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牒·《陇靖邑李氏家谱》[](节选)
谱例
第一篇 谱序
(一)引欧阳谱例十五条
—五世而另起头以立祖者,盖五服之义也。
—传云:家庙未修,不造私居。家庙者,祖宗之所依也,不可不为之先。
—祖宗名讳,本不可犯,谱牒未成,难以稽考,有或犯者,事往弗追,自成谱后,有立名讳,须看世系,慎勿犯焉。
—宗族之内,有依酒凶恶诈伪之徒,败坏门闾,凌辱先祖,许房亲人等,削其世系,以警其余。
—族中产业,已有定分,不得大吞小强,欺凌孤贫,各以安分,以和安分,以和骨肉。
—有事必告宗子,盖宗子者,祖之元也。
—无嗣者续之。
—昭穆失序者正之。
—婚娶不论财贿。
—宗族不论贫富。
—子孙不许为僧道。
—丧祭不许从异端。
—不许为人奴隶。
—保邱垄毋受水害之浸,再勿近城郡道路。
一族中有异姓匪人出之。
(二)引苏氏谱例八条
—谱者纪其名,以传不忘先人之义也。斯谱之作,主于传后,当以讳书,虽今后修谱,务皆以名书,使子孙观者,得有考据,及为子命名,不至于冒犯也。
—世系之书,以严宗法为主,如初封之祖。孟为长,仲为次,季又次也,继世系次第。孟之子,虽幼乃宗子,例当先书。仲之子虽长,乃支子,例当后书。
—世系之次第例,以嫡长子继正宗,支庶居旁,若无长则以长子之子为承重;若无长孙,则以次嫡继之;若无次嫡,然后以庶长继之,但以嫡长为先,承重为后,支庶又后,不以长幼为先后也。
—世系凡有子者,则于名下注几子;无子者,则以亲兄弟之子继之,亲兄弟若无应继之子,则于从从兄弟之子,择其贤者继之。毋徇私意,毋贪财产,立所当立者立之,不当立者,勿紊昭穆。凡立嗣子,初书于所生之下,注曰为某伯某叔之后,然后直系其派,于所继者之下。
—谱传者,书名、书字、书行、书号者,所以虑差互也;书仕与不仕,所以别显隐也;书生卒年月日时,所以原终始也;书娶某氏者,所以厚人伦也;书女子适某氏,所以别戚疏也;书葬某地者,所以待拜扫也。
—孝子顺孙,忠臣义士,烈女节妇,有关人伦,务必详为考据,纂修实行,明著于谱,以旌其贤。
—异姓之子,过房为义男,曾收入户,不愿归宗者,原其本姓;一依长幼次第及其所生男女,各著见于本名之下,附载谱末,使之不得乱同姓也。
—斯谱之作,天叙攸属,且为传家典章,告我后人,珍而藏之,宝而守之,非若金玉之具,或既失可以复得者,比数世之后,有尊祖敬宗同此心者,务求立言君子,序其前后,多为誊录,分给各房收阅,倘有兵火之罹,或彼失此得,龙门曰:三世不修谱牒,比之不孝。
(三)引朱子家礼
按礼别子法,于今人家不合,以人家相宜礼制言之,以始迁及初有分爵者为始祖,又以始祖之长子,准占继别之宗,或问如何谓之别子。朱子曰:乃嫡子长子之弟,别于正嫡也,死后别于子孙,立别子为始祖,所谓别子之祖者,即大宗之祖也。宗子只立嫡。若嫡死,有子则继之;嫡无子则立亲弟,是次嫡也。通礼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大宗,继补为小宗,疏谓大宗则一;小宗有四至五从,则亲属尽,所谓五世则迁,是谓小宗也。又论祭法曰:高祖尚有服当祭,凡嫡母先后,皆当并袝合祭,是谓小宗也;若嫡母无子,而庶母之子主祀,庶母之主,亦可入祠堂,出妻嫁妻,不可入祠堂,子孙只合设位往拜可也;小宗不可僭祭。兄弟同居,则兄主祭,异居而同祀,只合兄主而弟助,或宗有故不得祭,庶子设祭亦可;旁亲之无后者,以其班袝,盖班袝者附也,谓不得专享其祭,附于祖以受食而已;又有殇袝,殇者伤也。男女未成人而死可伤也。若已冠笄嫁娶者,皆谓之成人。不满八岁者,谓无服之殇不祭;八岁至十一为下殇,其祭终父母之身;十二岁至十五岁为中殇,其祭终兄弟之身;十六至十九为长殇,其祭终兄弟之子,附同祭旁亲之制。
(四)引师文轩祠墓
