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两汉文学的内容·先秦两汉文学思想·先秦文学思想·墨家和法家文学思想
墨、法两家的文学思想都呈现出鲜明的功利主义倾向,然而由于出发点不同,其文学观念仍存在一些差异。
墨子所论代表当时下层小生产者的利益,考虑到物质经济的匮乏,其文学观念多从狭隘的功利主义出发。墨子在《非乐》篇中说,“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而是由于它们对万民不利,不能解决“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的巨患,甚至还会加深这种痛苦,因为上层贵族享受音乐会劳民伤财,音乐也会使人废弃稼穑纺绩而沉溺其中,音乐同样解决不了社会上的弱肉强食问题。墨子对文艺成为上层贵族的享受专利深为不满,这体现了其进步的一面。然而他对艺术的理解过于狭隘与过于功利,这就难怪荀子批评他为 “蔽于用而不知文”(《荀子·解蔽》)了。
此外,墨子还就文章论证问题在《非命》篇中提出“三表法”。强调论证需有三方面根据,即“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这是较为严谨的论学态度,《墨子》一书的文章大都依此而写成。然而他讲论辩却不讲文采,“言之无文,行而不远”,郭预衡先生《中国散文史》认为其书对后代文章影响甚微,其原因恐怕就在于此。
与墨家相比,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眼界要宽阔长远得多。因为法家的出发点不是取得一点衣食之财,而是要建立法制国家,所以他强调文学必须服从法制的需要。韩非认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韩非子·五蠹》)他反对儒家仁义学说,反对重用文学之士。同墨家一样,韩非虽然也认为音乐会使人沉迷,但他并不一概反对文艺,而是提出要以法治和功用为衡量标准,“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韩非子·问辩》)。从这点看,似乎又与墨家有相似之处。
功利主义的文学观必然重内容而不重形式。韩非在《外储说左上》中举秦伯嫁女、楚人鬻珠的故事说明“重文”必会“以文害用”。甚至认为形式美丑不必考虑,“夫君子取情而去貌,好质而恶饰”(《韩非子·解老》)。不过由于韩非是法家集大成者,又善于吸取各家之长,为文坦率,无所文饰,因此常给人以明快的印象。再加上他文中存在大量寓言故事,遂构成其特有的行文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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