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道教思想的来源·自然崇拜与祖先崇拜
道教信仰的核心是神仙信仰,这是道教多神信仰的基本特征。所崇拜的神灵大致可分为鬼与神两大类。所谓鬼,主要指祖先和历史上的先贤;所谓神,主要指天神,包括日月星辰等天体,云雷雨风等自然现象。据中州出版社出版《道教手册》一书称,中国道教的神灵系统,从总体上看大致可以划分成下面八大类:
一是由古代图腾崇拜和自然崇拜演化而成的神灵;
二是祖先崇拜与圣贤英雄演变成的神灵;
三是封建社会大一统初期形成的五岳、四渎之神;
四是大一统中期的天地、四方、六合神灵,包括从城隍到土地;
五是大一统后期的三清、四御尊神;
六是从佛教中引入的神,如慈航真人、普贤真人等;
七是各个地区的地方诸神,包括民俗神、行业神等;
八是道教历代的祖师、仙人和隐逸之士。
早在远古时代,黄河流域的一些原始部落就产生了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并逐步形成了一套对鬼神祭祀祈福的礼仪。古书记载:尧舜时“分命羲仲,宅隅夷,曰阳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尚书·尧典》),夏代“郊之祭,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夏后氏祭其暗,……”(《礼记·祭义》),殷商时“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小戴礼·表记篇》),至周代“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祗之礼。……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樵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周礼·大宗伯》)。《周礼》所说的“天神”,包括昊天上帝、日月星辰、风雷雨电之神;所说的“人鬼”,主要是周人的祖先,所说的“地祗”,指山川、社稷、五岳、四渎等神。
道教产生之后,对于上述中华民族祖先所信仰的鬼神及祭祀礼仪基本承袭了下来,并把这些对自然与祖先的崇拜,纳入了自己庞杂的神仙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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