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他毓昌查赃遭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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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他毓昌查赃遭暗害

嘉庆十四年(1809),江南总督铁保,因淮安报灾,办理赈济之事,派李毓昌赴山阳调查灾情。李毓昌是山东即墨人,嘉庆十三年进士,此时正以知县分发江苏任用。山阳县令王伸汉,谎报户口,冒领赈款三万两。李毓昌到山阳之后,立即下到乡村亲自查点户口,并将清点的情况如实造册汇报上级,揭发王伸汉的问题。王伸汉买通李毓昌的仆人李祥,得到这个消息,十分恐惧。王立即备好巨款,到李毓昌住所,请李氏接纳巨款手下留情,当即遭到李的拒绝。王见贿赂不成,便又去找到知府王毂,请知府代为说情,李毓昌也没有给王毂面子,表示决不徇情枉法。王伸汉见李毓昌不留余地,自己又不想坐以待毙,便计划先偷取其清册,再做打算。他派自己的仆从包祥与李氏仆从李祥、顾祥、马连升合谋,去完成此事。李祥说:“稿册放在行李箱中,只是钥匙挂在主人身上,应当先把钥匙偷出来。”包祥说:“这样做没有用。我看李某人,不可以利动,不可以哀求。要灭口,计策只有一条,将他弄死。”第二天,毓昌在山阳官署喝完酒回到寓所,口渴得很,向仆人要水喝,李祥等人乘机便把砒霜投到水里,请李喝下。毓昌睡下之后不久,就感到腹部剧烈疼痛,刚刚坐起,几个仆人便从其身后捏住了他的脖子,李氏瞪着大眼斥责他们,李祥阴险地对他说:“我们几位不能再侍奉您了。”与此同时,马连升则将早已系好的带子解开,几个人一齐动手将李毓昌吊死了。王伸汉赶忙寻找到稿册立即烧掉。之后以李氏突发疯癫上吊自杀为名上报知府王毂,又亲自到王毂府上密告实情,以一千两银子贿赂王氏,请他设法保全,并许愿有情后补,再行报效。王毂既已收下贿金,办理此案就心中有数了。他首先派遣法医验尸,法医回报“尸身有血”。王毂一听,不合己意,便怒杖法医。又胡乱将李氏尸体放到床上,草率了事。将死讯通知李家之后,毓昌叔李泰清来迎丧。王伸汉向泰清赠送厚礼,对其招待颇周。李泰清检查毓昌行李时,发现旧书内有烧剩的半页残稿,称“王令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这是王伸汉毁稿时因仓卒心虚,未烧尽的部分。李又查见皮衣上有血迹,疑心侄儿身死不明,便自己验尸,发现尸身青黑,断定毓昌是被害而死。于是连夜打点行装,赶往京城,向都察院告发此事。清政府对此事大为震惊,立即将王伸汉等人提解来京,通过审讯,核查,认为王伸汉等人串谋杀人灭口罪状属实,王毂、王仲汉以及包祥等人处死,总督以下皆遭贬官。

李毓昌是新科进士,才发江苏任用,可谓新官上任,本想认真负责地办成一件好事,他秉公执法,不徇情,不受贿,堪称清官。但他所生活的嘉庆时期,吏风世下,贪官横行,上下勾结,欺上瞒下,已成风气,可以说已经到了正不压邪、寡不敌众的程度。毓昌被暗害,就是明证。此案告发以后,虽然清政府杀了几个罪犯,责罚了部分官吏,也不会扭转官场日益腐败的大趋势,因其吏治的败坏由来已久,积重难返,已无可挽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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