现在积贫积弱且极端守旧,不思进取,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专制。在专制之下,不外乎有仁政和暴政的区别。而在中国传统法律思想里面,法律儒家化的合理性之一就是其所倡导的仁政。梁启超重点分析了仁政对百姓人格的摧残,指出:“夫出吾仁以仁人者,虽非侵人自由,而待仁于人者则是放弃自由也。仁焉者多,则待仁于人者亦必多。其弊可以使人格日趋卑下。……若是乎仁政者,非政体之至焉者也。”所以,即便是圣君明相在位,只要是君主专制,则与自由民权之思想相悖。在专制之下,“平昔之待其民也,鞭之挞之,敲之削之,戮之辱之,积千数百年霸者之余威,以震荡摧锄天下之廉耻,既殄既狝既夷,一旦敌国之艨艟麕集于海疆,寇仇之貔貅迫临于城下,而后欲藉人民之力以捍卫是而纲维是,是何异不胎而求子,蒸沙而求饭也”。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国民者,一人之所结集也;国权者,一私人之权利所团成也。故欲求国民之思想、之感觉、之行为,舍其分子之各私人之思想、感觉、行为而终不可得见。其民强者谓之强国,其民弱者谓之弱国。其民富者谓之富国,其民贫者谓之贫国。其民有权者谓之有权国,其民无耻者谓之无耻国。夫至以‘无耻国’三字成一名词,而犹欲其国之立于天地,有是理耶?有是理耶!其能受阉宦差役之婪索一钱而安之者,必其能受外国之割一省而亦安之者也。其能现奴颜婢膝,昏暮乞怜于权贵之间者,必其能悬顺民之旗箪食壶浆以迎他族之师者也。”专制制度摧杀了人做人的资格和能力,导致了国家的贫弱不振。

不止如此,梁启超还较深入地从中西社会发展的对比角度探讨了中国专制制度根深蒂固的原因。这就是贵族制度在中西方的不同命运。梁启超认为:“贵族政治者,虽为平民政治之蟊贼,然亦君主制度之悍敌也。”贵族政治实乃平民政治之媒介。何以言之?梁启超进而阐述了贵族政治有助于平民政治的三个方面:“凡政治之发达,莫不由多数者与少数者之争而胜之。贵族之对于平民,固少数也,其对于君主,则多数也。故贵族得裁抑君主而要求得相当之权利。于是国宪之根本,即以粗立。后此平民亦能以此为型,以之为楯。以彼之裁抑君主之术还裁抑之,而又得相当之权利。是贵族政治之有助于民权者一也。君主一人耳,既用愚民之术自尊曰圣曰神,则人民每不敢妄生异想。驯至视其专制为天赋之权利。若贵族之专制也,则以少数之芸芸者与多数之芸芸者相形见绌,自能触其恶感,起一吾何畏彼之思想。是贵族政治之有助于民权者二也。一尊之下既有两派,则畴昔君主与贵族相结以虐平民者,忽然亦可与平民相结以弱贵族。而君主专制之极,则贵族平民又可相结以同裁抑君主。三者相牵制、相监督,而莫得或自恣。是贵族政治之有助于民权者三也。”西方有长时期的贵族政治,民权反而易伸。中国贵族消灭于秦,传统中国人民又多有自由,有所谓的“朝舍郎登天子堂”之制度,导致了君主专制的根深蒂固。

梁启超对中国应实行何种国体之主张,大体可以以辛亥革命为界,之前多主张君主立宪,之后则矢志捍卫共和。为什么会有如此重大的变化?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他的一个思想观念,即国体一旦确立,不能轻易变更。其实梁启超思想的变化早在1911年辛亥革命不久撰写的《新中国建设问题》一文中即露出端倪,他虽然指出虚戴君主之共和政体“虽未敢称为最良之政体,而就现行诸种政体比较之,则圆妙无出其右者”,但是在当时中国,由于大清皇室无道,此种“圆妙”之君主立宪不能实行。“皇室实为恶政治所从出……今之皇室,乃饮鸩以祈速死,甘自取亡,更贻我中国以难题。使彼数年以来,稍有分毫交让精神,稍能布诚以待整吾民,使所谓‘十九条信条’者,能于一年数月前发布其一二,则吾民虽长戴此装饰品,视之希腊、那威等国之迎立异族耳。”到袁世凯复辟帝制前夕,梁氏为反对此种国体的轻易变动,撰《异哉!所谓国体问题》,明确阐述了捍卫既定国体的主张。在梁启超看来,凡是主张立宪的,不论是政论家还是政治家,应该是只问政体,不问国体。政体是立宪不立宪的问题,国体是共和不共和的问题。政治家的天职是在现行国体的基础上谋政体之改进,若超越此界限,“则是革命家之所为,非堂堂正正之政治家所当有事也”。为什么呢?“凡国体之由甲种而变为乙种,或由乙种而复变为甲种,其驱运而旋转之者,恒存乎政治以外之势力。其时机未至耶,绝非缘政论家之赞成所能促进;其时机已至耶,又绝非缘政论家之反对所能制止。以政论家而容喙于国体问题,实不自量之甚也。故曰不能问也。岂惟政论家为然,即实行之政治家亦当有然。”梁启超之所以会秉持这种主张,其根本原因还在于他对于渐进改良和激进革命对于推动社会发展所作的价值判断上。

