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点鸳鸯如意缘》爱情文学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宋代人罗烨编撰的话本小说集《醉翁谈录》中,讲述了一则题为《因兄姐得成夫妇》的曲折离奇的男女情爱故事,原文不长,录于此:

广州姚三郎家,以机杼为业。其妻双生一男一女,女居长,状貌无别。男名宜孙,女名养姑,少时,为高客子高大议亲。过聘后,女因春游,大适见之,乃起慕妻之心,时大年已十七矣,欲取其妻,以女年纪未及为辞。大因成病。高使媒者来曰:“高郎甚危,恐因思成病,权欲娶妇归,以满其意,冀得病愈”姚与约曰:“彼既有疾而欲取妻,是速其死。如欲毕亲,此断不可。但欲取归见面而慰安之,此亦从便。”议既定,密与其妻谋曰:“不若权以养姑服饰,装束宜孙而归之,少慰其家。但丁宁勿与归房。”及行时,宜孙年方十五,宛然与女子无异。及到其家,入见高郎于其父母之房。时高郎赢甚,其家乃置养姑于他房,以其室女伴之。经月余,高大病愈。大岂知养姑之来,乃宜孙假为之也,与其伴宿之女,所为不善久矣。姚恐事觉,乃促其归。其子依依不忍离矣。及败露,高欲兴讼。众谓曰:“若到官,彼此有罪,则不若用交亲之说为上。”高客思之,不欲坏其女,于是从之。时人为之语曰:“弟以姊而得妇,妹以兄而获夫。打合就鸳鸯一对,分明归男女两途。好个风流伴侣,还它终久欢娱。”后遂成亲,二家修好,释然如初矣。(丙集卷之一)

少男少女阴差阳错居于一室,于是私自结合,自成夫妻,诚可谓奇闻一件。故事里的所有关目都可说是具有偶然性的巧合的:高郎不是在春游时巧遇未过门的媳妇养姑,就不会思慕成疾;高郎不病危,也不会有议亲一说;正出于其病中议亲,才产生了弟代姊假嫁一幕;弟既假扮,他人又识不破,新郎抱病不起,才有了小姑陪卧“新娘”的安排,于是乎男女两得相欢,也是势在必然了。故事虽巧,但环环相扣,互成在果,并不感到有悖于情理。

故事产生在宋代,令人刮目相看的是它对少男少女私合的自然叙述上。要知道,宋代乃是理学风气大盛的时代,封建礼教对人的束缚尤甚。男女偶然相聚一室,即自由同居,本身已是冲破礼教禁锢的叛逆行为,更何况身为长辈的高父与“众人”,他们并不把这种世人眼里的“伤风败俗”行为视之为奇耻,反而认可了此举,并使相爱的男女结为真正的夫妻。小说的结尾,又以“时人”之语,所谓“好个风流伴侣,还它终久欢娱”,表示了对其结局的赞赏,都侧面反映了对封建礼教的蔑视与嘲讽,这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作为宋人小说,《因兄姐姊成夫妇》在整体风格上是质朴简古的,其取题本身即相当的拙朴质直,在情节和文字上没有多少敷衍和雕饰,人物形象的句画也是粗线条的。但整篇小说中人物、情节具备,它清晰的层次,自然的句连衔接,又展示了其谋篇布局的成功。

到了明代,从多种笔记、杂著中载有类似的传说,留给我们这类婚配巧合的故事在当时受到人们广泛喜爱的印象。几则笔记的记载大同小异,文字大都简短紧凑,仅将有代表性的几篇转引如次:

嫁娶奇合



嘉靖间,昆山民为男聘妇;而男得痼疾。民信俗有冲喜之说,遗谋议娶。女家度婿且死,不从。强之,乃饰其少子为女,归焉,将以为旬日计。既草率成礼,男父母谓男病不当近色,命其幼女伴嫂寝,而二人竟私为夫妇矣。逾月,男疾渐瘳,女家恐事败,诒以他故,遨假女去。事寂无知者。因女有娠,父母穷问得之,讼之官。狱连年不解。有叶御史者,判牒云:“嫁女得媳,娶妇得婿。颠之倒之,左右一义。”遂听为夫妇焉。吴江沈宁庵吏部作《四异记》传奇。(冯梦龙《古今谭概》卷三十六)

