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文学·魏晋南北朝诗文研究文献·乐府诗研究文献·《孔雀东南飞》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魏晋南北朝文学的文献·魏晋南北朝诗文研究文献·乐府诗研究文献·《孔雀东南飞》

1.《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孔雀东南飞》最早收录在徐陵编《玉台新咏》中,归入古辞。《乐府诗集》归入杂曲歌辞。全诗共有一千七百多字,详尽叙写了焦仲卿和刘兰芝的爱情悲剧。主人公刘兰芝是一个善良、勤劳而有教养的女子。她17岁嫁给焦仲卿,夫妻恩爱,没有想到却不能见容于焦母。尽管兰芝“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焦母还是嫌她生产得太少;尽管兰芝“行无偏斜”,焦母还是百般挑剔,说她“无礼节”“自专由”。不到三年,兰芝就被逼回娘家。她和焦仲卿被迫分别,心情十分痛苦,但还是抱有一线希望,渴望重新团圆,分别时立誓互不相负。刘兰芝回家后才十多天,就有县令和太守相继遣媒为子求婚。兰芝“性行暴如雷”的阿兄以家中统治者的地位强迫她答应太守家的婚姻。婚期前一天,仲卿和兰芝私下相见,共同约定“黄泉下相见”,以死来抗议焦母和阿兄的暴行。在太守迎亲的前夕,刘兰芝就“举身赴清池”,焦仲卿也“自挂东南枝”,双双极其悲壮地离开了给他们带来无尽痛苦的昏暗世界。表面上看,婆媳矛盾实际构成了全诗冲突的焦点。但这只是借口而已。深层的原因是什么?这诗毕竟产生了一千多年,对于这个问题,诗的字里行间也没有给后人提供更直接的说明。所以,所有的解释只能是猜测性的。有人说,焦母看不上刘兰芝,重要的原因是刘兰芝到了焦家迟迟没有生育,犯了“七出”中的一条;还有人说焦母所以要打发刘兰芝回家,是因为她实在看不惯小两口儿亲亲热热的举止……

2.《孔雀东南飞》的创作时代。《玉台新咏》收录此诗的同时还收录一篇小序:“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这里交待得比较明确,故事发生汉末建安中。但具体为何时,历来有汉末与六朝两种不同看法。

第一是汉代创作说。《玉台新咏》将此诗列在繁钦后,曹丕前,隐然视为汉末作品。《乐府诗集》称为“古辞”,《古诗源》标明“汉代”,说明古代持汉代创作说为多。针对近现代不少学者以为是六朝人所作,古直《焦仲卿诗辩证》则从用韵、风格、名物等方面论证此诗为汉代作品,考证颇为细密。王越《〈孔雀东南飞〉年代考》、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王运熙《〈孔雀东南飞〉的产生时代、思想、艺术及其问题》、蒋逸雪《关于〈孔雀东南飞〉的写作时代问题》、林剑鸣 《中国古代官吏的休假制度与婚姻家庭——从〈孔雀东南飞〉的爱情悲剧谈起》等都肯定汉代创作说。林文从汉代官吏出勤与休假制度论证此诗作于汉代,较有说服力。像焦仲卿这样的府吏,“按规定平时只能居于舍内……除特殊的婚丧大事外,只有‘五日一休沐’的假期才能与妻子见面了。而作为媳妇的刘兰芝,绝大部分时光,乃是守着婆婆过日子。这种状况绝非焦、刘夫妇特例,实是古代小吏家庭生活的普遍情形。由于这样的客观条件,代表一家之长的婆婆,不满意自己的儿媳,而令其子‘休’妻,则易如反掌”。蒋文以为此诗早在汉末即在民间传诵,经魏晋宋齐不断加工,成为今天看到的定型作品。近现代一些选本也多把此诗列在汉代,且列在汉代末叶。不过,这里还是有一个小小的问题值得提出来讨论。《史记·刺客列传》司马贞《索隐》及张守节《正义》并引这样一段话:“韦昭云:古者名男子为丈夫,尊妇妪为丈人。故《汉书·宣元六王传》所云丈人,谓淮阳宪王外王母,即张博也。故古诗曰‘三日断五匹,丈人故言迟’是也。”司马贞、张守节并唐人,两人都称引了韦昭的话,大约可信。韦昭,三国时东吴史学家,《三国志》有传,卒于凤凰二年(273),七十余岁。他所说的“三日断五疋,丈人故言迟”云云,实即《孔雀东南飞》中的两句诗,而他称为“古诗”。建安共25年,如果建安二十余年可称建安末的话,其时韦昭已经十余岁,这个时期产生的诗,无论如何难以称得上是“古诗”。因此,徐陵编《玉台新咏》所收小序说的“汉末建安中”云云就很值得怀疑。我们从韦昭的话来推断,这首诗至少产生在三国以前百年上下,否则,韦昭是不会称之为“古诗”的。当然,在传唱和传写的过程中,一定经过了后世许多诗人的加工和润色,最后成为徐陵编辑 《玉台新咏》时的写定本。

第二是六朝创作说。宋人刘克庄《后村诗话》认为汉代没有这样的长篇叙事诗,应是六朝人的拟作。梁启超《印度与中国文化之亲属关系》以为此说新奇,颇表赞同,不过,后来著《中国之美文及其历史》又否定自己的看法。他说:“仔细研究,六朝人总不会有此朴拙笔墨。原序说焦仲卿是建安时人,若此诗作于建安末年,便与魏的黄初紧相衔接。那时候如蔡琰的《悲愤诗》、曹植的《赠白马王彪》都是篇幅很长。然则《孔雀东南飞》也有在那时代成立的可能性,我们还是不翻旧案的好。”主张六朝创作说最有力的是张可骐,他曾列举“交广市鲑珍”、“下官奉使命”、“足下蹑丝履”、“初七及下九”、“六合正相应”、“处分适兄意”、“诺诺复尔尔”、“承籍有宦官”、“堂上启阿母”、“小子无所畏”等句子说明诗中有许多建安以后的词汇,所以认定它列入《玉台新咏》时才是最后写定的。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亦主六朝创作说。徐复从用韵的情况推定,它完全没有受到六朝声律的影响,因此是东晋时代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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