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歌·台湾番境歌(选三)》原文与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清代民歌·台湾番境歌(选三)》原文与赏析

编草为墙取次登,衙斋清暇冷如冰。风声撼醒三更梦,帐底斜穿远浦灯。

男儿待字早离娘,有子成童任远飏。不重生男重生女,家园原不与儿郎。

深山负险类麀屯,一种名为傀儡番。博得头颅当门户,髑髅多处是豪门。

这是产生于清代反映台湾省少数民族高山族民族风俗特色的诗。诗共七首,今选三首。

高山族,是最早居住在台湾的民族,分布在台湾本岛的山区和岛屿上,现有人口20余万人。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生产以农业为主; 狩猎、捕渔为副。有雕刻和编织等手工艺。

《台湾番境歌》产生在清朝雍正年代,距今已逾三个半世纪。那时的高山族人当中尚存在着许多奴隶制社会甚至原始公社的特色。这几首诗便是记载和描述当时高山族人民奇异的生活特色和民俗风貌的。

第一首写的是:高山族人没有砖瓦木石等结构的房屋,他们只是编草为墙,上面搭上草棚便算作房屋。台湾地处亚热带,便无需防寒设施。近来一些表现清代高山族人民生活的电视剧中,高山族的住房就是这种样子的。房舍是如此简陋。而管理山寨事务的衙斋也是冷冷清清,无多少公事可办,也很少有打官司告状及民事纠纷等事情。由于是以草为墙,上下部分多数悬空,因而如遇刮风,便会长驱而入,几同露天居住。因而,能将三更时睡梦中的人们撼醒,不仅如此,还能从床帐上直接看到外边远处的渔火光亮。这一切奇特现象,都因为这种房舍没有我们概念中那种正式的墙壁的原故啊!

第二首写的是:男孩子长大后等待 “出嫁”,离开自己的娘亲;有男孩子的人家长成后就任凭他离开家园远去。这样,与汉族和大多数民族的习俗正好相反,男儿要出嫁,女儿却能留在家里“娶”来男人,因而使得当地的人是 “不重生男重生女”。当然,这与唐代白居易 《长恨歌》中所写的 “姊妹兄弟皆裂土,可怜光辉生门户。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的内容完全不同,这里只是借用这一现成语句,已赋予了全新的意义。接下最后一句是解释为何 “不重生男重生女”的,因为是 “家园原不与儿郎”,即每家的园田房产等都是留给女子而不是传给男儿的。杜甫名诗《兵车行》中有“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的句子,与这里所说的意义也根本不同。由此更可见出高山族人以男儿“外嫁”,以女儿“娶亲”的风俗的奇特。这正充分体现了原始公社母系氏族社会的重要特色。所以此诗后所注之 “番俗以婿为嗣,有子不承业,故不知名”,便很有意义。男子来到岳家为婿,连自己原来的名字都要随之更改了。这种风俗的确是极为特殊的。虽在当时的时代,在其他少数民族中,这种情况也应是独一无二的。

第三首第一句“深山负险类麀屯”,写的是:来到深山中的高山族寨子,需要冒着很大风险,好像来到了牝兽居住的屯落。麀 (you优),牝鹿,也泛指雌兽。这种比方,可能因为这是以女性为主的天下,第二句“一种名为傀儡番”,讲的是,山寨中有一个名叫 “傀儡”的寨子,因为,这个民族的部落很多,名字也各不同,只举此一名作个概括而已。第三句“博得头颅当门户”,讲的又是一个奇异风俗:当地人以杀人多者为荣,他们把杀死的人的头颅悬在自家门前以为荣耀。而第四句 “髑髅多处是豪门”,说的是,悬挂死人头骨 (髑髅) 最多的便是豪门之家。即部落酋长之类的人家。

所有上述三种风尚习俗,可以充分说明,当时的高山族人民还处在原始公社末期,或奴隶制初期的阶段。

这三首诗见于雍正年间 《渡海舆记》一书。吴骞 《拜经楼诗话》云:《渡海舆记》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自述往台湾历诸番社,采买硫觔,记海外诸国风土。其书与 《稗海纪游》大略相似,末附《台湾番境歌》……观数诗,台郡风土之异,已约略可见。”雍正时期的内地人,来到台湾海岛,见到这些异族风俗感到十分惊奇,予以记载,而且两种书所记之事大体相同,可见所记是真实的。今天的人们看来,当更感到奇异,大为意外了。这种记载也具有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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