冯梦龙托名澹澹外史编撰的另一部著作《情史类略》(又名《情史》),在卷二“情缘类”收《昆山民》一篇,文字与《嫁娶奇合》基本相同,唯篇后又记之云:“小说载此事。病者为刘璞,其妹已许字裴九之子裴政矣。璞所聘孙氏,其弟孙润亦已聘徐雅之女。而润以少俊,代姊冲喜,遂与刘妹有私。及经官,官乃使孙、刘为配,而以孙所聘徐氏偿裴。事更奇。其判牒云……。”这里所说的“小说”,或许就是冯梦龙后来编入《醒世恒言》的《乔太守乱点鸳鸯谱》,而仅就笔记而言,这则文字的完整笔记记载是清人褚人获编《坚瓠集》中引述的明人笔记中的《姑嫂成婚》、前面删略的“判牒”,即见于这篇,全文如下:

《暇弋篇》:有刘璞者,其妹已许裴九之子裴政矣。璞所聘孙氏,其弟润,亦已聘徐雅之女。而璞以抱疴,俗有冲喜之说,父母择吉完姻。妇翁以婿方病,润以少俊,乃饰为女妆,代姊过门,将以为旬日计。草率成礼,父母谓子病不当近色,命其幼女伴嫂。而二人竟私为夫妇。逾月,子病渐瘳,女家恐事败,绐以他故,邀假女去。事寂无知者。因女有娠,父母穷问得之,讼之官。官乃使孙、刘为配,而以孙所配徐氏偿裴。其判牒云:“弟代姊嫁,姑伴嫂眠。爱女爱子,情在理中;一雌一雄,变出意外。移干柴近烈火,无怪其燃;以美玉配明珠,适获其偶。孙氏子因姊而得妇,搂处子不用逾墙;刘氏女因嫂而得夫,怀吉士初非衔玉。相悦为婚,礼以义起;所厚者薄,事可权宜。使徐雅别婚裴九之儿;许裴政改娶孙郎之配。夺人妇,人亦夺其妇,两家思怨,总息风波。独乐乐,不若与人乐,三对夫妻,各谐鱼水。人虽兑换,十六两原只一斤;亲是交门,五百年必非错配。以爱及爱,伊父母自作冰人;非亲是亲,我官长权为月老。已经明断,各赴良期。”命黄堂舆从送归私第。(坚瓠癸集》卷之三)

文章的前半部分,从一些语句的完全一致,可见此文与前引《昆山民》是有明显的内在联系的。只是其人物已有了姓名。文中的“判牒”也经过了更多的艺术加工。这是笔记中最接近明人拟话本小说《乔太守乱点鸳鸯谱》的一篇。

《坚瓠集》又引述另一种明人笔记中题曰《天缘》的一篇,内容也颇近似。文曰:

《濯缨亭杂记》:正德间,都下王某,家甚富。其子聘孙氏女为妇,将婚,子病瘵死,恐孙氏匿其聘财,秘不发丧,诈令媒妁请期。女家觉其诈,佯许之。至亲迎日,王以其女伪作男子往迎,孙氏亦令其侄伪作女子随行。成礼,王意两女共一室,了无他疑。不意少女与少男,相悦而私成配偶矣。都下民俗,成婚三日,婿与妇同归父母家。孙氏遂留王氏女于家。王某方悟反受其欺,已无及矣,讼于官,两家各当坐诈罪,王氏女既为孙侄之妇,而以孙氏之女亦归王氏之侄。一时盛传,以为奇事。(《坚瓠秘集》卷之四)

从明人笔记看,其故事框架与《醉翁谈录》的《因兄姊得成夫妇》是基本一致的,只是作为笔记体,它们的文字来得更简洁,不过是介绍了故事梗概而己。另外,故事的人物以及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也与宋人小说有了区别,明人的记载大都称事情发生在本朝,或正德年间,或嘉靖年间;地点则或都下,或昆山,均言之凿凿。这样写来,很可能在明代确乎发生过相似的事件,尤其是“都下王某”一篇,写两家互诈,套路上有所变化,令人不能不信——虽然从“聘孙氏女为妇”可以推知与裴政聘孙氏女的说法出自同一渊源;但更大的可能倒是笔记作者为让读者相信实有其事而有意这么编排的。此类笔法,笔记中常有。

明代人纷纷以此事为巧而津津乐道之,而且在取题上如《嫁娶奇合》《天缘》,都是以为男女巧居一室,乃是天作之合,自然相悦相亲。笔记作者所流露的多是称奇称羡之意,毫无对这种行为的贬斥和谴责,反映了明代世风的进一步转变。在这里似乎已省不到封建礼教中男女大防的禁锢,而是更倾向于人性,特别是性意识的觉醒,对自由生活的渴求。所以文中只是写感到受到欺骗一方的恼怒,对男女违礼教、失贞洁方面就看得极淡了。作为笔记文学,由于它仅仅句勒情节的简洁记载,因缺乏文学描绘而降低了艺术感染力,又是它的缺陷。

