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戏文剧本多散佚
戏文由于形式上的俚俗,内容上多反映人民的呼声,既富于斗争性,又富于创造性,因此深受群众的欢迎。自南宋初至元末,始终在民间广泛流行不衰。然而戏文剧本,现在保存下来的却很少,根据近人辑录,可考戏文剧目二百三十八个,但传世的剧本,还不到其中的十分之一。明中叶以后,许多著名戏文剧本又都被文人肆意篡改,真本几乎丧失殆尽。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戏文本是民间产物,它的剧本,不过是师弟相传,本来就流传不广,而更重要的是,戏文来自民间,历来不为文人所重视,正所谓“士大夫罕有留意者”。当时的统治者对戏文更是深恶痛绝。朱熹于绍熙元年(公元1190年)在福建漳州为宫时,就曾下令禁演戏文,明永乐九年也下过一道榜文。据明顾起元《客座赘语》所载“国初榜文”说:永乐九年(公元1411年)七月初一日,该刑科署部给事中曹润等奏:“乞敕下法司,今后人民娼优装扮杂剧,……但有亵渎帝王圣贤之词曲,驾头杂剧,非律所该载者,敢有收藏、传诵、印卖、一时拿送法司究治。”奉旨:“但这等词曲,出榜后,限他五日,都要干净,将赴官烧毁了。敢有收藏的,全家杀了。”这里说的词曲、驾头杂剧即指戏文和杂剧,这是何等严酷的惩罚。由于文人的轻视,听其散佚;统治者的扼杀,使得戏文剧本大部不传。以致造成了长久以来戏文研究几乎近于空白的状况,晚清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中,由于戏文材料不足,也未能给予充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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