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这首诗就字面上看,很难断定是男的悼念妻子,还是妻子悼念丈夫。称对方为“美”,敛尸用品为“角枕”、“锦衾”,颇似男方悼念女子,可是就诗的感情细腻、思想执著上看,又极似女人悼念男子。先秦时称“美”并无性别上的指定,敛尸用品不管男女都可以用华美之物,因此《毛诗》疏《葛生》时说“言此者妇人专一,义之至,情之尽”,我们也不妨姑作如此说。
本诗是《诗经》中唯一可以确定为夫妇间的悼歌,写得情真意切,韵致弥足,极为难能可贵。
诗的一、二章重章复叠,写诗人到达墓地,缘景兴情。荒郊野外的墓地上,“葛生蒙楚,蔹蔓于野”。葛藤覆盖“楚”矮小的灌木。藤葛蔓延,灌木丛生,既是墓地的实景,也是诗人心境悲凉的写照。外景和内情,相互生发,相互映照,突显出诗人孤独悲怆的形象。立于荒野,诗人内心独白:“予美亡此,谁与?独处!”思想盘旋,感情翻跌。“亡”在此不作“死亡”讲,而解为“失”。还记得当时送殡至此,因此今天才追寻至此。诗人并不认为她的亲人失而不存,而觉得仿佛他暂时离去,也就提出了谁和他在一起的问题,一想到他和自己分离了,顿悟他必然独处无伴。这可以说是她想象着丈夫死后在另一世界孤身无依,也可说是顾影自怜,是自己“独处”时心灵的透光。诗人的哀思就如那藤葛,“蒙”于楚,“蔹”于野,漫延无际,交错纠缠。客观之景,内心之情,亡者之境,生者之域,融为一体。诗的第二章,和第一章同一格式,仅个别字词略有变化。“棘”和“楚”同义,“域”和“野”近义,“息”与“处”近似。以近义的词替换,固然是诗人相近感情的反复,同时“域”指墓地,较“野”更具体、更明确,诗人入野后一直踏上坟墓所在。“息”较“处”更具体,也更显其日夜无伴。第二章所写,诗人更接近墓地了,想象更深入一层,感情也更深化一步。
第三章的后面部分保留与一、二两章相同的格式。这样,“独处”、“独息”、“独旦”,就写出了由白天到黑夜.到天明的全程,以一天,写天天如此。可是这一章的前面则以“角枕粲兮,锦衾烂兮”写其入敛时的衣被,浮现出了死后装裹的情况。枕之质为“角”,其光灿然;被之料为“锦”,其彩斑斓。这些与“旦”相切,与荆葛对比。同时以丽物尸体,以绮词叙哀情,收到“加一倍”的效果。
第四、五两章同一格式。“夏之日,冬之夜”和“冬之夜,夏之日”,词序一倒,则概括一年到头,年年岁岁的漫长时间,都是死者“独”生者“孤”,百年之后到一起,彻底结束这种孤独。在《诗经》时代夫妇哀悼就有了“谷则异室,死则同穴”(《王风·大车》)的想法,后世也不乏“同穴窅冥何所望”(元稹《遣悲怀》),“生为同室亲,死为同穴尘”(白居易《赠内》)的观念。作者对死者怀有深厚感情,死者长眠地下,她眷怀不已,认为生不能白头偕老,死后却想黄泉为伴,确可称之为“义之至,情之尽”。
这首诗没有写妇人如何悲痛欲绝,怎样呼天抢地,她表面是平静的,内心却是剧动着,其心理描写,又貌似从容淡静,实是一种不见光焰的白热,不见烟火的高温,写情至此,可谓能缕心绘肺,最能感人。
这首诗的重章方法和内在感情相偕,在《诗经》中也是别具一格,足见诗人构思的精妙。一、二章大同小异,显示感情的深化;一、二章与第三章大异小同,表示感情的跃进。四、五章同中有异,互补互足,既显其哀思之永,又表其坚贞不二。四、五章与前三章大异不同,进入另一层意思的叙写,而与前文感情又暗脉相通,潜流相续。二千年前的作者,有如此美好的情操,有如此精妙的诗篇,无愧为我国悼诗的滥觞,值得反复玩味的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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