更能说明这个故事在当时受到人们的喜爱程度的,是冯梦龙在《嫁娶奇合》篇末提到的明代大戏剧家沈璟据之所编的传奇《四异记》。《曲海总目提要》说:《四异记》“演刘璞、孙润事,本之稗史,而详于小说之《乔太守乱点鸳鸯谱》。男女四人,故曰‘四异’。有作《碧玉串》者,亦名《双玉串》,又系后人仿璟作而稍加变异也。”吕天成在《曲品》中谈到此剧云:“旧传吴下有嫂奸事,今演之,快然。丑角用苏人乡语,亦足笑也。”此所谓“吴下”,即前述笔记中“昆山民”事。沈璟是明代著名的戏剧家和戏剧理论家,由他把这则离奇的男女情爱故事搬上戏台,客观地又扩大了故事的影响,起码从有人摹仿其作也证实了这一点。沈的原作及他人仿作均已不传,《南词新谱》中仅存《四异记》佚曲。但从上述“提要”知,沈璟的剧作,在内容和细节上是与《乔太守乱点鸳鸯谱》相同的,所以,我们还是转看《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因为真正在后世造成影响的,还是这部小说。所谓“乱点鸳鸯”,已近似于成语,常被人们用来戏称几对男女互易错配,也主要是这部小说造成的影响。

《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先见于冯梦龙编撰的话本小说集《醒世恒言》,后又由抱瓮老人辑入《今古奇观》,流传甚广。小说的故事骨架与前述笔记大体相同;在时间上则说是发生在宋代,由此或可推断故事的雏形,乃是罗烨的《醉翁谈录》。小说为使情节进展合理,前后衔接自然,增加了一些细节关目并设置了穿针引线人物,从而使整篇故事显得丰满圆润得多了。

故事说的是在宋朝景祐年间,杭州有位以行医为业的刘秉义,生有一对儿女,儿子名刘璞,女儿小名慧娘。刘璞已聘孙寡妇的女儿珠姨为妻,慧娘受聘于开生药铺裴九老的儿子裴政。刘秉义见儿子已年满16岁,要给他成亲,正要请媒人到孙家去说,恰好裴九老也教媒人来刘家说为裴政娶慧娘。刘秉义以女儿年纪还小,妆奁未备,且须先为儿子成亲为由推托,裴九老只好等待。刘秉义辞了裴家,即请媒人到孙寡妇家说儿子的亲事。孙寡妇也养了一对儿女,姊名珠姨;弟名孙润,小字玉郎。珠姨许了刘家,孙玉郎聘画家徐雅的女儿徐文哥为妇。孙家见刘家央人来说亲,即答应了婚事。在准备喜事期间,岂料刘璞偶受风寒,以致性命垂危。刘秉义见此情景,意欲推延婚期,以待儿子病愈。刘夫人不同意,坚持要娶媳妇过门,以喜冲病,算计已定。那知隔墙有耳,刘家紧邻有个叫李荣的,早就想购刘家房子,因刘家不同意而怀恨。他闻知刘璞病危,即报与孙家知道。孙寡妇派养娘和媒人到刘家探看究竟,被刘家设法瞒过。孙寡妇只得应允婚期,但毕竟放心不下,怕一旦刘璞真的一病不起,害了女儿终生,因儿子貌美,与女儿十分相像,于是想出了由孙玉郎假扮珠姨、代姊出嫁的主意。满以为过门三天,就可放回,届时已知刘璞身体实情,如病情危殆,则一走了之;如病好,则换珠姨上门。可谓机关算尽,瞒天过海。“孙寡妇把玉郎妆扮起来,果然与女儿相貌无二,连自己也认不出真假”,由刘家娶过门去。新妇娶到,刘璞因病不能相伴,刘母即一力主张女儿慧娘先陪伴“嫂子”。本来孙玉郎在迎亲的诸亲戚中见只有慧娘生得风流标致,就有“我孙润可惜已定了妻子,若早知此女恁般出色,一定要求他为妇”的想法,及见刘母让慧娘陪伴自己,已是暗自喜欢。慧娘见“嫂子”生得美貌,也十分欣羡,愿意与之同住。床第间两人谈吐投机,遂成夫妇。三日过后,两人不忍割舍,蒙在鼓里的刘母又反对“媳妇”回娘家,两人愈加亲密。因刘璞病体渐愈,孙玉郎恐事情败露,意欲回家,终因两相留恋,耽搁了时日。又因二人终日不离,刘母已经起疑,一日偶过新妇门,正好帮助玉郎望风的养娘不在;窃听到了两人的情话,玉郎见情事已露,奔逃回家。慧娘向父母告知了实情,求父母辞了裴家,将自己改配玉郎。刘秉义夫妇虽然万分气恼,想到家丑不能外扬,只得忍气息声。然而事情又被李荣摸了底细,转告了裴九老。裴九老正为刘家推延亲事不满,闻得此讯,自己聘的儿媳与别人通奸,气更不打一处来,径找上刘家门,与刘秉义相骂后,到官府告他纵女卖奸。刘秉义见事情已捂不住,想到是孙寡妇的主意害了他女儿,也到官府告孙寡妇以男扮女的欺骗行为。杭州府乔太守接了二人的状子,弄清了其中原委,即判刘璞与珠姨仍为原配;孙玉郎得娶慧娘;孙玉郎原聘徐文哥改嫁慧娘原夫裴政。三对夫妻,当堂成亲。孙玉郎与慧娘最是如意,裴政与徐文哥也无异词,姻缘前定,皆大欢喜。乔太守所写判牒,与前面《坚瓠癸集》引《暇弋篇》中的《姑嫂成婚》判牒是一篇文字。

