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留养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留养

也称存留养亲。封建社会中的一种缓刑制度。犯人直系尊亲属年老多病应有人服侍,但家中再无有成丁,在这种情况下,死罪除“重罪十条”之外,允许上请;流刑可以免予发遣;徒刑可以缓期;将犯人留下来照料尊亲属,父母或祖父母死后,再予执行。《北魏律》中名例律规定:“诸犯死罪,若祖父母、父母年70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不在原赦之例。”隋、唐及其以后的封建法典中都有这项制度,它表明了封建法律对家族、伦常关系的重视。

让更多人喜爱诗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