终其一生,对于改良和革命二者,梁启超一直秉持只有在现行国体基础上进行变法工作才能真正推动社会进步,而革命带来的只能是混乱和无序。即便说革命有其作用,但对于社会的进化而言,与改良相比,则落于下策,只能是革命家所取,而非政论家和政治家所孜孜追求,是不得已而为之,而非首选。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梁启超可以说是革命反对派。

明白了梁启超关于革命和改良的价值评判之后,就能够解释他为什么在辛亥革命前后一直持反对态度,及至辛亥革命胜利,共和国体已经建立起来,他犹在《新中国建设问题》一文中还对君主立宪抱有好感。等到共和国体确立并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到袁世凯和废帝溥仪先后复辟君宪之时,又持激烈的反对态度。在这种看似矛盾现象的背后,实有连贯的逻辑在其中,那就是无论如何要避免因国体的变更而造成频繁的革命。

按照梁启超自己所说,其在戊戌前后所为,则曰“改革而已”。他用自己的行为作出了关于改革的积极价值判断。其后经历了极短暂的思想反复,梁启超再次坚定了对革命的反对态度。他于1904年2月写就的《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一文,通过比较中西革命,指出中国革命和西方革命的七大不同之处:有私人革命而无团体革命;有野心的革命而无自卫的革命;有上等下等社会革命,而无中等社会革命;有统系复杂之革命而无“单纯革命”;革命时间无已;革命家与革命家相互之争斗;革命引起外族势力入侵。梁启超以为中国革命不可避免会出现前述弱点,因此对在中国进行革命持激烈的反对态度,并对革命所造成的社会悲剧有所预见:“吾宁不知革命论者之中,其高尚严正纯洁者,固自有人,顾吾所以且忧且惧而不能已者,吾察其机之所趋有大不妙者存,吾深虑彼之高尚严正纯洁者,且为法国罗兰夫人党之续也。”他这种反对革命的观点直到辛亥革命未曾有大的变化。辛亥革命后所造成的混乱局面,使梁启超更坚定了自己对于革命和改革二者所作的价值评判。梁启超在1912年10月《鄙人对于言论界之过去及将来》一文中说明了他之所以主张改良而非革命的原因:“其后见留学界及内地学校因革命思想传播之故,频闹风潮,窃计学生求学,将以为国家建设之用,雅不欲破坏之学说,深入青年之脑中。又见乎无限制之自由平等说,流弊无穷,惴惴然惧。又默察人民程度增进非易,恐秩序一破之后,青黄不接,暴民踵兴,虽提倡革命诸贤,亦苦于收拾。加以比年国家财政、国民生计艰窘皆达极点,恐事机一发,为人劫持,或至亡国。而现在西藏、蒙古离畔分携之噩耗,又当时所日夜念及而引以为戚。自此种思想来往于胸中,于是极端之破坏,不敢主张矣。”梁启超正是在此种思想观念的支配下才在民国初年组织共和党。“吾党鉴观各国前史,见革命之后,暴民政治最易发生。而暴民政治一发生,则国家元气必大伤而不可恢复。况我国今处列强环伺之冲,苟秩序一破,不可收拾,则瓜分之祸即随其后,为祸宁有纪极?故本党对于横行骄蹇之新贵族,常思所以制裁之,使不得逞。一面则临时政府既经国民承认设立,在法律上当然认为国家机关。吾辈只当严重监督,而不必漫挟敌意以与相见。”

既然中国不可革命,只能改革,那究竟要如何改革才能救亡图存?梁启超处方中的主药就是立宪,在近代中国将宪政真正落到实处。抓住宪政这个中心,就把梁启超同此前洋务派的做法区分开来。他早在戊戌前后即撰文批评洋务派的做法。“今之言变法者,其荦荦大端,必曰练兵也,开矿也,通商也,斯固然矣。”但这些行为要能真正起到预期效果,必须有人才;要培养人才,则要改革教育制度;但教育制度的改革又必须与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方面的改革分不开。洋务派只在上述有限的几个领域改革,是难以达到预期的成效的。在梁氏看来,只有推行宪政,不管是在君主国体还是在共和国体之下,才是真正的改革。

在梁启超的思想体系中,在近代中国厉行宪政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必须从下述方面入手,方能将宪政落到实处,而非纸面上的宪法条文。

让更多人喜爱诗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