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夭折的元白讽谕说
唐代贞元、元和年间,以白居易、元稹为首的一批诗人,写下了大量赋咏新题材,运用新语言,标以新诗题的乐府诗。这就是文学史上的新乐府运动。白居易在此运动中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主张。例如他指出诗歌必须积极反映现实,尤其要揭露时政弊端,针砭时弊,把诗歌创作作为影响政治的有力手段,即所谓“救济人病,裨补时阙”。
白居易提出这样一种功利主义的诗歌理论,是中唐时期持对人生积极入世态度,希望唐王朝得以复兴而进行改革的思潮的一部分。白居易所选择的是一条适于他当时谏官职位的改革道路,他寄希望于诗歌的力量,希望借助诗歌的讽谕的作用,感动皇帝,由皇帝来改革弊政。他提倡功利主义诗歌理论的意图和出发点就在此,其目的在政治而不在文学。这就是他在诗歌理论中一再说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的原因。
白居易的这种主张的立足点,是建立在借讽谕以劝皇帝改革的希望上。写民生疾苦,写时事弊政,目的都是为了这一点。白居易的这种诗歌理论,把前此儒家功利主义的诗歌理论发展到了极致。元稹持有与白居易大致类似的观点。
元、白功利主义诗歌理论的提出,始于元和初而到元和十二年止,历时只有十二年。在唐代整个文学思想的变迁史上,是延续时间较为短暂的一次文学思潮。作为倡导者的元稹、白居易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也都未能善始善终。立足点既然是寄希望于皇帝,那么一旦认识到皇帝不可能由于讽谕谏诤而有所改革的时候,希望就完全落空,功利主义的诗歌主张也就立即失去了归依。从讽谕说提出前后到元和十二年间,永贞革新失败,白居易的讽谕诗遭到非议,元稹因一件小事得罪宦官而被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白居易上疏请捕拿刺杀宰相武元衡的刺客以雪国耻,反而遭受贬谪等,这一系列事件,击毁了他们希望皇帝纳谏以革弊政的理想,他们对于那个功利主义理论的热情也就自然而然随之消失了。
元、白诗论的积极意义,在于提倡写生民疾苦。实行这个理论,有可能写出反映当时社会真实面貌的优秀诗作来,对于当时和后代,都有认识和教育的意义,因此元、白诗论有其历史进步性。但由于这一理论渊源于汉儒把诗用于政教的思想,其立脚点建立在讽谏说的基础上而置艺术规律于不顾,它的局限也就很大,常常导引到“发乎情,止乎礼义”上来;或者常常因为失去动力与热情而终于无法进一步付诸实践。特别是当这种讽谕说产生于象元和年间这样一个皇帝昏庸,社会腐败的时期尤其如此。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积极的诗歌理论,优秀的诗歌传统应该是发愤抒情说,应该是不平则鸣说,而不是讽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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