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曲歌|原文|翻译|赏析|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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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曲歌

(其五)

打杀长鸣鸡,弹去乌臼鸟。

愿得连冥不复曙,一年都一晓。

南朝乐府民歌对爱情的抒写,常常是赤裸裸、大胆而又天真的,这一特色在此中得到最充分的体现。

全诗写的是男女欢会时的一种特殊心理:恨不能打死黎明即啼的公鸡,用弹弓赶跑半夜就开始鸣叫的鸦舅鸟;更愿意天一直黑下去不要到早晨,一年只天亮一次。天真到近平荒唐的话语,给人们的强烈印象是:这对情人的欢爱是多么炽热,多么痴迷!杀鸡弹鸟,是恨其惊醒好梦,又怪它催送天明;连冥不曙,则更无异于妄想。我们读着这些诗句,并不因为其中多少带点傻气或稚气的言语而觉得好笑,相反,却倍感其缠绵宛转、一往情深;一种“相乐相得”的情绪表露无遗。沈约认为,写诗应“直举胸臆,非傍诗史”(《宋书·谢灵运传论》),正是由于发胸中之“肺肝”之言,毫不遮遮掩掩,才使这首民歌具有一种独特的撼人力量,率直而又泼辣的爱情主人公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可以想象,他们的爱情当是一种自由的结合,而且是有悖于当时的礼教的。正是在这种为常理所不容的“偷欢”式的相爱中,才迸发出了如此奇特的想象,如此迷狂的心愿。这在过去的民歌中是罕见的。

“欢娱恨短”是一种普遍的情人心理,这首诗将此种心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不仅是一个开创,且为后来的骚人墨客所争相效仿。唐人金昌绪《春怨》: “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无疑是受到“打杀长鸣鸡”二句诗的启示下的艺术构思。南朝诗人徐陵,曾袭用此诗作《乌栖曲》:“绣帐罗帷隐灯烛,一夜千年犹不足。惟憎无赖汝南鸡,天河未落犹争啼。”诗虽工,却远不及民歌来得自然真切、朴素生动。民歌说: “打杀长鸣鸡”,不言“憎”而憎自见; “愿得”二句的意境,也比“一夜千年犹不足”高出甚远。李梦阳说: “真诗乃在民间。”确为真知灼见

南朝乐府民歌,一般为五言四句,但并不拘泥。视表达的需要,常杂以三、四、七言。本诗第三句“愿得连冥不复曙”这个七言句,便用得很自然,既加重了语气,增强了感情色彩,读起来也很和谐、上口。真所谓“高言妙句,音韵天成”(《宋书·谢灵运传论》)。试想如果换成一个五言句,似乎就要逊色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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