从故事梗概不难看出,小说的基本故事框架没有离开《醉翁谈录》的故事原型,其时间设置,也顺乎宋人传说而来,它讲求了故事渊源而舍弃了笔记中作为本朝故事记载的作法。作为拟话本小说,这是与说话人只讲故事,远离现实以免惹出不必要麻烦的心理是符合的。也可以看出,小说同时采纳了本朝的普遍传说,其中的人物名氏、告官及判案情况与笔记基本相同。但小说又进行了认真的艺术加工。像写刘璞病一节,小说的编排显然更令人信服。《醉翁谈录》写的是高大因春游遇养姑而思慕成疾,这样不免给读者造成这样的疑问:高大既然认识自己未来的夫人,其家人自然也是认识的,何以会其弟男扮女装入门竟无人识破?固然宜孙的相貌“宛然与女子无异”,但男女毕竟有别,高家人既认识养姑,对男人的破绽怎会无人看出?几则笔记则写刘璞“得痼疾”、或说“抱疴”,而不说染病之时之因。梁病既缺少偶然性,孙家以男扮女之计的侥幸心理的动因就来得不充分。女方既知男有重病,在不能推延婚期的情况下,只能是退婚或嫁过两种选择,以弟代姊的搪塞是行不通的。只有像小说中所写的,刘璞偶染风寒,一病不起,孙家虽已闻讯却不摸底细,在孙寡妇的“欲待允了,恐怕女婿真个病重,变出些不好来,害了女儿。将欲不允,又恐女婿果是小病已愈,误了吉期”,这种疑惑矛盾的心理状态下,才会作出以儿代女、相机行事的权宜之举。小说里然后再述以孙玉郎男扮女装为防识破的种种措施。如此写来,就更符合艺术的真实,使人宁可信其有,不能驳其无。显而易见,小说的编排是更成熟的。由于对每一段情节都进行了相应的艺术加工,使小说的故事情节愈加细腻生动、圆润流畅,辅之以通俗的语言,小说的艺术感染力和所赢得的读者,就远非笔记文学可比了。

除对基本情节敷演铺排外,小说里又增加了李荣这个角色。用这个人物将事件的关连、矛盾的发展串通起来。通过李荣的告密挑拨,使整个故事的发生发展加快了进程,在短时间里就完成了。这样的改编,对于说话人讲求故事的节奏感,常握听众的兴趣是有利的。而且较之《醉翁谈录》的仅说“及败露”而不涉具体;笔记的“因女有娠,父母穷问得之”的拖延时日太久,且让女方有孕再诉之官府,又流于不雅,都要高明得多。小说在设置李荣这个人物的同时,又鞭挞了那种喜听墙角、损人利己的卑鄙小人。正因为李荣“为人极刁钻,专一打听人家的细事,喜谈乐道”,其结果反弄得自己立身不住,远避乡居。

作为一种普及性更广的文学形式,话本小说的内容编排,尤其能反映时人的欣赏兴趣和心态。《乔太守乱点鸳鸯谱》所展示给读者的某些方面,同样也带有一定的时代气氛。

首先是小说中侧面表现了对“从一而终”、“一女不事二夫”等封建纲常观念的鄙视。当孙寡妇听说刘璞病重,马上想到的是女儿如嫁过去是坑了她,于是想方设法使女儿不入刘家,尽管女儿的婚姻已有了媒妁之言,但她的思想从未在纲常伦理上转过,而是处处想着活着的人的幸福和自由,整个过程和人物的要求,在小说的行文中又似乎都是合情合理的,乃是人之常情。这实在有些不同寻常,更何况入官听判,官府长官也承认少男少女的既成事实,不以礼教责怪追究,反而巧妙地成全了他们。其喜剧性的结果既为当时人们所乐于接受,恰恰说明了随着明代社会中资本主义的萌芽,市民阶层中封建礼教观念的日益削弱。

