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教育内容的内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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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教育内容的内在矛盾

儒家主张“尊德性而道向学”,学者应德才兼备,而以道德修养为核心。博学于文是基础,还必须约之以礼,方能不脱离正轨。孟子欣赏“好善”的道德修养作用,将其置于知虑、闻识等才干之上。封建统治者也力图体现选技人才以德行为先的原则,这是符合他们的利益的,然而封建选士制度自身的特点则往往难以凭德行而选士。

道德品质的考察和鉴定本是难度较大的事。人的品德优劣表现在一贯的思想和行为上,非凭一言一行可以作出判断。而且好的行为不见得必由好的思想动机所驱使,好的思想动机也不见得就必然伴随受众人赞许的好的行为,好的言论更不一定反映其真实的内在思想,所以孔子提醒说,考察人要“听其言而观其行”。对德行的考察需要长期的直接接触和了解。儒家主张乡举里选,也是由此而出发的。实际上,选士的主管官员越是居于上位,就越难亲自去考察,广泛地了解士人的德行,往往只能依据其人的声望,即他人社会的赞许程度来发现和选拔贤士。况且,德行鉴定的主要困难也在于缺乏量化标准和总的指标体系,难以对具有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德行表现划分出高低档次。这样,凭德行选士必然带有相当大的主观随意性。对下面推举上来的人才,朝廷也难以进行复核筛选,只能先任用再说。实际上没有取士的决定权,这又是中央集权政治所不允许的。而士人为谋取声望、获得荐举,则不惜采取沽名钓誉、弄虚作假以至贿托舞弊等手段。早期的察举(如汉代的孝廉科)本是侧重德行的,结果取士不实,反而坏了士风。后来选士逐渐取决于考试,而对德行的考察,虽仍具有决定作用,但一般仅限于不违反封建伦理。这样,士人只要避免犯出格的大错误即可,而无须在道德修养上过于下功夫。儒家重视道德教育和培养,以德育为首位的教育原则实际上也只剩下一种提法而没有实际内容了。

才干的考察同样也存在着困难之处。官员处理政务的经验和能力主要靠在官场生涯不断积累,不在其位是难以具其才的。况且能力才干的鉴定同品行鉴定一样,难以确定量化标准。在以一次性考试确定取舍的选士制度(尤其是科举制度)中,只能以书本知识和文学技巧的考察为主。选士制度要面向全体士人(尽管取中的是极少数),因而不能让考试范围过广,即使在儒家经典范围内,也不能要求士人均遍诵群经。必须将考试内容限定在士人能够掌握而又能分辨出优劣上下的领域内,这样就构成了所谓“举业”。举业的内容历代均有变化,但都超不出特定的经学和作文范围。举业是士人攻读的主要内容,而与举业关系不大的学业,一般人也不会有多大兴趣,即使被列入学校教育内容,多数人也只是应付而已。举业并未离开儒家教育的轨道,但它毕竟是服务于选士需要的一个特殊部分,即使按儒家主张的知识修养体系衡量,它也是残缺的、支离的、畸形的。仅习举业的人可谓既不成德也不达才。汉代就有“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讥讽,到以八股文为举业的明清时,士人甚至连经典本文都不必深究多读,只要熟悉“程墨”、“房稿”之类的考场范文,考试时刻意模仿,就可能获得好的名次。如顾炎武所说:“天下之人,惟知此物可以取科名、享富贵。此之谓学问,此之谓士人,而他书一切不观。”这正是封建教育现实的准确揭露。也正是传统儒家教育内容的空疏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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