按礼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为四龛,以奉先世神主。世人好建寺供佛,而不肯修祠奉先,妇人亦好游庙烧香,而不肯从班助奠。悖礼伤化,孰有甚焉,独不思己身从何而来,舍实实在在一脉流通之祖先,仍向虚虚茫茫渺不相涉之傀儡,而致敬耶? 又有作祠于庙旁,或建于旷野,终无男女会祀,只令一僧主持,殊不知庙地,乃孤神之所,祠近于庙,亦犯孤神;若无男女会祀,必无迁祧,即有子有孙之祖宗,立作不生不育之菩萨矣,况以尼姑奉祖者多寡,以和尚奉祖者多鳏,大抵气感气,形招形,古人之言不虚也,故必傍夫僻静地方,脉气旺处立祠,以便男女分班,时常祭拜,庶免混杂之嫌,亦不致索然休替矣。
(五)乌兰李氏忠孝祠家谱自序
粤矣元会之运世,循环而不已者,盖一元安地支十二子分会,每会一万八百年,共十二万九千六百年数尽矣。先天戊亥之会,黑暗乾坤,万有俱寂,混沌之极,贞下起元又复始也。天开生水于子,秉清气而浮上,地辟生火于丑,秉浊气而凝下,天地氤氲,万物化醇于寅者,顶立而居中。惟人秉阴阳之正气,秉性最灵且贵,固有健顺五常之德,能赞天地之化育,参为三才之品。是以王假有庙,使人皆知有本。供祖追远以尽孝,造谱流长可清源,绍前启后,俾子孙知其纲常伦理,礼仪节文,自然循规蹈矩,于先祖增光。其味深长,可不尽性而为完人之事。安忍忘本哉?
如我高祖李公讳震阳者,世居关中池阳千夫里,即陕省西安府三原县北桥头七原人也。皇明万历时,宦游甘肃省兰州府靖远县。其子讳懋者,见西乡型仁里古城滩高崖子地,青山四围,势分南北,黄水中流,灌溉东西,居民百家余,皆饮和食德,物华而天宝,人杰而地灵。俯思圣言,里仁为美,安不择处,入籍建业。由是乎桂子衍庆,兰孙绵绵,历明至清。劫始,三百之春,苗裔分居本滩,迁徙县城内、南川大芦子,共百有八家,皆遵耕读传家。而至今日,咸丰之年,长毛贼大乱天下得其半,在南京称王顺天,国号大法,开科邦分之就。……斯时,皇太后专政,帅挂曾宫保国藩,副帅李宫保鸿章,夺回南京疆土,逐尽反贼。……二民住定,遂施牛对籽种,插楼矿而为业,开渠凿井,发軱车而灌田,驿路兵锁,护客商而通行,普散经书,移闱厂而发科等等仁惠,不可甚记,陕甘难民沾公无量之鸿恩矣。延至光绪元年,清田均赋安定之后,我族剩男丁四十,留女人十三,家谱失遗,祖讳辈数,房分亲疏,俱不知其详。后拾半片残谱而阅,才知我辈十世。今谱已失,窃思口传,不如笔之有据。谨以查知诸公之讳,存亡老少名集,权书稿谱,每讳下题词一篇,若昭若穆,尊卑等次,节操品行,展谱判然。子孙续记流传,不至于混乱宗派,有犯讳失名之罪。以俟阖族请文墨之士,赞先祖之默佑,序劫亡之苦情,再著尔时老人执迷,不遵督示乡兵管见之法,筑堡保生,皆曰皇城亦失,土堡岂能御贼,殊不思所失之城,皆偷献而开,未有一城硬攻所破。直然弃农,跋山涉水而遁也。被贼掳绪捉去,吊烤财物死者,十中有三;对敌死者,十中一零;困饿死者,十中有五;他乡容有堡者,背堡务农,十有八九;人畜保全,粜粟而致富,今我邑所留之人,后被复城县主金麟者,谕催忍筑志城堡护身,而得残命。由此观之,前人大错也,后世若临兵劫,筑连营堡最佳,坚守更高,保全身家,天伦乐在,而忠孝可得。视谱者,勿哂农愚舞文,幼读未学讲作,黾勉略记实事,切嘱子孙之远虑。
是为序。
历大清光绪二十六年子月朔吉
孙李文煇暎山氏 哀撰敬书
历光绪岁次庚子子月上浣谷旦书
辛丑科选拔贡士候铨直隶州再晚 卢铤少朴氏撰拜
县儒学廪善生员眷末 张际泰如甫拜书
注释
[1]本文引用的所有实例,均为现实中已有的谱牒、碑刻和祭文的原文,在编辑过程中,我们只对错字和语法错误进行了改正和弥补,其他均依原作。——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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