其次是对男女性爱的描写,也突出了对自由爱情的追求,并肯定了这种追求的合理和可取。当孙玉郎假扮其姊来到刘家,见了慧娘的美貌,心里就存有爱慕之心,及至听到刘母让慧娘来陪“嫂子”,“玉郎此时,又惊又喜,喜的是心中正爱着姑娘标致,不想天与其便,刘妈妈令来陪卧,这事便有几分了。惊的是恐他不允,一时叫喊起来,反坏了自己之事。”身为假扮的新妇,他不是怕露了马脚,也不想自己已聘有妻室——从这两方面考虑,按常理他是应该躲避推拒的。然而却不,他想到的是庆幸自己天从其便得一佳人,他的惊怕慧娘不愿意,反过来印证了他已打定主意要得到慧娘的心理。慧娘从见到标致的“嫂子”,也是满心喜欢;等到知道“嫂子”乃是男的,就心甘情愿地顺从了这种天作之合。小说中的玉郎和慧娘是一对在追求幸福的爱情生活上十分大胆的青年。他们虽然都已由父母为之选择了配偶,等一旦感知到还有可以与他(她)产里共鸣共感、情投意合的异性,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爱情;认识到这美好的现实远比将来实现的父母之命的婚姻更实实在在,令人依恋,不忍罢休,就勇敢地摆脱了上辈已做好的命运安排和传统羁束的重压,自由地私自结合了。这不能说不是一种精神旨趣的升华。不难看出,封建礼教的约束,在这对青年人眼里已失去了其固有的尊严。而且小说本身对于这对青年的叛逆行为并无丝毫谴责之意,虽说它的开篇即声称“自古姻缘天定,不由人力谋求”,是以天命为中心的,却由此也表示了对相爱的理应结合、有情的终成属的理想婚姻的肯定。由此生发,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全可抛在一边了。对自由性爱的赞赏与肯定,乃是明代文学中颇具人文主义色彩的内容。

三是贞操观念的淡薄。孙玉郞与慧娘之间事发,玉郎一走了之,回家见了母亲,虽被孙寡妇责怪了几句、并不以为十分严重,采取的措施只不过是在家躲几日以息事宁人。慧娘失身,刘秉义夫妇当然气愤。而作为慧娘自己,不仅不为贞节一失便无地自容,相反,她极力地向母亲要求退掉裴家婚约,矢志要与玉郎结合。刘母在气恼过后,也说:“我的儿,这也不干你事!”她痛恨的不是女儿的不保贞操,言外之意,即是承认了少男少女同处一室,性爱的发生乃势在必然;而是痛恨孙寡妇的男扮女计让自己的女儿吃了亏,所以她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将丑事遮掩过。众人的种种表现,无一不反映了在明代的时代氛围里,封建礼教的贞操观在人们心目中地位的降低。

《乔太守乱点鸳鸯谱》的故事也得到了后世人们的喜爱。到了清代,又有癯道人据之改编的剧本《如意缘》。今存有乾隆壬寅忠孝堂钞本,凡二卷二十出。剧本的内容和小说是相同的,惟其取题上颇有见地,由“如意”二字,道出了剧作者对男女自由情爱并终成眷属的美满婚姻的赞赏。相爱男女的结合是幸福如意的剧作者抓住了原小说具有时代特征的内核,以“如意缘”拾起,可谓独具只眼。

由于故事情节的极富传奇色彩,这则故事又纳入了现代戏剧的演出题材。像京剧、评剧等剧种都有这个故事的剧目。只是解放后有的剧目的改编并不是尽如人意的,像评剧《乔太守巧点鸳鸯谱》,剧中增加了孙寡妇之弟贾六一角色。贾六挑唆孙寡妇因刘璞病退婚,以将珠姨改嫁他人,珠姨知道后,唱词中有这么一段:“一马不能双鞍配,烈女不婚二夫君,倘若是他有好和歹,这也是儿的命中定,又何劳舅父多费心?”如此浓重的封建礼教来,本是小说里所避开的,却出现在今人改编的剧本里,反而减弱了故事的本来意义,则是令人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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