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稷戚于亲》原文与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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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稷戚于亲》原文与赏析

明君不为亲戚危其社稷,社稷戚于亲;不为君欲变其令,令尊于君;不为重宝分其威,威贵于宝;不为爱民亏其法,法爱于民。(《管子·法法》)

【注释】社:土地神。稷:谷神。古代帝王都祭祀社稷,社稷就成了国家的代称。

【译文】明智的君王不会为了至亲的缘故来危害他的国家,所以国家比至亲更为可亲;不会因为自己个人的私欲而改变政令,所以政令比君王自身更有尊严;不会为了珍宝而与人分享自己的权力,所以权力比珍宝更为宝贵;不会为了仁爱民众而削弱法度,所以法度比民众更为可爱。

【评说】治理国家要遵循公正的原则,而不能凭一时的心血来潮,不能为了局部利益或个人的私欲而削弱法度,让民众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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