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研究·先秦:《诗经》的应用与研究·以意逆志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诗经研究·先秦:《诗经》的应用与研究·以意逆志

《孟子·万章》载孟子与弟子咸丘蒙的一段对话:“咸丘蒙曰: ‘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 《诗》云: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曰: ‘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 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 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 ‘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对孟子所说“以意逆志”后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说:

1. 以读诗者之意推求诗人之志。东汉赵岐云:“志,诗人志所欲之事; 意,学者之心意也”,“以己之意逆诗人之志,是为得其实矣。”(《孟子注》)朱熹也说:“当以己之意迎取作者之志乃可得之。”(《孟子集注》)

2. 以作品之意推求人之志,即以诗人作品的思想内容推求作品的深层含义,言外之意,推求诗人的创作动机。清人吴淇说:“诗有内有外。显于外者曰文曰辞,蕴于内者曰志曰意,汉宋诸儒以一志字属古人,而意为自己之意。夫我非古人,而以己意说之,其贤于蒙之见也几何矣。不知志者古人之心事,以意为舆,载志而游,或有方,或无方,意之所到,即志之所在,故以古人之意求古人之志,乃就诗论诗,犹之以人治人也。即以此诗论之,不得养父母,其志也;普天云云,文辞也。‘莫非王事,我独贤劳’,其意也,其辞有害,其意无害,故用此意以逆之,而得其志在养亲而已。” (《六朝选诗定论缘起》)

“以己之意逆诗人之志”是古人普遍采用的断章取义的用诗方法; 以作品之意推求诗人之志则是正确的解诗方法。细读孟子原文,孟子乃是指出咸丘蒙对所引诗的误解,而告诉他推求诗人之志、理解诗本义的方法,故吴淇的解释较符合孟子 “以意逆志” 的原意。“ ‘不以文害辞’,即不要因为个别具有修饰性的字或词妨害了对整个诗句的真实意义的理解。‘不以辞害志’,则指不要因为具体诗句的字面意义妨害了对诗人的写作意图的理解。”“ ‘以意逆志’就是要通过诗歌全篇的思想内容去分析、探求诗人的写作意图。”(阮国华《孟子诗说复议》,《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九辑)

孟子 “以意逆志” 已涉及到对诗本义的研究,与赋诗言志、言语引诗的断章取义有本质的区别。孟子已注意到诗歌作品的完整性,要求对诗句含义的理解必须结合全篇的思想内容来把握; “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则说明孟子已认识到诗歌语言的艺术特征,能够穿越文字的表层含义去体味深层意蕴。孟子所论在今天看来,也是极为精辟深刻,准确合理的。遗憾的是这并没有引起古代经生的充分注意,就是孟子本人的说诗理论与实践之间也存在矛盾,他更多的地方仍是断章取义,“以己之意逆诗人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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