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倪元璐
谑庵之谑,似俳似史,其中于人,忽醴忽酖。醉其谐而饮其毒,岳岳者折角气堕,期期者弯弓计穷。于是笑撤为嗔,嗔积为衅,此谑庵所谓祸之胎而悔尔。虽然,谑庵既悔,谑祸将定,须庄语乞福。夫向所流传,按义选辞,摛葩敲韵,要是谑庵所为庄语者矣。而其中于人,不变其颜,则透其汗,莫不家题影国,人号衙官;南荣弃书,君苗焚砚;《暑赋》不出,灵光罢吟;在余尹邢,尤嗟瑜亮。蜂之怨,着体即知。遂有性火上腾,妒河四决,德祖可杀,谭峭宜沉,岌乎危哉!亦谑庵之祸机矣。谑庵不悔庄而悔谑,则何也?且夫致有诙而非谩也,不可以刃杀士,而诡之桃以杀之;不可以经断狱,而引非经之经以断之。《春秋》斩然严史,而造语尖寒,有如盗窃,公孙天王狩、毛伯来求之类,研文练字,已极针锥。正以《春秋》一书使宣尼腾乎辅颊,岂容后世复有淳于隐语、东方雄辩者乎!史迁序赞滑稽,其发言乃曰:“《易》以神化,《春秋》道义。”是其意欲使滑稽诸人宗祀孔子耳。滑稽之道无端似神化,有激似义。神化与义,惟谑庵之谑皆有之。谑庵史才,其心岂不曰:“世多错事,《春秋》亡而《史记》作。吾谑也乎哉!”如此即宜公称,窃取正告吾徒。而书既,国门逢人道悔,是则谑庵谑矣。孔子曰:“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斯言也,谑庵读之而悚然也。
——《倪文贞公文集》
〔注释〕 俳(pái):滑稽。 醴(lǐ):甘甜之酒。 酖(zhèn):毒酒。 岳岳者:锋芒毕露之人。 期期者:口吃之人。这里指懦弱老实者。 衅(xìn):争端。 摛葩敲韵:指抒发文意,推敲辞语。 家题影国:影国是指名存实亡或已消失的文明古国。“家题影国”与下“人号衙官”意义相类,都表示王思任文章好,别的什么东西或人与它放在一起都比不上或不存在了。 人号衙官:衙官是属官,非正职。唐杜审言曾夸口说:“吾之文章,合得屈宋作衙官。”这里即用此典。 君苗焚砚:《艺文类聚》卷五十八:“陆云与兄机书曰:‘君苗能作文,见兄文,辄云欲烧笔砚。’”按:君苗即崔君苗,晋朝人。 《暑赋》不出:齐陆厥《与沈约书问声韵》有“杨修敏捷,《暑赋》弥日不出”之语。 尹邢:尹、邢二夫人为汉武帝二宠,然帝不使二人相见。尹氏某日见邢氏,自痛不如其妍,低首而泣。后因以“尹邢”喻嫉妒。 瑜亮:指三国时的周瑜与诸葛亮。周瑜因妒恨诸葛亮而死。 (mánɡ):同虻,虫名。 德祖可杀:东汉杨修字德祖,有俊才,为曹操主簿。后以他事被诬杀。 谭峭宜沉:南唐谭峭字景升,幼聪敏,好仙术,入南岳炼丹,相传入水不濡,入火不灼。 不可以刃杀士,而诡之桃以杀之:传说春秋时齐景公当政,有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三勇士,居功自傲。晏婴设计为景公除去三人,让景公送去两个桃子,对三人说以功劳大小领取此桃。结果三人互不相让,争论起来,最后又因为自己的争功行为而羞愧自杀。此典故即著名的“二桃杀三士”。 公孙天王狩、毛伯来求:“公孙天王狩”出典不详。“毛伯来求”,见《春秋》文公九年,经曰:“春,毛伯来求金。”《正义》注:“求金以共葬事。虽逾年而未葬,故不称王使。” 淳于隐语、东方雄辩:淳于髡,春秋时齐人,好作隐语谏齐王;东方朔,汉武帝时人,能言善辩。二人传均见《史记》卷一二六《滑稽列传》。
晚明的两位文学家王思任与倪元璐除了原籍均为浙江,明亡后皆自杀——王以绝食而终,倪则自缢身亡——两点相同之外,性格、文风等等都有很明显的差异。王氏性诙谐,文章恣肆,语多嘲谑,故自号“谑庵”;倪氏则较为严肃,文辞奏疏虽也有激情,但情趣颇乏。有意思的是,王思任的那本很有些幽默意味的《悔谑钞》,其作序者却恰恰是这位并不特别富有幽默感的倪元璐。
文中对于王思任之所以为“谑”而“悔”所作的探寻,只不过是将嘲谑所易引起的反响比较生动地描摹了一番,并不深刻。而对所谓“庄语”与“谑”的比较,也不过是将王思任所写的那些相对正规化的严肃文字抬到一个相当高度,借以肯定王氏的文学成就。这些都算不上有什么新意。比较有新意的是将王思任的“谑”与司马迁《史记》的“滑稽”相联系,又由《史记·滑稽列传》开首数语与《春秋》相联系。孔子作《春秋》,语含褒贬,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司马迁作《滑稽列传》,开篇即云:“孔子曰:‘六艺于治一也。《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义。’太史公曰:天道恢恢,岂不大哉!谈言微中,亦可以解纷。”这话的意思很明确,是说作为儒家正宗的六经,它们治国的方式虽然不同,但殊途同归;而那“谈言微中”的滑稽之道,则有助于解决世道之纷乱,所以终极目标与六经无二。可见司马迁并无要单独将他的“滑稽”与《春秋》相联系的意思。但到了倪元璐手里,司马迁的话却被断章取义,只引了“《易》以神化,《春秋》道(以)义”两句:倪氏并由此推断,司马迁的本义是“使滑稽诸人宗祀孔子耳”。这并不是倪氏的误解,而是他有意的造作,借古典而造新义。因为他以为:“滑稽之道无端似神化,有激似义。”这样就把滑稽这一本来是比较纯粹的娱乐形式,提高到一个可以治国安邦的高度。而这样一提高,在倪氏看来是承司马迁之“滑稽”而来的王思任的“谑”,也便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因为“神化与义,惟谑庵之谑皆有之”;因为据倪元璐推测,王思任本身也非为谑而谑,他很可能内心在说:“世多错事,《春秋》亡而《史记》作。吾谑也乎哉!”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里的“谑”,其实已经与“庄语”的地位等同了。
有必要指出的是,王思任的“谑”,很可能的确不单单是纯粹的嘲谑,而有着某种寄寓与讽刺,这在中国古代文人中是常见的。但是,将这种“谑”拔高到与传统中国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相同的层次,认为这种带有风趣诙谐的生活方式或者文学形式与它所包含的实际内容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形式是低级的,内容是上等的),则是倪元璐的独创。我们无法赞同这种独创,但透过这一现象,却看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使是在个性解放思潮颇为汹涌的晚明时期,儒家的正统观念在普通士大夫心里还是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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