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信的“神通”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王守信的“神通”

一九七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刊登了黑龙江省破获一起重大贪污集团案件的消息,读来使人触目惊心,发人深省。

案件发生在哈尔滨附近的宾县,首犯是王守信,一个在“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的政治暴发户。她夺了县燃料公司的权,并将其建成了“独立王国”,人称“王记公司”。

王守信的脑子极其灵活,她吃透了社会的关系学,了解一些人的某种需求,她盘算的是:你以权谋私吗?好,我投你所好,以私谋你的权。例如她搞的那个“知识青年点”——人称“王记有限干部服务公司”,专供某些领导安排子女,来与不来,照开工资,招工招生优先办理——就是王守信开办的、专门拉拢对她有用的干部的、挂着国营招牌,实际搞黑活动的组织。她就是用这种办法“抓住儿子,牵住老子”。于是,做为交换条件,在小小的“王记公司”,在矮小的王守信手中,便集中了很多权:人权、物权、财权、地权、党权……“神通”便由此产生。

“人情大于王法”的歪风所以能够被王守信用来兴妖作怪,是同某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个人主义思想分不开的。他们“一想自己二想家,三想孩子干点儿啥”,如果谁为此送来人情,那当然是被看得很重的。那些被“王记公司”服务过的、尝过甜头的“有限干部”——对王守信有用而又有各种私心杂念、不怕违法乱纪的干部,谁不愿王守信的事业兴旺发达,地久天长呢?

从1972年到1979年,在这短短的七年内,她贪污了大量钱财(共计人民币50多万元),购买的高级消费品不计其数,但平时她却把自己打扮成“朴朴素素”、“兢兢业业”、“辛辛苦苦”的管家人形象,早来晚去,亲自参加体力劳动,正是由于这些假象,再加上某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致使王守信一伙打着“先进”的招牌、长期逍遥法外。

王守信的罪行是极为严重的,一是贪污数额极大,在当时数全国之最,她贪污的数目,相当于解放初期“三反”运动中被枪毙的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数目的50倍!她不仅贪污大量赃款,而且腐蚀了大量干部。她先后给省、地、县二百多名干部送礼,这次因她的问题而立案审查的干部达二、三十人。再是罪犯本人态度恶劣,长期拒不认罪,原因就在于某些高层领导干部的不断打气、撑腰。由此看来,某些干部中严重存在的不正之风,是造成王守信犯罪的社会条件,说她腐蚀了大量干部,这只是一个方面。从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某些以权谋私的领导“教”坏了她。“王记服务公司”为何生意兴隆?还不是因为有些干部有这方面的需求!你手中有权,不给好处你不给办事,出了问题,你又说是别人腐蚀了你,这道理恐怕是难讲得通的。

王守信的犯罪,同我们的制度上,特别是干部制度上存在的某些问题密切相关,这就给我们和后人敲响了一声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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