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王国的违禁商品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西周王国的违禁商品

从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武王灭商起,到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申侯和犬戎所杀为止,是我国历史上的西周时期。西周已经出现商品和市场,古书《诗经》就记载:“不绩其麻,市也婆娑。”西周王国对市场管理十分严格,详细规定哪些种类商品禁止出售,哪些种类准许出售,并规定在何种条件下才允许出售。

据《礼记·王制》记录:那时圭璧金璋不准拿到市场上出卖,有官爵之人方可使用的衣服和车辆不准拿到市场上出卖、宗庙祭祀用的器皿不准拿到市场出卖、祭祀用的牛、羊、猪等不准拿到市场出卖,武器不准拿到市场出卖,耜等用品不合规格不准拿到市场出卖,战车不合规格不准出卖,布帛精粗纱支不够数、幅面广狭不合标准不准拿到市场出卖,妖艳和不正派颜色的东西不准出卖,用彩色丝绸、珠玉等制作的成品,不准拿到市场上出卖,五谷、果实未成熟的不准拿到市场出卖,未成长的木材不准拿到市场出卖,没有长大的禽畜鱼鳖不准拿到市场出卖。并规定:执行政策的司关人员按照禁令,还要稽查和禁止那些穿着奇装异服和言语怪异的人。

总之、违禁商品达几十种之多,照理说,有一些是应当禁的,如五谷不时,果实未熟,木不中伐等等禁止出售,这对保护农业生产有好处,而其中大部分则是出于统治者的政治考虑,企图通过违禁商品,使神权统治神秘化,借此以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它对商品经济发展极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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